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章 商贾来投(2 / 2)
两个庶子里头,沈曼原先是很看好秦政的,原因很简单,秦政聪明、伶俐,长得好,颇有秦琨之风。一是爱屋及乌,二便是觉得秦政聪明,不容易被哄,长大了应有自己的判断。生恩养恩,孰轻孰重,他能分得清。不像秦敢,有些胆小,与兄长相比也鲁钝了些许,资质只是平平,可如今……
裹儿说得没错,与其费尽心思讨好别人,为何不让别人都来看我们的脸色?自己安逸太久,倒是失了当年的干劲,这可不行。
儿子么,自然是越聪明能干越好,若是按傀儡的标准选,可就是另一种样子了。
明白母亲听进去了自己说的话,秦琬也松了一口气,回到寝宫的时候,陈玄禀道:“殿下,玉先生求见。”
秦琬听见玉迟来了,忙道:“还不快请玉先生进来。”
“请字不敢当。”玉迟明白,秦琬可以对他亲热,他却不能再摆昔日的架子,毕竟对方的身份已经变了,故他十分谦虚地说,“殿下实在是高看玉某了。”
对秦琬来说,玉迟是“自己人”无误,故她笑了笑,与玉迟寒暄,才明白玉迟的来意。
他是代表诸多大商贾来的。
许是身份有别之故,官宦投诚,还要考虑一下脸面、影响乃至未来,商贾则将“逐利”二字发挥得淋漓尽致,这也很好理解——官员不同于商人,他们或许能像张榕这般,保持所谓的“中立”;但对商贾来说,他们想要将生意做大,无可避免地就要依附权贵,否则别说是过路税费,官凭路引,就连好一点的店铺门面都保不住。
依附权贵,本身就带有很大的投机性,甚至要赌一赌运气。一旦神仙打架,他们十有***也会因此遭殃。正因为如此,像江柏等高官,或许还能挑一挑秦琬可能一二十年后站不住脚,但对商贾来说,只要能抱上天家的大腿,比什么都金贵。万一真谋到了个“皇商”的身份,那就更不得了了,专营买办之权的巨额利润不说,更重要的还是身份的转变。皇商虽说还是商人,却勉强也算混到了一个官身。别的不说,光是科举这一项,就不用把自己有出息的儿子过继给别人,才能参加科举。甚至给子孙“捐官”,只要打通了门路,也不是不可能的。
玉迟在这一行浸淫久了,又蓄意接近达官贵人,西北排的上号的商家,他几乎全有交情。瞧见他搭上了秦琬这根线,以胡人贵族之身做了官不说,短短一年不到,便从不入流的小吏变成了户部员外郎,岂能不眼红?玉迟也奸猾,蓄意钓了他们许久胃口,确定他们已经急不可耐了,这才对秦琬提及此事。
对秦琬来说,这自然是极好的一件事情。
玉迟本就做了多年的商贾,谁仁义守信,谁奸猾黑心,他再清楚不过。既然敢推荐给秦琬,这些商贾的诚信自然是有保障的。毕竟秦琬虽然也要他们的钱,但不是自用,更不是求什么奇珍异宝。万一哪个家伙胆大包天,起了怠慢之心,那可就万万不妙了。
秦琬想要扩充军队,攫取军权,最缺的是什么?无非钱粮二字。说实话,她还想养私兵呢!只是一时没考虑好怎么做,才将此事暂且搁下罢了。能有诸多大商贾来投,自是最好不过。
当然了,这么重要的事,她并不会一开始就交给他们。上位者的斗争,他们也无需知晓得太深。既然想要投诚,那么就交出投名状,只听秦琬缓缓道:“既是大商贾,想必在凉州有分号吧?”
这才是秦琬。
细枝末节抛到一边,要问,就问最关键的!
因着凉州官员的纵容,凉州胡人势力颇大,商人也要与他们结好。更莫要说世家偷偷蓄胡奴,为了多些奴隶,这些世家包庇起罪犯来不要太简单。秦琬派赵肃领兵是赚军功的,而不是让赵肃陷入泥沼中的。这些商人,有钱,有粮,也有消息,若要为她所用,便先在凉州助赵肃一臂之力吧!
玉迟虽对这些大商贾提过,一旦效忠秦琬,断不能有左右逢源的想法。但他不会在秦琬面前替这些人背书,便道:“玉某到底隔了一层,只好做个传话的,殿下不如派心腹见他们一见,也好拿个主意。”
说到心腹,秦琬觉得,自己太过不信任别人也不好。无关紧要的事情上,还是要给有上进心的人一个机会的嘛,故她思忖片刻,就问檀香:“我记得前几赞过一个小内侍机灵的,没错吧?”檀香立刻称是,又小声说了一句:“他是匡内监推荐过来的人。”内侍也有派系,斗争也非常激烈,匡敏的干儿子干孙子们从前风光,如今却是张华那边的扬眉吐气了。秦琬却是不管这些的,只要与张华没有仇,她爱用谁用谁,故她随口说:“行吧,那就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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