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2 / 2)
王默默的注视了孟姒翊的容颜良久,久到他们都以为此时便是地老天荒,然而时间终有长短,该结束的必然会不留情面的结束,最终,王放开了一直握着的王后的手,刻意笑着说,“姒翊,你走吧,我们来生再见。”
尽管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孟姒翊的泪水还是不受控制的流了下来,但是她不愿意在王的面前哭,也不能在王的面前哭,她转过身背对着王,带着些许的哽咽的说,“你昨天在小祠堂里说的话还算数吗?”
“算!”王的回答很坚定,这一辈子他和孟姒翊没有好好的尽上一番夫妻缘分,来世必然不会辜负彼此的情意。
“好!希望你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能记住这一句话。”王后把眼泪擦干,不敢再看王一眼便大步的向门外走去,她就怕晚走上一步她会哭着劝王不要做傻事,但是于整个璃琉大陆的利益而言,王的傻事非做不可。
王一直是孟云初的梦想,当梦想破灭的一天,一切都将不再重要,那么这场战争的曙光就要到来了,否则不断的纠葛下去,哪怕双方的军队还有实力,但是各地区的百姓却是吃不消的,到那时哪怕天下再次一统,于民而言也是祸而非是福,作为一国之主,无论是王还是王后都有义务避免此类的情况发生。
当王后走到门口,就在快要消失在了王的视野之中时,王后突然说,“你知不知道你刚才笑的比哭还要难看,我希望你为了在乎你的人,真的可以笑着离开。”
说完,她便彻底的于王的生命做别,王先是一愣,然后由衷的弯起自己的嘴角,对着夜色道,“只要你能活的快乐,我就会快乐,姒翊,一定要幸福。”
*看似平静的度过,不出王所料,几乎是连早朝还未上的时候,孟云初就冲到了王的寝宫,与王一起上的朝,孟云初和王之间的爱恨纠葛是大臣们心照不宣的事情。因此看着他们明目张胆的成双入对,连发出异议的人都没有一个。
大家各忙各的事,只是心里忽然觉得无论谁最后得了天下,上面坐着的都必然是这两位,他们天天争来争去也怪没有意思的。
早朝以后,顺理成章的王随孟云初一起出了宫,去了大长老府上庆生,大长老府上午热闹的如同街市一般,可是孟云初却把所有的官员都抛下了,扔给府里面的大总管去打理。
而自己呢,则是去了一处相对于偏远一些的院子,把让下人准备好的酒菜奉上,要和王来一个不醉不归。
王都不用喝,仅是闻着酒的味道就知道大长老府上的酒都是好酒,味道比宫里头的还要纯上三分。
王笑了笑,一仰头将孟云初的酒一饮而尽。
“这第二杯,我是敬咱们一起走过的时光,希望我们能够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孟云初一句话说的短,却把自己的野心给说了出来,于他们的身份而言,他们今天单独在一起已经属于于理不合了,如果每年都这样的话,不用说是别人,只许默一个人便是无法接受的。
可是今天是王打算在世界上活的最后一天,他也不想扫了孟云初的兴,仅犹豫了片刻后,他就把酒杯接过,在孟云初的面前晃了两下,“云初,这杯酒我喝了。”
王在孟云初的心里,除了要娶她的那句话失了言,平时都是说一不二的主,因此能得到王的一句承诺,就意味着在未来多了一份保障,这样的结果孟云初怎么能不开心呢。
她又拿起了一杯酒,说起了她今日收到的好消息,“蓝儿传信过来说,常州已经打下来了,现在他们从那里出发,沿着山路拐到都城的后方,与前方的人马行成一个包围圈,相信很快都城就是咱们的囊中之物了,到那个时候我们就可以真正的在一起,谁都不用再怕。”
孟云初越说越觉得兴奋,一闭上眼睛她都能想象的到未来幸福的场景,为王宫的主殿上有她有王,也有他们的女儿,能够如此,她的人生也算是圆满了。
孟云初的话是不是事实王不知道,但是他明白孟云初有能力在短时间内实现她所说的话,这也是为何他选择在这个时候做一个了断的原因之一。
王把自己面前空着的酒杯填满,“既然你敬了我两杯,那我也敬上你一杯,祝你在新的一年里无爱无殇。”
“无爱?”孟云初仔细的咀嚼着这两个字,觉得里面似乎夹杂着什么她不懂得的意思,但是还未等到她去追究,王就把话题给转开了,“云初,你想不想知道你今年的生日礼物是什么?”
“我可不可以自己要?”孟云初和王在一起,可以轻松自己紧绷着的神经,难得的露出俏皮来。
“不可以,因为我已经准备好了。”王把酒杯放在一边,然后拉着孟云初的手,指向不远的方向,借着明亮的月色,孟云初影影搓搓的可以看到有一座高山,站在那座山的最高处能够俯瞰天下,也是璃琉大陆的人们心目中离天最近的地方,王室常去那里祭天祈福。
见孟云初对山露出了不解的神色来,王耐心的做解释,“你的名字是云初,可是我还未曾带你去一起看过,今天我们就把这个缺憾去给圆了,如何?”
孟云初把身子顺势倚在了王的身上,带着满是幸福的语气说,“只要是你说的,我都愿意去做。”
孟云初在心里又默默的补上了一句,哪怕王是骗人的,不得不说一起长大的姐妹两个,对某些性格来说,还是有相同的地方,就比如对爱情这种飞蛾扑火的精神。
王抚了抚孟云初的发,嘴上却是没再说什么,他想让她放弃夺天下,可是不用想孟云初也是不会答应的,说多了,也不过是徒增伤感罢了。
两个又简单的用了些吃食补充体力,便一个侍卫都未带的向着山的方向出发了。夜路本就是比白日难走的,更何况是山路了,再加上很多的大型动物是在晚上觅食的,不时的就能听见野狼的叫声。
他们为了安全,寸步不离的走在一起,就怕一闪身之间对方就不见了,这样默契的感觉对于他们彼此来说都是久违了,让孟云初格外的享受于这个过程,既希望山路可以少上一点,又希望这条路没有尽头,那么王便可以永远是她一个人的了。
王和孟云初不敢耽搁,这一路走的不可谓不艰辛,幸好两个人的身子骨都不是弱的,面对困难挺一挺就过来了。
等到他们爬上了山,已经是好几个时辰之后的事情了,孟云初大口的喘了几口粗气,在山顶找了一块空地坐下。
“没想到仅看一次日出就这么不容易,看来高雅的事情,也不是经常能做的。”孟云初有些抱怨的说。
“想要得到,必然要先学会付出,这是你曾经教给我的。”王坐在孟云初的身边,把一直带在身上的水壶递给孟云初,“喝点水吧!身体会舒服一点。”
“原来我以前也是个小哲学家啊!”孟云初自然而然的把王递过来的水接过,一仰头小半壶的水便没有了。
孟云初的嘴边留有了几滴水渍,王拿出手绢,温柔的为孟云初擦拭掉,然而即使在夜里,她依然能够发现手绢最初的主人是谁,因为留在上面的清香味是经过了特殊的调制,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存在,绝对骗不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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