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鞭刑(2 / 2)
久保瑛太建又问:“这样是否有失公允?”
程子强道:“没有绝对公允的事儿。”
久保瑛太接着问道:“那么,采取何种处分方式?”
程子强这次又想了一想,最后咬着牙说:“鞭刑!每人打五鞭!为首的两个打10鞭。”
久保瑛太一听愣了,因为倭国军队的训练是比较野蛮的,肉刑体罚都是很寻常的事儿,但是程子强是从欧洲军队回来的,从未听说他会采用这种极端的方式处罚部下。久保瑛太原以为他会采用一种比较“温情”的方式才解决这个问题的。
程子强见久保瑛太一脸错愕的样子,便笑道:“我知道你们经常私下说我是欧罗巴温情主义者,其实即使是欧罗巴洲军队,在上个世纪还大量存在的肉刑处罚,特别是海军。你们倭国人让我组建警卫团,却又给我这么垃圾的兵员,我只能用点苦肉计了,不然以后这群太太小姐组成的军队,你让我怎么带?”
说着,见久保瑛太似乎渐渐明白了自己的用意,程子强又话锋一转说:“不过呢,即便是肉刑,也要讲规矩讲程序的,不能随意施行。我现在说你记下来……这段时间我发现,你们倭军士官其实是很敬业的,但是随意侮辱,体罚士兵的现象几乎天天都在发生,或许这在你们倭国军队里没什么,但是别忘了,他们现在实在训练华夏军队,他们的做法只能加大倭国人和华夏人的隔阂,因此不可取,我希望在这次鞭刑之后,任何任意体罚侮辱士兵的行为必须得到遏制。”
久保瑛太一边拿本子记录,一面心里暗自想道:“这个程子强,说到底还是在为自己打算啊,不是个能驯服的人。”
程子强又说:“军队是个严格的地方,不是说不可以有肉刑,但是必须讲规矩程序,这次就是个建立规矩的时候。这件事情你具体去操办。首先是肉刑的实施必须由值班军官和士官书面提出,主管军官认可签字,并为此负责,任何人不得私自实行。第二,在实行肉刑之前受刑者必须由医生进行体检,认为身体状况能够承受的情况下才可以施行,这个也必须由医生提出书面证明;第三在实行肉刑的时候必须当中执行,这样有两个好处,一是公正,二是威慑。在行刑现场也要有医生和急救人员。第四,行刑者必须具备两个要素,一是身体强壮,二是铁面公正。这里补充一点,如果主管军官认为应由特定的人员行刑,需报经部队最高指挥官批准。你都记下了吗?”
久保瑛太是很擅长速记的,程子强说完不过几秒钟,他也做完了记录。程子强见他做完了,又说:“你最好今天就去安排,明天我要看到初步的行刑计划,然后我们一起把它变成第一个处罚条款,你现在就去吧。我们争取在大后天开始行刑。”
久保瑛太当兵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见过这么处罚人的,好在他不是一般的军人,在更多的时候他像个奸商,因此也算见多识广了,当下自然又把这个情况想内田悠仁做了汇报,又急急忙的去做计划了。
第二天,久保瑛太拿来了制定的计划,程子强看了很满意,又补充了几个条款,即送黑状:给受处罚的士兵家里或者家乡送去不荣誉的证书;二,执行的时候邀请被处罚的人员家长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观礼;三,行刑完毕后有愿意退役的,当场做不荣誉退役办理除役手续,必须背着行李被营区的其他士兵踢着屁股滚出营房。
看完这些条款后,久保瑛太倒吸了一口冷气:这个程子强,怎么比我还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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