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拉帮结派(1 / 2)
院子里飘出了一股清香,肉的香味,不是干燥的,像这秋季口干舌燥的燥,那闻起来多糟糕,嗓子都要冒火了。要李敏评价的话,叫润的流油,让人闻着流口水。
放在柴火上,用棍子插过去的走地鸡,皮上涂抹了一层可以食用的香油,再撒些芝麻粒,绝对是香喷喷的。
伏燕蹲在火堆边手里拿了个小碗,拿根筷子在小碗里搅拌着,混合了各式各样的酱料,看过去,不是大家一般想象中红红的,大冬天火辣辣的滋味,而是黑糊糊的,看起来蛮可怕的一样东西。
等调好这个酱料了,伏燕看准时机,举起小碗,把碗口倒在烤鸡上,哗啦啦流下来的酱料,涂满了一只鸡。
等再热会儿以后,天下一绝的护国公烤鸡可以大功告成了。
书房窗台靠着的那张贵妃榻上,像上回一样摆了一张棋桌,桌上黑白两两方的厮杀,似乎不像上次那样一目了然,浅而易见。
任凭窗外烤鸡的香味不断地传入书房里,按理是可以引起人饥肠辘辘的香气,书房里的三人却都是纹丝不动。偶尔,只有李敏顺着风儿闻一下味道,再转过头去看眼窗外烤鸡的过程。其余那两人,却都是忙到好像不能分身,聚精会神,全被棋盘上的棋子给吸住了。
要说与上次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这回下的不是围棋,而叫做五子棋的东西。
五子棋,大明王朝没有人玩过。当她向书房里的人说了规则以后,一下子吊起了两个围棋高手的兴趣。
比起规则复杂的围棋,李敏当初在现代没有时间能好好研究,但是,五子棋比较简单,一学就会,李敏在现代的时候,在五子棋上,也可以算是打败天下无敌手。
下了几步棋以后,朱隶歇下了手,两只手放在膝盖头上,一张脸板的一丝严肃,似有一种大祸临头的预感。
公孙良生在旁来回走了两步,时而射向棋盘上的目光,会转到李敏脸上停顿一下。
李敏反而被他们两个这个样子,快惊到要举手投降了。不就是下一盘棋吗?有必要搞到这样心惊胆寒的阵仗?
“王爷,你之前,不是输过妾身很多回吗?”李敏有意调侃下老公。
朱隶那一记回给她的眼神,意味深长:上次我是故意输给你那些臭棋的,好不好?
李敏脑子里顿时闪过一个主意,要不,这回换做她,故意输给他?
仿佛一眼可以洞穿她糟糕的想法,朱隶抢先一句话打断她的念头:“本王最讨厌故意让棋的人了。”
切!怎么不说他自己!
“本王让棋,乃君子的本质,实属应该。倘若本王作为男子汉被一个女子让棋了,会贻笑天下。”
他那一本正经的口吻,还真的把她吓唬到了。吓唬到她想让棋的念头横空斩断。
“下吧,下吧。”李敏豁出去说,等拿起棋子的时候,才忽然发现,自己把这个棋子按在棋盘上的时候,这盘棋,她也就赢定了。
难怪了,他一脸大祸临头的样子。
于他这种围棋高手来说,怕还是第一次输棋吧。
朱隶吧啦吧啦点着头,对她说:“没关系,王妃下吧。本王在这世上,在棋艺上也只输给了王妃一人。”
他这话绝无夸张。小时候刚学棋艺的时候不说,肯定有一个过程。到了他行冠礼以后,再也从来没有在围棋上输过一次给别人了。按照他父亲朱怀圣的说法,围棋犹如沙场,护国公要在沙场上战无不胜,怎可在棋盘上让步于他人。
听了这话,李敏顿时感到了头顶上压力山大,好大的鸭梨!
早知道不教他什么五子棋了,总算看穿了男人的本性,男人这个本性,好比小男孩,特别爱闹别扭。输棋不行,赢棋也不行,两面都不行,只有自己撅着一张嘴。
李敏可以想象出眼前这个男人小时候的样子了,整天撅嘴的一个小男孩。
朱隶对此肯定矢口否认。他自小,是个男子汉,哪里来的撅嘴,只是偶尔板着一张过于成熟的脸是真的。
撅嘴和铁板脸有什么区别?李敏要扶额。
烤好了烤鸡的伏燕,不敢把鸡切开,整只鸡先拿进屋里给两个主子查看。
把棋盘推开,不管那个撅嘴的男人如何抗议,李敏发誓本王妃要开始享用天下一绝的烤鸡了。
“来来来。”招呼着,让人把烤鸡一整只放在了案上,李敏挥起手,把烤鸡上的香味往自己鼻子间扫了扫,深深地吸入鼻子里面以后,“嗯,好香。我猜,上面涂了芝麻糊,对不对?”
一句话,让屋里三个大男人全愣了。
公孙良生哑声一笑,只不敢当着朱隶的面说他娶的这个媳妇是鼻子天下一绝。这样都能准确闻出是涂抹了芝麻糊。
伏燕只相信李敏是偷看秘方了,或是朱隶告诉李敏秘方了,说:“既然王妃都知道了是芝麻糊,何必说猜?”
