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4:江穆离婚,裴雅爬墙!(1 / 2)
叶丽华的车子开进江家的时候,司机下车为她拉开车门,黑亮的军靴踩在卵石地面上,哒哒哒的有条不紊,一直进了客厅,脱了外套交给佣人,才问了一声:“我爸呢?”
佣人回话说:“老爷子在书房呢,把江先生也叫去了,刚才动静闹挺大的……”
佣人跟叶丽华的关系就比较好,别看叶丽华整日里一身戎装,但在家里,脱掉这身军装,上得厅堂入得厨房,家里老爷子就特别爱吃她做的菜。
“那今天给老爷子做个老鸭炖萝卜吧,萝卜是通气的……”叶丽华说着,挽了袖子就往厨房里走了,佣人跟在后面又说了些什么,声音一直蔓延到厨房里。
书房里,江老爷子看着儿子那笃定的眼神,眉心都跳了几跳,鸡毛掸子拿在手里,重重的摔出去老远,深吸了几口气之后才开自交待着:“你先别动,我和丽华谈谈,先说好,离婚可以,你想娶那个女人,你就等我死了再说!”
“我没想娶她。”江穆淡淡地说着,也不知是真心话,还是敷衍老爷子的话,反正江老爷子是看不懂这个儿子了。
“行了,今天不许出去,在家里吃个饭,饭后我跟丽华谈谈,你们再谈谈,我不说反对你,但想让我支持你也不可能,尽量的不要去伤害丽华,平和一点的方式离了倒也罢,真弄的你死我亡的也没必要。”江老爷子最后这么吩咐着,又白了一眼这小儿子,真是越看越看不下去了,你都多大岁数了,还闹离婚,说出去不怕人笑话的。
饭桌上,叶丽华做了一桌子的菜,西红柿炒鸡蛋、红烧豆腐、葱烧鲫鱼,汤就是老鸭炖萝卜汤,还有刚出锅的小混沌。
这小混沌可不是普通外面能买得到的,是真正的从没有开发过的山间挖的野菜馅的小混沌,几乎每半个月,叶丽华都要亲自飞一趟北边,去山里挖些可以食用的野菜,这几乎都成了老爷子的固定主食了。
江老爷子看着这满桌子熟悉的菜式,心里就有点闷闷的,往常也都是吃这些,几样菜轮换着吃,人老了,肉食之类的就必须要少吃,但江老爷子知道叶丽华是个肉食主义者,在大西北那块儿养成的习惯,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一直到嫁进江家前,都是那样的生活方式。
可是后来医生说江老爷子的身体不适合吃太油腻的,家里的菜色,便慢慢的替换掉了,素食为主,荤的话吃鱼比较多,其它肉类只偶尔吃一点。
“小红啊,让厨房给你丽华姐做个排骨的。”老爷子喊着佣人小红吩咐着。
叶丽华给老爷子布了菜,笑着回绝:“爸,我吃这些挺好的,要是吃不饱我回队里加餐就行。”
就这样的儿媳妇,江老爷子如何能舍得,要单说展翼那点事,江老爷子是可以理解的,也不是不可原谅的,只要叶丽华以后不再这样做便可以了,只是儿子不愿意,就像他自己想的那样,叶丽华到底只是个儿媳妇,是个外人,他不可能真的站在一个外人的立场去考虑事情。
烦心的事儿太多,这饭吃在嘴里,就怎么都不对味口。
江穆倒还是那副面瘫样,夹菜扒拉着饭,吃的不快不慢,每当他夹一个菜时,叶丽华都是盯着他的脸看的,那怕看到一点点波动也好,但没有,他给予她的永远都是面无表情。
餐毕,佣人收拾桌子,叶丽华和江穆一左一右陪老爷子坐在客厅沙发上看新闻回放。
看了没一会儿,江穆的手机就响了,他拿着手机指了指楼上,就先上二楼的书房去处理事情了。
诺大的客厅里也就只有电视的声音在响着,江老爷子和叶丽华是都没有什么心思看电视的,竟然不约而同的开口了。
“爸……”
“丽华呀……”
江老爷子扯扯嘴角,说真的,这声爸也不是白叫的,叫了二十多年了的,伸手拍了拍叶丽华的手背,喃喃着:“丽华啊,爸知道你是个好闺女,好儿媳妇,是文修他太不是东西了……”
叶丽华怔了一下,因为太过了解和熟悉,所以当对方这么一句话说完时,她就明白了,在这个家里,她唯一仰仗的就是老爷子对她的疼爱,如果连老爷子都不支持她的话,她还有什么好坚持的?
