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8章 协议达成?(1 / 2)
范鸿宇双眉轻蹙,说道:“谢主任,十原的治安状况,确实有点糟糕。我第一次去十原,刚刚到那里不到三个小时,就碰到葛二壮这几个流氓地痞意图行凶。或许这只是一种巧合,但偶然之中包含着必然的因素。如果十原的党政领导和派出所的同志,能够把工作做到位,不给葛二壮那样的流氓地痞提供生存的土壤,这种情况就不会发生。十原和朝阳农场挨在一起,本来就很敏感。上次围堵事件,就是因为农场职工被十原的一些流氓砍伤住院才引发的。十原的治安搞不好,这样的事就很难根绝。从这一点上说,十原的同志,是有一定责任的。”..
一番话说得冠冕堂皇,完全是站在一县之长的高度上看问题,没有将自己“牵扯”进去。
我要处理葛大壮和葛二壮兄弟俩,不是“私人恩怨”,因为我是县长,我必须为全县的工作着想。治安工作做不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我的失职。当然,也是你这个县委政法委书记的失职。
谢厚明马上点头附和:“是啊是啊,范县长说得很正确。十原那个顾云峰,是有点软,魄力不够。过于讲究班子团结,对坏人坏事,不敢做坚决的斗争。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当初县局那边才把葛大壮派到十原去,他本身是十原人,希望他能够把家乡的治安工作搞好。”
范鸿宇又皱了皱眉头。..
谢厚明还真是特别自以为是。
他这个县长亲身经历,还和流氓地痞动了手,谢厚明硬是视而不见,却将责任推到十原区委书记顾云峰的身上,似乎葛大壮还是个“救火队员”。明知葛二壮是十原的流氓头子,县公安局还将他的亲哥哥派到十原去做派出所长。这样的安排。实在是匪夷所思。在谢厚明嘴里。反倒变成十分的合情合理。
不过对于谢厚明的傲气,范鸿宇倒是能够理解。
地方实力派干部,年龄又基本到站,上升空间没有了。对很多事就不像其他较为年轻的干部那样小心谨慎。
所谓“无欲则刚”嘛。
其实在谢厚明而言,今天主动登门拜访范鸿宇这个新来的小娃娃县长,已经算是给足脸面了。如果他再傲气一点,这一趟可以不跑。
县委政法委书记。是个实权职务,不比他的本职县人大主任的实权差,甚至犹有过之。
县委政法委,按照文件规定,是个协调机构,而不是管理机构。然而事实绝非如此。县委政法委书记对于本县政法系统干部的任免,有很重的话语权。这也是文件规定的。
政法系统,公检法司四家,检察院基本属于垂直领导,人事权和财政权都在上级检察院。当然。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成员,需要经过人大的选举。但候选人却是由上级检察院来推荐的。下级党委政府。只是配合这个流程。法院的情况,大致和检察院差不多,不过法院的办公经费,由地方政府拨付。相对而言,法院对地方政府的“依赖性”较强。
公安局和司法局才是真正属于政府管理序列。但公安局长的任免,也不是地方党委说了算,还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的同意。
根据中央有关文件,前几年开始,检察院和法院的主要负责干部,予以高配。云湖县检察院和法院,都是副处级架构。县委政法委书记,也是副处级干部。理论上,大家都是平级。政法委书记如果在干部任免上没有话语权,人家凭什么听你的?
官场,原本就很现实。
故此,在政法系统的干部任免问题上,采取的是双重领导制。县委组织部在提请任免政法系统干部时,必须征求政法委领导的意见。正因为有了这个规定,政法委书记才能有效协调政法系统的工作。
一般来说,地方干部任免权,基本掌握在党委领导手里,县委书记和党群副书记,组织部长是干部工作的正管领导。书记拥有最大的话语权。
当然,再强势的书记,也不会将其他副手的权力吃干拿净,好白菜自己一个人拱了,菜叶子都不给其他同志留一片。人事任免,只能是“排排坐分果果”。最好的白菜,归书记去“拱”,留下几颗给班子里的其他同志,大伙也拱一拱。
县长在干部任免问题上的话语权,相对来说就不是那么显眼,更多的时候,是透过“财政一支笔”来体现县长的意志。
书记官帽子,县长管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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