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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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时分,林花开一人在大马路上肆无忌惮地转悠着,嘴上碎碎念着月黑风高杀人夜,心里却毫不在乎深更半夜,她一个姑娘家如此佻脱是否会有危险。

要知道在这之前,她可一直都是家里的乖乖女,家里一直都严厉禁止她太晚回家,可今日,她不在乎。若说离家出走时还在乎什么门禁,岂不是太过可笑?

她走近路边蹲着的那个人,她刚刚不是没看到他的身影,只不过是不在乎,路边的人亦或鬼,和她又有什么相关。不过在这个寒风瑟瑟的夜里,能有人与她作伴,倒也不是个坏事。

她喊了一声“喂!”却得不到任何回应。林花开心下更填郁闷,她已经受够了父母的忽视与争吵,此时居然连陌生人都对她爱答不理。

她暴躁地使劲拍了那人一下,用比先前更大的声音喊了一句喂,空旷的街道里甚至有空旷的回想声,连她自己都不禁吓了一跳。

那人抬起头来,散乱的长发,呆滞的双眼,发黄的脸,翘起的小胡子,让林花开更深觉这夜晚的一切都是一场噩梦。

他低哑的声音便犹如从地狱的缝隙里传出的,让人不寒而栗,林花开只觉得周围的空气似乎都凝结了,黑色的天空更让人压抑的透不过气,一切都仿佛虚化了起来,耳边只余陌生人嘶哑的话语:“要盘吗?”

说时迟那时快,正在林花开举足无措满脸茫然之时,一女子突然从旁里斜窜而出,手持一把越女剑。只见她轻挽剑花,微挑剑尖,迎风而立,只几招就将该男子打的吐血不止。这一连串的动作,真是干净利落,无比好看,让林花开心中羡慕无比。

可碍于此人身份不明,林花开也不好直接欢呼喝彩,只好静观其变,权当自己只是路过打酱油的。

那女子见她木讷不语倒也不着恼,只是微笑着将地上的人单手提起,“我叫善绫沫,此次……”话还未完,她手下之人突然从怀里掏出一把刀,刀尖直指善绫沫的心脏,善绫沫也不见如何慌张,将那人松开后,侧身闪过。

那人持刀又向她背后砍去,善绫沫人未回头,剑先掉头,回手挡下了他的攻势,手腕轻摆,剑尖直刺他的小腹,人还是未回头,可是剑势极猛。男子只得将内劲注入短刀,档掉善绫沫的雷霆一击,因为距离太近,剑尖几乎紧贴胸口而过,险些受伤,让在旁观看的林花开都捏了一把冷汗。男子继而用内力迫使善绫沫的剑转变方向,左手一伸,横扫掐向善绫沫的脖颈,善绫沫顺势向后一仰头,真是闪得恰当巧妙,几招下来,真是变招神速,变化无穷,看得人眼花缭乱,只见两个黑影斗的甚是惊险。

最后终是善绫沫翻身后踢,将男子踩在地上,回首对着吓的目瞪口呆的林花开说,“说起来着实惭愧,我二人从异世而来,此人乃惯犯百里虫,专门在夜半之时以卖盘为由勾搭小女孩。我从异世一直追他到此,终于将他降服,叫你受惊了。”

林花开连忙摆手说没事,心想这莫不就是传说中的穿越!自己今日不知祖坟烧何高香,竟有幸亲眼见此奇事~

她细打量那女子,只见一个梨涡浅笑而生,顾盼流兮间自有一份神采,果然不是当时能见的貌美容颜。

那女子见林花开只是盯着她看,自己倒也不好意思起来,“你肯定没见过女子这样能打的吧,听说你们这里流行的是淑女。”林花开见她误会,赶忙摇头道:“说哪里的话,你大方洒脱,自然当得起佳人二字,不是我们这里的女子能比的了。”

善绫沫喜上颜开,显得越发美丽,单手提起倒地不起的百里虫一摇,说道:“我还得赶紧带这厮归案,便不与你闲聊了,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就此别过。”

身形一晃便没了踪迹,林花开只觉她深不可测,当下立即决定回家。她要亲口告诉她的妈妈,她暂时不和春十四娘出柜了!她有了生命中真正独一无二的女神!赶紧穿越到她那个世界才是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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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夏夜,

