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文化(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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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文化

2015-12-04 作者: 六小道

秦文化

说到“秦文化”,必须认识,其意义是多重叠合的。它本是中国历史上春秋战国时期的一种区域文化,其分布的腹地、范围大致上是今中国西北部的陕西、甘肃一带。它为秦人(秦族)所有,存在于西部的诸侯国秦国的领地内。它又有一个很长的发展历史,经过许多世纪,达到顶峰,有一个极短的历史时期内成为以政治统一为背景的全国性的文化——这就是秦朝文化。

春秋、战国期间秦国的占领范围不断扩大(到公元前3世纪初,已拓取今四川大部、湖北西部等地)。随着秦的军事征服、势力扩张、人员迁动,秦文化所影响和覆盖的地区不断扩大。在这样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中,秦文化对其他文化也有吸收,内容是越来越丰富的。

到秦朝完成统一,实现了对全中国的统治,进而又采取许多措施巩固和发展统一,包括实行一系列的政策,有意识地统一思想、文化,以至于“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史记·礼书》指出:“至秦有天下,悉内六国礼仪,采择其善,虽不合圣制,其尊君抑臣,朝廷济济,依古以来”[2],这是说,秦朝对六国文化是加以吸收而能予以兼容的。但是,秦朝在政治文化方面,确定的原则是不师古,不崇经,以法为治,以吏为师。推行这些政策的极致,就是实行“焚书坑儒”的野蛮举措,予文化以严重的摧残,对思想和学术自由更是沉重的打击。因此,秦文化对于中原传统文化又并非主要是“依古以来典法行之”。

由于秦朝统治的时间很短,其目的在于统一思想文化的政策并未来得及完全实施,亦未取得预期的成效。与此同时,秦文化也未能在政治统一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其他文化予以充分吸收和消化。因此,在秦朝统一的短时期内,秦文化并没有和东方六国文化融为一体,其作为全中国的主导文化的地位,也没有来得及完全得以确立。在原属东方六国的广大地区内,各区域文化继续表现着它们的特色和活力。

随着秦政权的被推翻,秦文化所依倚的政治支柱倒折了,秦文化也由文化融合的主体变为客体,其作为全中国统治文化的短暂时期也就宣告结束。不过,在代之而起的汉代,秦文化的要素继续存在,而且还保持着强有力的影响。“自秦以后,朝野上下,所行者,皆秦之制也”[3]。秦文化奠定了大一统国家形态和大一统国家观念的基础,也就是奠定了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基础。秦文化在中国历史上最有建树、对后世逐步发展起来的中国传统文化影响最为深远的,应当说是它的政治文化、制度文化。

战国以至于秦汉时期,经常有人注意并描述秦文化的一些特点。如魏国的信陵君说:“秦与戎翟同俗,有虎狼之心,贪戾好利无信,不识礼仪德行”[4]。西汉初年,贾谊痛说“秦俗日败”,指出:商鞅变法以来,秦国一直是“并行于进取”,虽然“功成求得”,但却出现了社会道德水准严重下降的恶果,秦始皇又“废先王之道,燔百家之言,以愚黔首”,更把秦朝推向灭亡。《淮南子·要略》说:“秦人之俗,贪狠强力,寡义而趋势利”,司马迁也说:“今秦杂戎翟之俗,先暴戾,后仁义”[5]。这里所说的“俗”,部分地有我们所说的“文化”的含义。以上言论,虽然包含了对秦国或秦人的敌对心理,但却也揭示了秦文化的一些基本特征,如秦人因其长期生活的环境的影响,在性格上受戎翟即西北少数民族的影响,倾向于强悍好斗,为了达到目的,可以狠下决心,不惜一切。秦文化注重实效、功利,质朴而率直,不事虚浮,追求大和多,不停地拓展,主动性极强,为了实现某一目标,定会一往直前,不容任何困难和力量的阻挡。秦文化的这些特点,似已得到当今学者的普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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