第三十四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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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他回过头来,邓梓笑眯眯地说:“不去吃饭?原来这么殚精竭虑才升职的啊?”

潘毓放下文件,嘴角微微一弯:“刚准备去,你想吃什么?”他的肤色很白,在灯光下泛着淡淡光泽,就如寒玉一般。此时一笑,像是冰雪初融,动人得很。邓梓被美色所惑,嬉笑着伸手掐住他的下巴,笑道:“看这秀色可餐的样子,不吃也饱了。”

潘毓挥开她的手,目光看向另一边:“别闹了,快走吧!下午还要上班呢!”

邓梓看着他面无表情的样子,知道他害羞,故意撅着嘴逗他:“这就生气啦?”眼角的余光偷偷瞄着他微微泛红的脸颊,心里都乐开了花。

潘毓累积了两辈子看人的经验,她的那点小心思当然瞒不过他的眼睛。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平日里最讨厌别人提起他这张和潘母七八分相似的脸,可如果这个人是邓梓,他便能无限宽容,甚至还觉出小小的羞涩来。可能他的那点善良似乎都用在她身上了,果真是上辈子欠了她的。

想到这里,他无奈地说:“不去吃饭?”看着她仰着头晶亮的眼睛,他的心里忽而有一丝甜甜的感觉。他本来想说“你有一辈子的时间看着我呢”,可话到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曾经,他可以对着她口若悬河地去说那些甜言蜜语,但是现在却怎么也不愿用那些虚词糊弄她。许是因为在他心里她越来越重要了吧!

突然,他心脏咯噔一下,警醒起来。他提醒自己说,你忘了上辈子的教训了吗?你可以宠一个人,但不能爱一个人,全心全意信一个人!这世上本没有什么公平可言,你付出越多,便失去越多。

邓梓没有注意他的失神,兴冲冲地拉着他的胳膊往门外推:“前几天真真跟我说公司门口开了一家糕团店,有卖你小时候喜欢吃的那种铁蛋。”

潘毓愣了一下,随即看她的眼神就有些复杂。铁蛋是他们家门口一家百年名店当时的特供,味道有点像茶叶蛋。不同的是,它的做法比茶叶蛋繁琐复杂的多,需要把卤汁全部煮干,煮到鸡蛋硬硬的呈黑色,这时候才既有嚼劲又入味。但是这种做法费时费燃气,成本很高,定价当然不低,他们以前也不常吃到。潘毓口味清淡,其实不大爱吃这些东西,在他眼里,这个味道还不如白煮蛋呢。他只是知道邓梓喜欢吃,想逗逗她,没想到她真的二话不说让给了他。那时候他吃着真是五味杂陈,只觉得这个东西当真美味得很。后来他自己也尝试做过,但却怎么也吃不出当时的感觉来。

回忆一瞬间倾泻而出,潘毓似乎能感到当时的酸涩与满足。活了两辈子,那是他第一次被宠爱被让与,那时候他就想,自己一定要占有她,占有她的爱。

“快走啊!想些什么?我推的胳膊都酸了!”邓梓在后面抱怨道,“看着挺瘦的,怎么那么重!”

潘毓前所未有的愉悦,调侃道:“你看着也不胖啊,可……” 故意留了后半句不说,轻松地向前走去。

邓梓顿时瞪大了眼睛,这句话潜台词是在说她很重吗?太伤心了!女人最避讳的就是年龄和体重,邓梓还没到伤感年龄的阶段,此时唯一的禁忌就是体重!她从小就肉滚滚的,不挑食也爱吃,所以体重一发不可收拾。幸好邓爸邓妈遗传给她一副小骨架,穿上衣服就不大看出来了,不过往秤上一站,大家都会大吃一惊。

这绝对是不能言说的伤!邓梓瞬间低落:“你这个没良心的!那时候是谁偷偷把自己这份让给某个贪吃鬼的?”他一向比她吃的多,就是不长肉!羡慕嫉妒恨啊呜呜……

潘毓摸摸她的头,浅浅一笑,伸手与她十指交握,低声温和地说:“好了,我又不嫌弃你。反正你再重我都背的动,我力气大。”他倒是恨不得她越糟糕越好,这样他再也不用担心她被人抢走了。

听了这话,邓梓才笑了,满脸的快乐。这世上最幸福的事不是找到一个你愿意为他减肥的人,而是那个人从来不要你为她减肥。

糕团店离公司不远,十分钟左右就到了。只是正值中午吃饭时间,店里熙熙攘攘的。自从网络上刮起了怀旧风,这家号称能让人找到童年味道的店就一直门庭若市。邓梓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座位坐下来,正巧看到潘毓端着盘子不慌不忙地张望,他仿佛自带修饰背景功能,他往那儿一站,似乎就遗世独立、自成风景。看到邓梓激动地冲他招手,他才不疾不徐地走过去,手上的盘子一直稳稳的,连汤汁都没有洒出一点。

放下盘子,潘毓就皱眉看着油腻腻的椅子,邓梓知道他洁癖发作,赶紧邀功:“我擦过了,保证干净!请领导检查!”

潘毓有点不好意思:“你会不会觉得我有点烦?”

“怎么会呢?”邓梓安慰道,“爱干净是好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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