今夜有月,温柔不热

但这一切都是别人的。林花开一个人,走在深夜的石板路似乎有些凄凉。

但林花开却绝不是一个凄凉的人。不止不凄凉,她还是一个经常愉快的想翻筋斗的人。如果说什么事能让林花开变成如今这样,那事情一定非常可怕。

树荫里突然转出一个人来。林花开没有看清他的长相。这并不是因为林花开没注意,事实上林花开一向是个非常敏感的人,眼力也一向很好。如此深夜独自遇上一个人却没看清长相又是为何?也许并不是林花开没有看清,而是这个人长得太过普通,放到人群里也是最后一个被注意到的那个。林花开只觉得,他似乎很年轻。

两个人越走越近,偏偏在此时却升起了雾。两个人走的都不快,却在模模糊糊中一点点靠近。林花开有了种异样的感觉,这种感觉在她感觉来,有些不好的意味在里面。

终于,两个人到了擦肩而过的距离,雾也浓的让林花开原本敏锐的视力有点模糊。忽然,旁边的人发出一种咕咕的古怪声音,紧接着阴森森的怪笑了一声。

林花开本就紧绷的神经猛地战栗,惊出一身冷汗。但眼前却更加模糊,不对,怎么会……林花开失去意识前看到那人转过头来,模样依旧没有看清,但却捕捉到了他眼底森冷的寒光,阴鸷的像是从地狱走来的恶灵。

林花开醒来时觉得喉咙痛的撕裂了一般。想睁开眼却感觉到一阵晕眩,她定了定神,索性就闭着眼睛。反正自己已然觉得天塌下来,如今是死是活又何必在意。已经半个月了吧……

那是一个日已偏西的时候,夕阳很难得的出现在雨中。雨中的夕阳那么飘渺,那么孤寂。

人也孤寂。

然而哪有人是喜欢孤寂的,只不过不喜欢失望。

通常很少有人喜欢在雨中行走,但林花开是个意外,她喜欢雨,不管是春雨的娇滴滴还是秋雨的懒洋洋。也许是雨能冲淡她心中那份深藏的痛?一个像林花开这样的人,真的也会有那样刻骨铭心的痛?然而,痛苦真的可以被冲刷吗?也许时间也能做到,也许只有死亡能做到。

林花开最好的朋友是一个喜欢穿新衣的小乞丐,他叫百里丛。但这位可爱的小乞丐,却在一个下雨的黄昏在林花开的怀里停止了呼吸,血流在林花开身上,却似乎是从林花开心里流出来。林花开出乎所有人意料的并没有追寻小乞丐的死因,也没有去追寻那把插进小乞丐胸腔的刀从何而来。她从那日起就漫无目的的走。

是啊,如果人所求才能有哀痛,才能有愤怒,如果觉得什么都没有了,那还有什么值得她去思索。她之所以还活着,是因为她已经连死都不再思索。但林花开这样的人,真的会因为一个小乞丐的离去而变为一具行尸走肉吗?

“醒了就睁开眼睛吧”一句充满快乐的声音在林花开耳边响起

百里丛。林花开猛的一惊,睁开了眼睛猛地坐了起来。

眼前是个小乞丐,一样穿着新衣。却并不是林花开印象里那个无比熟悉的容颜。

林花开被心气所冲坐了起来,气一泄又倒了下去。

那个小乞丐也没去扶她,反而摇摇晃晃的走过来,笑嘻嘻的说了一句话,让林花开萌生出抽死他**:“其实你长得也不算太丑啊。”

林花开一生狂放,她最令人折服的便是敢为人先,从不忌惮别人的眼光。林花开曾经设法赢了城里天香酒楼的守财奴老板十坛陈年好酒,然后当着他的面在酒楼前面请客,据说让那猪一样的老板回去被老婆罚跪了几夜搓板……当真是大快人心。

但是这小乞丐似乎并不认识林花开,从他的眼神里倒是流露出一种好奇和戏谑,让林花开很不自在。林花开起身准备回去,却惊觉自己胸前竟全是血。

“别看了,都是你吐出来的,倒是你这么丁点大的人,哪里来那么多红水水给你吐“小乞丐尽力装出一副思索的样子。让人看了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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