“爸,江穆他对我很好,他只是工作忙,我也工作忙……”叶丽华辩驳着,心里也一直就是这么说服自己的。
江老爷子叹了口气,最后说道:“找个时间,跟你爸约约,我们两家人好久没坐在一起吃个饭了。”
叶丽华的心里咯噔了一下,脸上的血色瞬间也全部褪了下去,呆愣住,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才好。
老爷子却是扶着沙发站了起来,又是一声长叹,背着手就要回屋了。
噗通——
“爸!”
老爷子回头时就看到叶丽华跪在地上,一脸坚决的神色说道:“爸,我是不会离婚的,叶家也不会同意我离婚,江穆要跟外面的女人在一起就在一起,我不在乎!”
老爷子也是气得脑袋发晕,这幸好是儿媳妇不是闺女,要是他有这么一个闺女,不抽死她不算完!
你就那么稀罕他,人家没把你当妻子,把你当头狼啊,这么些年,你过的那叫日子么?说句难听的,你们一年能睡在一起的时间能有几天?那几天又是怎么睡的?别以为老头子老了就是睁眼瞎,其实什么都看在眼里呢!
“你先起来吧,文修的脾气你也知道的,现在也不是小时候了,小时候不服管教,我抽他几鞭子给关屋子里关着不让出来,他也就那听了我的,现在都这岁数了,我打他还怕把我自己气死呢,你上楼找他说说,你们要谈的拢,那你还是我们江家的儿媳妇……还有,这个你自己看看吧。”
江老爷子说罢,走到斗柜前,拉开抽屉拿了一个文件袋出来,放在了桌了上,抬手揉了下发疼的太阳穴,喊着助理小王,让赶紧过来扶他回屋,他脑袋疼。
叶丽华还跪在地上,一直看着老爷子进的屋,膝盖发麻,全身发准,男儿膝下有黄金,只跪苍天和爹娘,叶丽华是被其父当男儿一般养大的。
甚至于这些年来,没有跪过爹娘,倒是每年公公过寿还有过年的时候,都会给老爷子下跪磕头,这是一个很传统的家庭,她一直以为,会在这个家里,一直到老的走不动路甚至是闭上眼的时候,却没想到……
泪珠子措不及防的从眼底滚落,她一直知道江穆在筹备着脱离叶家,可是她以为江穆是舍不得的,有了叶家的支持,江穆的仕途会走的更加畅顺的。
殊不知,却是忽略了江穆之所以无所顾忌就是因为江家下一辈中的江皑是从商的,既然下一辈中的人要走的路都选好了,那走的是高是低,真就没所谓了。
当你站在那个高位上的时候,再回头看看这几十年的人生,会发现,得到了一些,失去的则更多。
之于江穆来说便是如此。
叶丽华拿着老爷子让她看的纸袋子回到二楼的房间,打开就看到一份DNA检测证明,鉴定人江穆和展翼,非医学上的父子关系。
怎么可能不是?
她呆愣住,华整个人就像刚跑完马拉松一般力尽筋疲,是了,怎么可能是,就像郝贝那丫头说的一样,如果是的话,江穆不可能不把裴雅给扶正的!
叶丽华整个人就这么堪堪的倒在身后的大床上,床单上是清新的柠檬味,屋子里也干净整洁的就像是酒店的总统套房一般,这些不是别人整理的,是她亲手整理,只要她在家,必定会把屋子里整理成这样,因为她希望他的丈夫走进这个屋子时会有一个愉悦的心情,但这些全都没用,二十年如一日的干净,从来没有其它人的气息在这里出现过……
抓起干净的被褥,疯狂的朝着地上甩去,这还不算完,上脚去踩,梳妆台上的瓶瓶罐罐噼里啪啦的被推到地上,米白色的被子上很快有了其它的色泽,凌乱不堪……
以前,叶丽华觉得那些生气就摔东西,把屋子里砸的一团糟糕的女人简直愚蠢极了,但今天才明白,很畅快,砸了这些,她觉得呼吸顺了一些,伸手一把扯开自己脖颈间的真丝纱巾,是柔嫩的乳白色,是江穆喜欢的颜色,她在外面再不像个女人,但回到这个家里,都是一副小女人的妆扮,因为她永远都记得那个江穆曾抱在怀里热烈的吻着的少女就是这样的装扮。
门被推开,江穆手中捏着几张上面打着黑字的白纸,皱了眉头看这屋里的一团糟糕,就说很看不上叶丽华的,做这些有什么用,你打扮的再精致再像个女人,也只是像而已!你以为你系是个这种丝巾就能改变你常年握枪的手上的茧子,还是能改变你那五大三粗的体态!
