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六章 奇怪的陈燕(1 / 2)
“杰克!我真是搞不懂,咱们为什么不直接冲进去用机枪打爆这个华夏人的脑袋,或者直接在他开来的汽车上放一枚炸弹呢?”拉尔十分不解的看着杰克问道。
“拉尔,这是华夏国的首都!如果我们在这里动用那些重型火器的话,我敢保证华夏国的警察一定会在最快的时间内赶到这里,并且我们逃跑的几率不会超过三成!”杰克低着脑袋面无表情的说道。
“那我们也可以用其他的办法,比如狙击枪!”拉尔咧开嘴巴笑了笑说道。
“不行!”杰克终于抬起头,一双如同**琴海一般湛蓝色的眸子眼神犀利的盯着拉尔,无比肯定的说道:“因为我们没有接到黑卡!”
“哦!真是没意思!”拉尔耸了耸肩膀,说道:“既然我们没有接到黑卡,为什么还要来监视这个华夏人?”
黑卡是血镰刀杀人前的一种指令,也是一种暗示。血镰刀的杀手只有在接到上级发放的黑卡的时候才能执行杀人的指令,否则是不能擅自行动的。如果血镰刀的杀手因为没有接到黑卡而擅自击杀目标任务或者在接到黑卡之后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那么他就会从血镰刀杀手团除名。
所以,长久以来,血镰刀杀手团的人数并不多,但这些人都是在某一方面拥有特殊本领的人,这些人的任务完成率也非常的高,要不然也不会长时间的待在血镰刀之中。
杰克擅长快速进攻,他能在敌人不注意的一瞬间取敌人的首级犹如探囊取物。而这个叫拉尔的人则擅长各种枪械以及重火器的使用。在血镰刀杀手团甚至是美洲的杀手界,拉尔被称作是“死亡机械师”,而杰克则被称作是“死神的使者”。
这两个人也曾经私下的比试过。拉尔是中远程的王者,而杰克则是近距离的霸主,但是在上次的比拼过程中,杰克却凭借着自己的神出鬼没的身法和让人意想不到的各种攻击手法,着实让拉尔非常的头疼,最后拉尔的枪还是比杰克的刀要慢了一拍,拉尔最后战败。
也就是从那次比试过后,拉尔也就彻底的服从了杰克,视杰克为首领以外的“老大”,他们两个人合作执行任务的时候,拉尔都会在行动前问一问杰克的意见。
其实血镰刀杀手团并不禁止成员间的相互搏杀,相反的,血镰刀的首领还鼓励成员间相互搏杀,用首领的话说就是这能够提高血镰刀的杀手的战斗技巧和杀人水准。当然,私下的搏杀是有底限的,只要不损害到组织的整体利益,不耽误任务的执行,这种相互之间的搏杀就是被允许的。
“监视也是我们的任务!”杰克说完就从怀里摸出一根古巴雪茄,用一把剪刀小心的修剪着,但却并没有点火的意思。
“想抽就抽吧!反正这里又没有人!”拉尔看了看窗外这杳无人迹的旷野,又看了看杰克手里边的雪茄烟说道。
杰克没有什么其它的**好,他不喜欢玩女人,也不喜欢酗酒,更不会随便的打架斗殴,如果杰克是华夏人的话简直就可以被评为五好青年了,而且长相这么帅气的杰克一定会是那些花痴女人狂热追捧的对象。
杰克唯一的**好就是抽雪茄烟,其他的牌子的香烟杰克很少抽,他就是喜欢这种味道很独特的古巴雪茄。但是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杰克是不会抽烟的,因为他知道一个杀手在执行任务的时候身上带有明显的烟味是多么的可怕。
即便这次执行的是监视任务,杰克也不会选择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抽烟。
“拉尔,这种话以后不要再说了!”杰克手中修剪雪茄烟的动作停顿了一下,小声的说了一句,就又继续修剪他的雪茄烟了。
“哦!真是该死!我最讨厌这种无聊的监视任务了!如果让我痛痛快快的杀人我会感谢上帝的!”拉尔抱怨了一句说道。
阳光温热,暖烘烘的暖风吹绿了街边的柳树。春天的脚步来的是如此的快,京华城的季节变化的太快,甚至让人来不及做好迎接春天的准备。
杨天权从何老头的小院子走出来的时候心情也有些复杂。他从何老头那里了解到自己身上的这块麒麟血玉通灵作用有某种神奇的功能,可是这种神奇的功能究竟是什么,何老头并没有能够从书本之中得到答案。
“你身上的这块血玉可是个宝贝!我查阅了以前的一本书,叫做《灵玉》。那上边倒是说明了麒麟血玉是属于一种具有特种功能的神奇玉种!不过上边的记录到此为止,没有了下文!我也不知道这块血玉有什么特殊的能力!“
当时何老头就是这么对杨天权说的。
杨天权还记得当时何老头说这句话的时候用一种奇怪的眼神在打量自己,好像在说这块血玉究竟有什么特殊的能力,这种能力要怎么来用全都靠你了的意思。
杨天权只是笑了笑,没有再问下去。
杨天权当然不会告诉何老头这块麒麟血玉有窥视别人心灵的作用,如果他这么说的了话,估计何老头一定不会放他离开的,而且非要拿着这块血玉进行一番研究,在没有研究出这块血玉到底是如何具有窥视心灵作用之前是不会还给杨天权的。
杨天权知道何老头是个考古狂热者,发现了这么大的秘密如果他不马上进行研究的话估计就不是何老头了。
总的来说,杨天权并没有能从何老头那里得到什么有用的来更深入来了解这块血玉的线索。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何老头嘴里所说的这块血玉的特殊作用就是指的是血玉的通灵能力,只不过杨天权没有明说。
带着疑惑,杨天权一边沿着马路漫无目的地走着,一边思考着这块血玉的事情,傍晚的阳光把杨天权的身影拉的老长。不明内幕的人看来,杨天权就像是一个刚刚失恋还没从失恋的阴影中走出来的可怜的人。
嘎吱——
突然一声汽车轮胎摩擦地面的刺耳声音传进了人的耳膜里,刺的人耳朵生疼。
杨天权吓了一跳,连忙后退两步,这才发现,一辆军绿色的越野车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自己的身边。
很快的,车门就被推开,一个穿着一身黑色风衣,戴着一个黑色墨镜的小平头男人走了出来。
杨天权觉得这个男人有点眼熟,只不过墨镜遮挡了他的脸,杨天权有些认不出来。
小平头男人摘下墨镜,杨天权一下子认了出来,这个小平头男人就是前几天要卸掉自己两条腿的那个小平头——李仁。
在小平头摘下墨镜的一刹那,杨天权就知道了他是来找自己拿解药的。
从那天到现在,从时间上来看,正好三天。
“上车!”李仁瞪着杨天权一脸怒容的喝道。
杨天权咧开嘴巴笑了,并没有上车的意思。
“快点上车!”李仁再次喝道。
“我想你搞错了!你应该用一种请求的语气来跟我说话,而不是一种命令的语气!别忘了,你的命还在我的手里!”杨天权笑眯眯的看着李仁说道。
此言一出,李仁的脸就涨成了紫红色,他气呼呼的瞪着杨天权,拳头捏的嘎嘣嘎嘣作响,很有一副想冲上来揍杨天权一顿的冲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