“我知道?我什么时候知道的?”李敏睁开眼,好笑的晶亮的眼珠子看着他们几个。
显而易见,她真是猜的,而且一猜即中。
伏燕傻了眼地问:“王妃如何得知的?这个秘方是王爷首创,没人知道。”
“味儿,怎么,你们都闻不出这个芝麻糊的味儿吗?”
是没有人想到能用芝麻糊来当烤鸡料吧?
李敏唇角弯弯,两个小梨涡好比湖水中的两个漩涡儿,春艳荡漾,狡黠非常:“本妃是不知道秘方,不过,本妃知道王爷爱吃甜的。”
这话,直让公孙良生和伏燕一块真正傻了眼。
朱隶顿然有种从头到脚,都被眼前这个女子看穿了的感受。
太可怕了!
李大夫的火眼金睛!
“奴才,奴才怎么不知道!”伏燕失声惊呼,好比天要塌下来了。他是自小跟着朱隶跑的,自小,从几岁大的屁孩开始陪朱隶鬼混,结果,到至今还比不上李敏,李敏嫁给朱隶才多少天?!
哪有这个天理!他怎么可以不知道朱隶爱吃甜的。只知道朱隶小时候像尤氏,只喜欢吃香吃辣,因为护国公府的人,习性都偏向北燕,爱吃肉,重口味。
公孙良生微张的嘴唇,轻轻地扬起了一截,像是有一点点突然醒悟到李敏话里的意思了。
“不要小看甜食。关键时候,一个人,因为点甜食,都能把命救回来。你们应该都听说过,一个人晕倒了,弄一碗糖水给他喝,比什么都有用。”在李大夫眼里,不是只有药才是药,什么东西,都可以是药。
药材,不过是从人的食材上升级一步的东西。有些药材,本身是一种食物,只不过有人夸大了它的药性,演变成为了药。
“可是,王爷不吃甜的——”伏燕依旧在这个问题上与李敏辩解,没理由他这个青梅竹马能输给不过几日功夫尔尔的李敏。
“谁说王爷不吃甜的?王爷喝的酒,大都味道比较清甜。王爷爱吃鸡蛋,本妃倘若给他做的甜鸡蛋羹,他一口吃下去了。你们王爷是嘴巴挑剔,过腻的东西,其实他不喜欢。你看他吃东西,与夫人吃东西还不同。他吃的肉,要三层肉,有瘦肉,有肥肉,肥瘦兼得,口感甚好,不腻味。夫人吃东西,没有王爷讲究,只要火味儿够,酱料重,足够了。你们王爷先讲究的是食材。比如眼前这只烤鸡——”李敏边讲学,边拿起了一只筷子,活灵活现的,要当场剖开眼前这只鸡,“鸡皮底下一层肥腻,入油以后十分润口。鸡肉不是全都是干柴似的瘦肉,是要起来十分有韧劲儿的肌肉,这是走地鸡,常年奔跑的鸡,才能具有的肌肉。”
三个男人其实不止听她说,是被她那两只巧夺天工的巧手给吸引住了。只见她左手一只筷子,右手一只筷子,两只筷子分开一只鸡的顺序,仿佛知道鸡的骨头和肉都是什么结构一样,不需要刀子,都能轻易而举把一只鸡从头到脚给剖开了,给开的彻底。
伏燕眨着眼,再一次深深感觉到,眼前这个女子绝对不是平常人,不是从天下下凡的仙女,就是那不知道哪里来的天外来客。
朱隶一样是深深有感,唇口微张,喟叹一声悠远深长的:“书生皆可畏!”
伏燕从他这话,立即想到上回公孙良生二话不说先斩了鲁爷的脑袋。
躺着中刀的公孙良生,百口莫辩,一张书生脸显得既无辜又委屈,退了两步躲一躲先说,眼看李敏还有话要说。
“王爷,妾身的话里有哪处错了吗?”李敏问。
“没有,王妃说的每一句,本王都记在心里,钦佩到五体投地。”朱隶掷地有声。只见他脸上表情,也不像是戏弄她,敷衍她。
他这个王妃,多才多艺,征服了他不说,是把整个大明王朝内内外外的人,都可以征服了。
李敏却突然觉得无趣了,放下了拿来当解剖刀的筷子。
伏燕给他们端来两杯解腻的茶,李敏尝试了一块带皮的鸡肉,确实是油中甜味滋润,肉味鲜美,咬而不柴,韧劲十足,好吃极了。
朱隶那把小尖刀,在磨石板上擦擦,正儿八经的,帮她拆开单独的鸡腿鸡翅膀。按理来说,手撕的话,鸡肉顺着手的劲儿撕出来的肉儿也好吃。不过,看他这个气势,是有意给她彰显自己的刀功,谁让她刚才给他刚显露过一手刀功了。
几个人吃鸡吃茶,谈谈笑笑,说笑声,引来金毛在窗外不停吠叫。后来,朱理闻着香味寻来,进到书房凑一脚。
只余尤氏,后来,儿子儿媳妇是没有忘记她,给她送来了最肥那只鸡腿。尤氏看到那只鸡腿却是气到七窍生烟都有了。
“不知道我不爱吃甜的吗?”尤氏一脚踢翻捧着盘子的喜鹊两只手。
喜鹊赶紧跑过去捡滚落在地上的鸡腿。
尤氏胸口的气未完全平息。因为,爱嚼舌头的某些院内人士,把李敏的话都传到她这里来了。说她什么只会爱吃香爱吃辣的,其实,对食材并不在意,全被酱料给糊弄了。说的她尤氏好像饿肚子的饥民一样,看到什么东西就吃,不懂什么才叫做好吃。
“她能懂什么?她要是能懂吃的?能把自己吃到像病痨鬼一样臭名远扬吗?!”尤氏料定了李敏就是个草包,只有一张嘴会说,会糊弄人。
她儿子爱吃甜?!笑话!跟在她儿子身边多少年的伏燕都不知道朱隶爱吃甜,可能吗?