其实江穆真的对叶丽华很不公平,他爱的那就是长成丑八怪在他眼里也是美的,他不爱的,真就把人埋汰的不成样。
叶丽华小时候是五大三粗,但现在却不,长大后也知道爱美,但奈何天生大骨架,不是很胖,体态偏瘦,因为职业的原因,偏男姓化,用时下年轻人的说法,叫中性美,要真长的丑八怪一样,江家也不会让江穆娶的。
“离婚协议书,我希望你能马上签字。”
江穆说罢,拧了下好看的眉头,觉得这个屋子里他没法下脚,所以把东西放在了进门口处的衣帽架式,就带上了房门。
看,就这么个男人,她叶丽华爱了一辈子那么久,却始终的没能到他的心里去,她不明白,外面那个叫裴雅的女人,除了那张脸之外,能带给他什么,她不甘心,有服气!
老爷子住在一楼,三哥一家在外面另有居处,二楼就是他们自己的地盘,叶丽华去卫生间洗了把脸后,就推开了书房的门。
江穆正坐在书桌前,看到叶丽华捏着那两张纸进来时,眼底一亮,算她识相……
谁知叶丽华却是勾唇一笑,当着江穆的面把那两张纸给一撕两半,并温和的开口说:“江穆,如果我这个妻子有哪里做的不好的地方,你说出来我可以改,但是离婚,我是不会同意的!”
江穆轻眯起眼睛,眸中只有深不见底的黑,薄唇也是轻抿着,不悦的气息瞬间扩散开来,这已经是他难得给叶丽华的一个表情了。
“哦,是么?你不离,你确定?”
“确定,肯定,坚持,江穆,我嫁给你的时候就没想过你会爱上我,只是想我们是最合适的,这么多年来,我们也过的很好,你在外面怎么玩只要不带到家里,不闹到我跟前来,我可以当作不知道。”
“你说错了。”江穆淡淡的说着,一只手操持着鼠标,另一边的打印机吐着新墨唰唰作响。
“什么?”叶丽华以后的问,她说错什么了?
江穆难得抬头,给了他一眼,薄唇一张一合,说出来的话,却是像一把无形的尖刀,直戳中叶丽华的心窝处。
他说:“你说错了,我跟你之间才是一场游戏。”才是玩。
叶丽华的身子往后退了一步,她从来都不是一个善辩的女人,她坚信一切都是用真刀实枪干出来的,包括她今天的地位,但却忽略了她眼前的这个男人,一直都是玩语言的高手。
忽然之间有些慌了,打印机还在刷刷的打着什么,叶丽华以为是离婚协议书,大步上前,抓起来要厮,但拿到手上时,却是吓得差点儿傻掉,嘴角抽搐地震惊的叫着:“这是什么?”
“你的初夜。”江穆好心的替叶丽华解释着,但叶丽华却宁愿他什么也没说。
白色的纸张上,打印出来的是男女交合的画面,可能拍摄的问题,打印出来的并不是高清画面,无一遮掩,特别是把女子脸上的那神情,拍的一清二楚。
叶丽华扯着那纸张,三两下的就撕碎了,可是打印机还在刷刷刷的吐着新墨,出来一张,叶丽华就撕一张,最后甚至搬起打印机,啪的就砸在了地上。
“江穆,你就非得要这样么?就算是你不爱我,我也没有说过什么,为了离婚,你真的连你自己的脸都不要了吗?”她就不相信江穆会把这样的照片公布于众的,这里面的男人是他自己不是吗?
“我敢不敢公布的,你可以去问问你的好助理。”江穆说罢,做了个请的手势,大有叶丽华不走,他就走的架式。
叶丽华傻眼了,问她的助理,关她的助理什么事儿?
江穆这时候已经拿起桌上的电话拨了出去,没多大一会儿,叶丽华的助理邹旭瑞便到家里来了,因为是叶丽华的助理,所以经常的来家里,所以很快便上了二楼。
书房的门是开着的,根本就不需要敲,便走了进去,恭敬的喊了一声江先生。
叶丽华呆呆的看着邹旭瑞,这是……?
