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 何罪之有?(2 / 2)

加入书签

听了这话,全场不禁默然。

事实上,全城围捕事件经媒体曝光大加渲染后,赵师傅及其家人得道了社会广泛关注,许多市民纷纷捐款捐物,医院表示免收医疗费,政府也表示给予赵师傅见义勇为称号并发放了三万元的奖金,市长还亲自前往医院探望慰问过赵师傅,媒体们纷纷大加称颂政府和相关领导有作为。

但是,所有人似乎都并没有意识到,政府和医院此举本来就是应该的,是其义务和责任所在,而市民们的善举,虽然也有报道,但只是被媒体们稍稍提了提,如果说一个版面的文章谁占的篇幅最大,那当然是政府方面,甚至还浪费字数般用了大量的形容词和副词并地点名道姓谁谁谁又在谁谁谁的陪同下探望了赵师傅,如此大加渲染政府的作为其实是一种扭曲的社会形态。

方杰这番话虽然没明说,但在场的媒体人却是暗自惭愧,知道这话是在戳他们脊梁骨的同时,也是对政府表示的一种不信任,不过目前大环境就是如此,在场的记者们虽心知肚明却也无力改变,只能在心中更加敬佩敢说敢做敢坚持本心的方杰。

所以全场寂静了片刻后,经个别人带头,全场再次响起了掌声,不为别的,就为方杰敢当着这么多媒体的面说出这番看似大逆不道的话来,就凭这份勇气和坚持本心的信念,也足以值得敬佩了!

掌声落下后,有记者道:“据我了解,被您制服的那三名歹徒当时被您打得重伤昏迷也送往了医院抢救,据说目前这三人虽然渡过了危险期,但身体均遭到了极大的创伤,其中一人已经丧失生育功能,被鉴定为8级伤残……”

说到这里,那名记者顿了顿,无不担心地望着方杰道:“方先生,您的为人、作为和道德理念,我个人由衷的钦佩,所以我刚才说这些并不是想有意刁难您,而是替您感到担忧。据我所知,按照国家刑法规定,您这种伤害致他人生殖器伤残,有可能被判定为故意伤害罪,如果定罪的话,可能会判三到十年有期徒刑,而且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所以,您的身份一旦被曝光,接下来可能会遇到更大的麻烦,还请您做好必要的准备,我相信大家和我一样,都不希望看到道消魔长的情况发生。”

方杰脸色微变,心说方传武警告的还真没错,这事居然会这么严重,正思考着如何应对时,一旁有记者出言争辩道:“没搞错吧?故意伤害罪?我也是懂一点法律的,就算方先生的手段过激了一点,那也只能算作是正当防卫,顶天了就是防卫过当!不应该负有刑事责任!”

话音未落,另一名记者却摇头笑道:“北江法制报的记者,我的专业就是法律,这点我相信比你们更有发言权。”

这话顿时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力,所有人包括方杰在内都把目光投向了此人,这人朝方杰笑着点了点头后,便解释道:“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其性质明显不属于故意伤害罪,真要打起官司,就看是防卫过当还是正当防卫了。不过,就我个人的看法是,方先生的行为和造成的严重后果,已经构成了防卫过当。”

有人不禁问道:“如果是防卫过当的话,那会有刑事责任吗?”

那人应道:“防卫过当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方先生不利的是,对那三名歹徒造成的伤害过重,程度已超出限度,已构成违法;但有利的是,方先生防卫的起因是见义勇为追凶救人,其所保护的性质是为保护他人利益而产生的防卫,这个比保护个人利益进行防卫的量刑要更轻,其当时防卫的原因是救人,据说那三名歹徒当时手中都有利器,所以也可以算是自我保护行为。至于当时处境如何,是否有必要造成这么严重的伤害,这个只有看几个当事人的证词了。”

说到这里,那人意味深长地笑看了方杰一眼:“关于这个证词,您和那几名歹徒的证词只有参考作用,关键得看跟您一起的那名的哥的证词是否对您有利。如果我刚才说的这些情况都对您有利的话,量刑会轻很多,甚至减免刑罚,而且即便量刑,也最多是个半年至1年的刑期,而且一定是缓刑。说白了,就是做个样子,实际不会真到牢房里蹲着。”

方杰自然能看出对方眼神中的意味,其意思就是说,如果这件事操作得当的话,虽然性质上有罪,但并不会有实质性的刑罚,这便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但方杰却根本不买帐,沉思了片刻后,抬眼冷笑道:“有意思……那三名歹徒持刀抢劫,重伤两人,要不是我有点身手,怕也是跟赵师傅一样的下场,怎么我这见义勇为还见义勇为错了?”

见方杰的态度有点钻牛角尖,那名法制报记者苦笑道:“从情理上说,您当然没错,但法理上就是违法的,其实我相信大家都不认为您有什么过错,而且您也不会有实际的刑罚,就是名义上触犯了法律而已……”

对方话没说完,方杰便挥手断然道:“名义上的也不行!在下行得正坐得端,救人于危难在先,捐款扶助他人在后,那几个杂碎别说只是重伤,就算死了,那我这也是替天行道之举,何罪之有?嘿,人在做,天在看,王法再大也大不过天,我倒要看看谁敢说我有罪!”

*jRT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