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哥特区(1 / 2)

加入书签

我们直奔东城的哥特区,伴着身后隐约传来的叫喊声、脚步声和马蹄声。我听不出他们具体有多少人,但是我听得出他们很多,很多!

虽然正值凌晨三,哥特区却依然人声鼎沸。街边的烧烤摊,浓妆艳抹的**,东倒西歪的醉鬼,刀枪相见的暴民,伺机行窃的少年。他们争先恐后的向空气中排放着臭汗、烈酒、毒品、荷尔蒙等各种味道,这就是哥特区,帝都里的贫民窟。

妮可蒙着面,目不斜视的在人群中穿行,身上那股浓重的血腥气足以让所有一脸横肉、刀不离手的暴徒们望而却步。我一脸警觉的环顾四周,随时准备应对这些匪徒和**的突然袭击,虽然这些人我可能一个都干不过。

越往城区深入,人就越来越少,只是看到的场景却越来越触目惊心。我看到一个难看的男人在路边**一个比他还要难看的女人;我看到一个孩子将尖刀刺进了一个老人的胸膛;我看到一个少年同一群野狗为了垃圾堆中的腐肉而厮打在一起…我宁愿我什么都没有看到。

当我们往里深入到一个人都看不着的时候,我终于松了一口气。妮可在一座破旧的不能再破旧的二层楼前停了下来。我站得远远的,总觉得在下一秒它就会塌掉。

“这是哥特区的正中心,我们时候的据。”妮可推了推阁楼的木门。木门没有开,它直接倒了下去,尘灰飞扬。

“周围怎么没有人?”我捂着鼻子问她。

“看这个牌子。”妮可指了指插在门口的一块牌子。破烂、腐朽,刻在上面的字迹因为岁月的侵蚀变得难以辨认。我只能看出这些字字体幼稚,歪歪斜斜,不像是大人写的。

“这是我十岁的时候写的。”妮可轻轻抚摸着它,洁白的手同肮脏的牌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从这里开始,方圆二十米,谁进来就杀谁!”

我按照妮可的解释,努力辨识着牌子上的这十几个字,我发现了三个错别字和两处语病。

“就因为这个牌子,死了上百人呢。”妮可微笑着。

“为什么?”我问道,脑子里想象着一个十岁的女孩儿把匕首插进一个成年人胸膛的样子,毛骨悚然。

“因为这里是我们的,不想让别人进来。”

“那你也不用杀了他们啊。”

“我恨他们!”

“就因为他们闯进了本来也不属于你们的地方?”

“我恨每一个哥特区的人!”

“可那时你也是这里的人啊!”

“所以我也恨我自己!”妮可咬着牙:“在离开之后我甚至每年都要回到这里,杀死一些像我这样的人!”

“为什么?!”我看着这个表情有些扭曲的女人,心中开始出现一种莫名的恐惧。我不明白她为什么会突然间变得那么激动,那么愤怒,甚至歇斯底里。她只不过是回到了时候住过的地方而已啊。

“因为他们不是人,是畜生,是行尸走肉。苟且偷生,欺软怕硬。可是当我把剑架到他们脖子上的时候,把他们手脚都砍下来的时候,他们却连反抗都不敢反抗。”

“他们当然不敢反抗!他们只是一帮混混而已,充其量也只能算暴徒。可你呢?你轻而易举的就能杀死几十个人!”我冲她大声喊道,终于无法再忍受她这种令人发指的残暴。

“那三天前呢?!咱们只有两个人,可他们呢?他们有二十万人!难道咱们就投降么?等死么?!”妮可的声音比我大得多。

“这没有可比性!”

“这两件事的性质根本就是一样的!”

“我理解不了你,妮可,我真的不了解你。”

“我才不需要你了解!”

“我也不想了解。”我叹了口气,突然间感到十分疲倦,我甚至觉得我只是在对牛弹琴。

我们来到了阁楼的地下室里。妮可把骑兵队长绑在一张破烂不堪的椅子上,把塞在他嘴里的披风扯了出来。

骑兵队长没有话,双眼直勾勾的看着前方,似乎还没从刚刚那场屠杀中缓过劲儿来。

“会写字吗?”妮可问他,语气平淡。

骑兵队长木然的了头。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