邹旭瑞和江穆打完招呼后,便走到叶丽华跟前跪了下来,手从西装口袋里拿出了一个红色的绒布盒子出来,打开举在身前说:“叶子姐,你离婚吧,我娶你。”
邹旭瑞是叶丽华的学弟,大西北那块儿走出来的凤凰男,比叶丽华小了两岁,暗恋叶丽华,但也深知自己是配不上叶丽华的,所以当江穆需要这么一个计划的时候,就找上了邹旭瑞。
江穆知道叶丽华的心思,也愿意娶叶丽华,但是叶丽华是抱着不切实际的爱情的梦想嫁给他,这让江穆心里不舒服,实际上那个时候,他恨不得把叶丽华给剁了,因为他一直觉得如果不是叶丽华刻意的把他谈恋爱的事情抖给阎丽雪,也许他的裴裴不会被迫离京。
但其实他心里也很明白,那个时候的自己还有梦想,是爱裴裴,但却不会为了裴裴去放弃联姻这种事儿,所以分手只是早晚的事儿,也许过几年,他们自己都会散了,也不会有这么些年的纠缠了。
错就错在叶丽华推动了分手事件的提早发生,所以秉持着老爷子的教导就注定他不会做的太绝,江穆还给了叶丽华留了一条后路。
甚至他这些年一直隐隐的期待着邹旭瑞能和叶丽华发展起来,这样离起来婚,就不费吹灰之力,但不知道是邹旭瑞太笨,还是叶丽华太本分,这俩人就这么二十来年也没有进展的。
真真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监的节奏。
叶丽华瘫坐在地板上,不相信的抬头看着跪在她身前的助理颤抖着声的问:“为什么?那一夜,明明是你帮我的……”
为什么?不过一个情字弄人罢了。
这一场斗了几十年的暗战,以叶丽华惨败收场。
叶丽华是死咬着牙说不离婚,但被小哥叶学平绑到民政局强摁着头的办了离婚证,就是在办离婚证的时候,叶丽华还吼着说她不是自愿的,但当时已经清场,你是不是自愿的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婚就必须得离。
不离怎么办?让江穆把那些不堪的视频给公布出去打叶家的脸啊!
这天,秦立国把郝贝叫回家了。
吃过晚饭,郝贝就有点着急了,她得过去陪着裴雅睡觉的。
秦立国看她屁股上长钉坐不住的样子就叹气,女大不中留啊,真是留来留去留成仇的节奏。
“你晚上就睡家里,天天睡别人家像个什么样子?”开口就训上了。
郝贝拧着眉头,十分有理的反驳着:“不是您说让我陪着点裴雅阿姨么?我这就是在陪她啊……”
秦立国嘴角抽了抽,很想说一句:你现在倒是很会顶嘴呢。
“宁馨,你晚上过去陪着裴雅。”
就这么一句话,把郝贝给留在了家里。
晚饭过后,郝贝坐在客厅里看电视,宁馨在厨房收拾,秦立国也在,俩人在说着话,郝贝无意间看到的,她看到的是宁馨,从唇话上来讲,宁馨是说了句:为什么?
那表情也是那样的诧异,然后秦立国又说了些什么,宁馨一脸的为难,但最后还是点头了。
宁馨往外走,郝贝就赶紧收回视线,当自己没看到。
宁馨却没有马上走,而是坐到了郝贝的侧面,也没看电视,一脸凝重的神色,竟然像是要赴战场一般的光景。
“你怎么还不过去,裴雅阿姨每天睡的有点早,你需要跟着她的……”郝贝有点好奇的问着,明明刚才秦立国说让宁馨去的时候,宁馨还一脸的雀跃呢。
展翼也出院了,很明显这两只最近感情不错,郝贝现在是看出来了,她原先以为宁馨跟她爸有什么,现在想想,其实都是自己的臆想,就算是有什么,也绝对不会是男女方面的事儿,因为宁馨喜欢展翼,就是傻子也看得出来这一点的。
所以她不理解,到底秦立国在厨房里跟宁馨说了什么事情,让宁馨对于原本很雀跃的事情变得这么踌躇不前了。
“贝贝,要不……”宁馨才开口,秦立国就从厨房里出来了,擦着手喊宁馨,并问:“你怎么还不过去,贝贝一会晚点睡,陪我看今天的实况录像。”
秦立国说着指了指厨房,跟郝贝说:“给你做了爆米花,今天还给你买了可乐,一会给你煮个姜汁可乐,你可以一边吃一边看。”
郝贝吃惊的看着秦立国,有点受宠若惊了,要知道平时秦立国让宁馨看她看得可严了,像这种垃圾食品根本就不让她吃的……这今天是什么日子啊?怎么忽然对她这么好了?
“怎么?不想吃这些,那想吃什么?爸再去给你买……”秦立国问着。
郝贝赶紧摆手,笑嘻嘻的说这些就可以了。
俩父女这会儿相处可融洽了,倒显的宁馨有点可怜巴巴的迈着步子往外走了。
郝贝虽然跟秦立国说着话,但却也注意到宁馨了,怎么都感觉宁馨的脚步都那么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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