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天神队降临(1 / 2)

加入书签

其实,轮回者在经历轮回任务的时候。一般情况下,都是以势压人的,而最常见的,就是选择借势,比如说,傍上某棵大树,然后借助那大叔的势力来以势压人,另外还有一些,则是选择自己造势,比如说,捧出一个势力来,或者自己组建一个势力,然后再以势压人,而最后的一种,则是直接拥有自己的势力,比如说,兑换了红警基地,或者魔兽基地这一类发展型兑换的,还有兑换召唤术的,这些都是属于借助主神空间的兑换来形成自己的势力的,不过。这种方法也有其局限性,比如说,红警基地,只能造出科技部队来,在魔幻世界中,非常的不利,而且,红警世界也不是什么高科技世界,哪怕你有时间,哪怕你有无数的士兵,但是,你根本没有星际级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至于那些一炸几十几百公里范围的核弹,那东西已经过时了,甚至就连卫星炮都过时了。因为,它们完全被一个小小的星球所束缚了,无法脱离星球,就无法成为强者,这就是沈功百对于强者的定义。

沈功百现在已经可以全身火焰化,然后,在宇宙中生存了,莱薇因为是响雷果实的能力者,所以,也一样可以在宇宙中生存,恋、伊斯蕾雅、美狄亚这三人,暂时还需要借助TKM装甲,所以。也无法算是真正的强者,但是,她们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下战斗的话,战斗力绝对不会比沈功百和莱薇弱多少,但是,也正是因为这种局限性,使得她们根本无法战胜沈功百这种实力的敌人,说句《机战》术语的话,沈功百就是泛用型的特装机,而她们,仅仅是有局限性的特装机,沈功百的宇宙适用性是B的话,她们就仅仅只有D都不到了。

话说回来,沈功百之所以如此卖力气的教导这些德国大兵,完全是因为他们是易尘的手下,以后也将是易尘手下不可小看的一股势力,也许现在这个《升龙道》中他们排不上什么用场,但是,等到了《逆龙道》的时候,他们,将是一股谁都无法小看的力量。毕竟,他们日后可都是选择了接受血族初拥的,换句话说,他们日后,至少也是SS级的实力,毕竟,作为易尘的直系下属,他们不可能会比其他的血族等级低的。

圣诞节很快就过去了,而易尘他们,也会来了,龙十三在中国城住了差不多一个星期之后,身上的伤早就痊愈了,只是不能出去,让他很郁闷,直到易尘回来之前不久的时候,游魂张才联络沈功百,让沈功百把这个家伙送回去了,恩,是易阳他们接回去的。

易尘会来之后,沈功百就让易尘把莱薇送回来了,其他人,自然还是留在易尘的身边,帮他的忙,免得易尘万一有事的话,不好处理。而沈功百,则从易尘那里拿了差不多一亿欧元,带着莱薇出去旅游了。并不是沈功百太悠闲了,而是沈功百觉得,必须好好的陪一陪莱薇了。

自从《龙珠》世界回来之后。沈功百就一直在忙着科技的更新发展问题,而根本就没有时间陪着莱薇,如果莱薇是在自己的房间呆着的话,倒也没什么问题,但,问题是,莱薇在沈功百的要求下,在沈功百的房间中进行了特训,沈功百那里可是主神空间一天,里边就是一年啊,整整好几个十年的时间都没有好好的和莱薇相处了,莱薇怎么可能会没有想法?

其实,说回来,这也算是调整者血统造成的一个弊端吧。初代的调整者基本上都是科学家,沈功百完美的继承了这个特点,忙起研究来,根本就是什么事情都不顾,仗着自己的身体强壮,经常十天半个月的不出实验室,甚至不吃不喝不睡觉的进行研究,这样的情况,让沈功百的钢铁都市的科技进步速度非常的快,但是。对于莱薇来说,就有些寂寞了。还好的是,沈功百早就预料到了这样的事情,所以,也让莱薇兑换了初代调整者的血统,只不过可惜的是,莱薇那懒惰的本性,根本就没有被去掉,所以,莱薇对于科技研究之类的,根本就没有一点兴趣。不过。也多亏了调整者血统,同时,沈功百又给莱薇安排了足够多的训练,莱薇倒也不算太过寂寞,但是,总这么十几年十几年的不陪着莱薇,这也让莱薇的忍耐力基本上到了极限了。而莱薇的发泄方式,就是杀戮,不论是杀人还是杀动物,而且伴随着经常性的沉默寡言,表情阴沉,外加臭脾气。所以,沈功百准备带着莱薇出去转转,反正距离天神队降临,还有差不多一个星期的时间,这一个星期,沈功百完全放下了所有的事情,包括任务,完全用来陪着莱薇了。

也许是因为长时间独守空房的关系吧,沈功百和莱薇在夏威夷的海滩边上买了一栋别墅之后,就再也没有从房间中出来过,莱薇那疯狂的热情,差点把沈功百榨干,而且,莱薇非常的大胆,几乎任何花样都敢尝试,恩,当然,**的话,莱薇那种近乎女王的性格,是绝对不会选择当M的(看过《黑礁》的话,就因该知道,曾经有家**店的店主想找莱薇当**女王的),而沈功百也一样不喜欢当M,所以,两个人都非常默契的没有尝试,而且。那种事情,本来就不过是个情趣问题,对于沈功百和莱薇来说,根本就没有必要,所以,当沈功百和莱薇接到天神小队降临的通知的时候,呃,好吧,这房间基本上已经不能住人了。

********************

澳大利亚南部的一个小岛上,此时的南半球是处于夏天的,所以,这里虽然靠近南极,但是,也还依旧算是仅仅有点凉爽,不算太热而已,但是,这里忽然出现的一群人,却竟然全都穿着棉衣,如果不是周围没有其他人的话,他们绝对会被当成是傻子的。于是,杯具出现了,在他们出现的时候,就已经全都大汗淋漓了。

“SHIT,是谁要我们准备棉衣的?”一个一头冲天金发,红宝石一样的眼睛,身材高大,肌肉精壮的男子愤怒的撤掉身上的羽绒服,狠狠的扔进了不远处的海里,露出了里边那一身金光闪闪的铠甲,此人正是《FATE》中绰号金闪闪的吉尔伽美什。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