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1 / 2)
低沉悲壮号角声呜呜吹响,漠北的第一次反击战打响了,漠北第一重城肃北黑重的城门缓缓打开,众人都觉得眼前一亮,城门口立了一匹白色的骏马,马上少年约莫十八九岁,面如冠玉,一双眼睛半眯着,闪着清冷的寒光,一身紫金华服,身披雪白长裘,在苍茫的雪光之中,越发显得雍容华贵,器宇不凡。
少年双腿一夹,白色骏马嘶叫一声冲出城门,他的身后,千余黑甲士兵随即呼啸而至,冲杀进混战的人群。听到那震耳欲聋的喊杀声,混战在流民的北狄军士人人心神俱散。那些黑甲士兵才是真正的战士,是漠北声名远扬的萧家军,他们比起那些手执木棍扁担的流民的战斗力不知道要强大几多,战马所到之处,北狄士兵纷纷后退,来不及的要么被一刀砍了,要么被一枪取了命去。
方墨一把抽出长枪,对面的身披狼皮的北狄士兵失去支撑,猛然倒地,她正欲转身,耳边疾风突至,一匹白马从肩上呼啸而过,她身形往右一闪,背后偷袭那人扑倒在地上,背心早被一枪贯穿,鲜血如泉水汹涌。白马上的少年转过身,银色眸子灼灼闪光,银灰色盔甲里面的俊脸在雪光的映照之下,竟是美如神诋。
方墨眯着眼睛看着,眼随着少年的手看向他手中的长枪,闪着荧荧寒光的枪头依旧冒着热气,鲜血正一滴滴溅落在雪地之上,想来从背后偷袭她的北狄士兵正是命丧于这长枪之下。白马一声长嘶,那银色身影瞬间就淹没在灰黑的人流之中。
李进正杀的兴起,突然一个小人滚在他身边,他转头一看,从那张血糊糊的小脸上依稀辨别出来几分清丽来。“李叔,咱们赶紧进城。”方墨说道。
李进回头一看,城门大开之后,流民纷纷涌进,外面滞留的流民已不多矣。他一收刀,说:“走吧。”又对苏瑾娘低声说一声,“嫂子,得罪了。”背了苏瑾娘,领着众人进了城去。
流民慌乱涌进城去,虽然知道黑漆沉重的肃北城门已经将凶残的北狄人挡在了身后,但是心中的恐惧太过沉重,即使入了城,仍然是一窝蜂似的往城里的最深处逃窜。李进也跟着人流一阵疯跑,突然听见一人声在耳边沉声说道:“李叔,停下吧。”他猛地收了脚步,血依旧凶猛地冲击着耳膜发出猛烈的砰砰声响,他大口喘气,面前房屋比邻,整齐而又干净,人声车马声渐渐入耳,喧闹而又温实。
他突地醒悟过来,原来自己已经来到肃北城中了,面前的福运来酒楼的招牌在北风之中发出轻微的晃荡声响,年过久远,那招牌上的福字只剩了半边,他识得这招牌,这家的酱牛肉最是下酒,是他每次来肃北必到的地方。
这里是肃北城了,他还活着。
方墨又低声说道:“李叔,放下我娘吧。”
李进又想自个背上还背了一人,连忙拐到酒楼边上的巷子里,将苏瑾娘放下来,颠簸久矣,妇人脸色灰白,嘴唇青紫,只一双手劲却依旧极大,一只挽了他的颈脖,另一只紧紧抓住女儿。待发觉脚落了地,苏瑾娘看了看一边的大小两个孩子,俱都在,顿时松了一口气,这才放了手。
那只狼牙箭正插于苏瑾娘的大腿之上,血将棉裤浸透了,天冷,苏瑾娘整条腿寒冷而又潮湿。李进说道:“这箭拔不得,上头有倒刺,冒然拔出,必会扯出一大块肉,这天寒地冻的,只怕是难得好了。咱们行李都丢了,还是仔细找个郎中了,方才稳妥一些。”
方墨点了点头,从袖子中抽出只金簪子,递给李进说道:“李叔,你对这肃北城比我知道的多,烦劳你找家当铺,拿这簪子换些银子,咱们也好找个郎中。”
李进接过簪子,正是前不久他还回去那只,簪子锋利的尖头已是弯卷,上面的血凝结成了干涸的黑红,他将上面的黑红色用雪抹了抹,在自个衣衫的下摆蹭了蹭,说:“那我去去就来。”
李进走后,方墨看了看苏瑾娘的腿,棉裤湿透了,触手冰冷冰冷的。大雪已经停下来了,天还是很冷,她将苏瑾娘身上的棉裤撕开,在大腿上处拿布条扎住了,将那箭支扳断了,把自己的斗篷扯下一截,严严实实包在她腿上,苏瑾娘低声说道:“乖女,你莫折腾了,娘不打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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