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一枪毙命(1 / 2)
第三十二章 一枪毙命
2018-04-15 作者: 四不相
第三十二章 一枪毙命
出现在我们眼前的灵体极为强大,聚气成形,肉眼就可以直接看到。四十来岁的样子,穿着古代的黑色武士劲装,五大三粗,高大威猛,四方脸上长着浓眉、大鼻、阔口,再加上半尺来长的络腮大胡,显得非常威风和霸气。
我们都有些意外,没想到里面的恶鬼是这样一个大汉,那大汉竟然也不怕我们,仰天狂笑:“哈哈……想不到啊想不到,那个老不死的老乌龟居然死了,苍天有眼哪,苍天有眼哪!”
我问:“你是谁,怎么会被洞虚道人收在里面?”
“关你什么事?”大汉怒目瞪向我,杀气逼人,“我知道是你杀了那个老乌龟,那又怎么样,想要以此来要挟老子么?老子天不怕地不怕,早就死了更不怕死,我做鬼也只是想报仇而己!”
只是一个莽汉,我才不会跟这种人计较,所以笑道:“我没有想要挟你,也没想要叫你怕我,现在你仇人死了,你有什么打算?”
大汉愣了一下,接着便大哭起来,虽然他只是直接感应我们的大脑发出哭声,却悲切无比,脸上也有泪水。如此威猛的大块头,哭得这么凄惨实属罕见,不过我们都没偷笑,一个猛鬼要不是有很大的伤心事,怎会哭成这样?
大汉边哭另诉,我们大体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他本是一个绿林恶盗,有一次看走了眼想要打劫洞虚,结果反被洞虚生擒活抓。洞虚没有直接杀他,而是到了他家,把他一家人无论老幼都以极其惨忍的手段慢慢折磨至死,让他在一边看着,最后才以很可怕的方式把他弄死……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使他的怨恨和痛苦达到极点,怨气越重,变成厉鬼能力也就越强。
圆规念了一声阿弥陀佛:“施主想过没有,那些被你抢了财物、被你杀了的人也同样怨恨和伤心。万事皆有因果,施主抢劫杀人是因,受洞虚之害是果;洞虚对你一家下毒手,结果自己也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几百年死不了,受的苦……”
大汉大怒:“闭上你的鸟嘴,老子从来不劫普通百姓,杀人一刀砍了,干脆利索,从来没有折磨过人,要是有因果报应,他也应该一刀杀了我。他害死了我一家人,要是有因果报应,老子也要把他所有亲人一样折磨死!”
“阿弥陀佛,冤冤相报何时了!”
大汉道:“把他的亲人朋友全部杀光就了了。”
圆规还想再说,被我阻止了,我说:“你如果不受约束,我们只能毁了你,灰飞烟灭;如果你不愿意消失,就得受到一定的约束,不能乱来。当然我们只是以朋友的关系相处,患难与共,一起修炼,希望你将来能以鬼道修成正果。”
大汉想了想:“正果歪果我还没想过,只要老乌龟的徒子徒孙还没有死绝,我就不能死,我看你这个人挺讲义气的,只要规矩不太多我就跟了你。”
我说:“我练的功法跟你不合洽,你还是跟我这位师弟,对你们两个将来修炼都有好处。”
凌枫飘急忙丢下手里的符箓,拱手道:“大哥,以后咱们就是兄弟了,有酒一起喝,有架一起打!”
大汉对着凌枫飘上看下看,突然大笑起来:“好,好,有酒一起喝,有架一起打,我就跟你了!”
“不知大哥怎么称呼?”
“哈哈,我叫金大器,金子的金,必成大器的大器,江湖人称金一桶。”
我们大眼瞪小眼,这名字和外号……我强忍笑意没笑出来,欧阳真菲却忍不住捂着嘴大笑,笑得弯下了腰。
金大器怒道:“我的名字很好笑么?”
欧阳真菲急忙道:“不,不,这名字很好,是金子总会发光,将来必成大器。”
我把铁盒连同木盒递给了凌枫飘,装在里面的是一个缩小了的头骨,应该就是金大器生前的头骨。有了这个东西在手,凌枫飘就可以在必要时制约金大器,当然,两者能和谐相处是最好的,比强制役使的厉鬼要强了无数倍。
养鬼是很不容易的,一般人养鬼需要找到死了一年以上不散的阴魂,找到其尸骨,取来一些遗骨,写上名字画上符文,置於六甲坛下,每日早、午、晚供酒食,念咒作法烧符箓,经过很长时间之后这个鬼才能役使,非常麻烦,鬼的能力还很有限。像洞虚那样制造厉鬼有伤天和,容易被反噬,结果洞虚后来也受到“报应”了,现在凌枫飘能得到实力强悍的金大器,实在是拾到宝了。
金大器虽猛,实力应该还不如小雪,更没小雪可爱,所以小雪才是无价之宝。
没多久陆晴雯和高峰回来了,陆晴雯说陆成山已经派人在来这儿的路上了,相关部门已经答应协助,但还没有布署到位,所以现在不宜乱动。
我们已经查过众妙制药公司,“无功”而返,所以玄冥教应该放松警惕了,不会立即转移。再说他们的根据地要转移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我们似乎也不用太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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