听到这话,尤氏身旁的一个婆子,因为当初照顾过朱隶的饮食,所以略为知道一些,对尤氏悄声说:“大少爷小时候,有次是站在街上看着冰糖葫芦不愿意走。”
“冰糖葫芦?冰糖葫芦小孩子哪个不爱吃?骗小孩子的玩意儿。你们大少爷从小和人不一样,知道那是骗人的东西,所以,只看着卖冰糖葫芦的,没有开口说要吃。”尤氏两句话,立马为自己儿子正名。
不过,这个正名靠不住。因为,上次李敏和朱隶上西市玩的时候,夫妻俩,一人是吃了一支冰糖葫芦。
要李敏说,甜食是人类味觉的第一本性,没有不爱吃甜的人。她老公爱吃甜,很正常啊。相反,正好说明,她老公内心里最深处,是最善良最可爱的那一个。
尤氏却一口认定儿媳妇说儿子爱吃甜,是对儿子的诽谤,是非常可怕的一桩诬陷。因为,男人怎么可以爱吃甜?爱吃甜是女人,中年女人的天性。像她们这些养尊处优的太太,平常闲来无事,爱吃点甜点心,是对的。像男人整天在外,忙于公务,若爱吃甜,不就变成了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混账东西了。
比如那个九爷,九爷爱吃,而且,爱吃甜,一副身板,却被甜食害惨了,不到二十的年纪,身材已经走形,肚皮好象挺着半个西瓜圆溜溜的。
无论是万历爷,还是哪户人家的长辈,哪个不会教育子女说必须爱吃苦。吃苦好,吃苦才有勤苦耐劳的精神,为国家,为社稷,兢兢业业做大事的精神。
要尤氏说的话,儿子最好是天天吃苦瓜,对,吃苦瓜,传到外界,绝对是百姓们奔走相告的美闻一件。
大家就此都会评价护国公府为真正为民为国的典范,因为,都为了锤炼心志天天吃苦瓜了。这样一来,可以同时教育自己家儿女,学学人家护国公吃苦瓜的精神,以后才能有护国公保家为国的本事。
吃甜的?!
尤氏砰,打了桌子,警告底下所有的人:“此话不得传到府外,倘若有谁到府外嚼了舌根胡说八道敢说大少爷爱吃甜的,割了谁的舌头!”
婆婆因为她传老公爱吃甜的大发雷霆,这事儿,由春梅的眼线传到李敏耳朵里时,李敏吃饱喝足了,躺在屋里榻上,闭着眼睛假寐,歇会儿眼。
念夏与春梅面面相觑时,不由都看向那屏风外,只有一壁之遥的朱隶。
朱隶脱掉鹿皮靴,每天必备功课,不敢不听李大夫的教诲,把脚泡在药桶里。泡的发汗了,感觉头晕,身体比较虚的时候,遵从媳妇的指示,吃一盘甜点心。
以前,他吃甜食时,真有点畏畏缩缩的,和尤氏的看法大同小异。大男人家吃甜的,算什么东西。如今听了媳妇一番话以后,感觉眼界顿开。
原来甜食根本不是罪。有时候,甜食甚至是救人命的堪比救命神丹的东西。
大夫就是大夫,专业,普通老百姓根本不懂。说回来,他问过公孙,公孙都称自己原先不知道。
李敏在床上翻了一下,睁眼看到自己那两个小丫鬟一脸忧愁,令她忍俊不禁:“又怎么了,你们俩?”
“甜,甜——”其实春梅也不懂,吃甜的好不好。不过,小时候,她想吃甜的,大人不让吃,一方面,糖贵,另一方面,都说吃糖多会吃坏牙齿。
“我说过多少遍了,大夫尽人事,说了就说了,病人听不听,是病人自己的选择,要听就听,不听就不听。身体是病人自己的,病人自己都不爱惜,大夫操什么心?”李大夫说完这话儿,赶两个小老太太似的丫鬟,“去去去,这有什么你们好操心的。”
两个小丫鬟绕过屏风,见到朱隶已经拿起块枣泥糕在吃甜食了,更是一脸惊讶,半天说不出话来。
看来,在尤氏和李敏的说法上,朱隶显而易见选择了自己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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