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抢劫你得选对人(二)(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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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走近,才听到朦朦胧胧中张善义在梦呓般地说道:

“敢抢贫道的钱,不想活啦?不想活啦?我就不给你……”

丁灵修这才一下子明白过来,原来这个骑摩托的男人并不是单纯为了逃跑,其实也是在调虎离山,而当丁灵修起身去追这个骑摩托的男人之时,他的同伙则从胡同另一头跑过来,来抢已经喝醉了的张善义的钱。可是别说这个同伙没想到,丁灵修也没想到,这喝醉酒后的张善义竟然依旧生龙活虎,也可能是因为太护着自己的钱了。竟然把这个同伙打得趴在地上起不来了。

后来,民警弄醒了昏过去的这个男人,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问了几句就逼得这个同伙吐露了实情,这个男人一边揉着青紫的脸颊,一边悻悻地说:

“我和三哥就是在饭馆里看到这两个人结账的时候挺来派的,直接把钱往柜台上一砸,我俩当时就起了歹心。看他俩反正也是小孩,没准是哪个富二代,我们就从饭店里出来,一路尾随他们,找机会下手。正好看他俩钻进了胡同,三哥就召唤了他养的女鬼,出来吓唬他们。本来以为能吓晕他们,然后我们再动手,后来不知道怎么了,三哥突然就跑了。我以为三哥已经得逞了,就想过来抢这个大耳朵酒鬼的包,可是我万万没想到,我的手刚碰到这个大耳朵酒鬼的包,这个醉醺醺的家伙一下子精神起来,劈头盖脸就给我一顿揍,然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丁灵修听后不由暗自发笑,心说这大耳朵道士真是爱财爱到一定境界了,喝的五迷三道了仍然誓死保护自己的财产。

民警听后并不相信,因为女鬼如果不自己想要显形,常人是看不到的,所以被封住的女鬼尽管就在民警身后,但这个男人和民警都看不到。民警表情严肃,厉声呵斥:

“都被抓了现行,还不说实话,还跟我说什么鬼啊神啊的,你以为你说你那个什么三哥会招鬼我就怕他不成?真有本事就别犯罪!少在这鬼话连篇了,跟我去警局里编你的故事吧。我倒想让你这三哥变个女鬼给我看看。”

说完,用手铐铐住这个男人,从女鬼身上穿了过去。因为这个民警阳火太旺,他这穿过去后,让女鬼发出一声惨厉无比的叫声。

民警和男人都四处张望,可却并看不到声音的来源。

“你看,民警大哥,我没骗你吧,这就是女鬼在叫啊。”

“放屁,我看就是你叫的,少拿这奇淫巧术糊弄我。”

说罢,民警架着男人走出了胡同。

丁灵修见两人已经走出了胡同,人群也渐渐散去,就送了口气,点燃了一根香烟。

张善义此时已经不再呢哝,倚着墙昏睡过去。

而此时最让丁灵修感到麻烦的就是这个女鬼了。

因为她是被别人养的小鬼。看样子很有可能还是生前被他主人所杀害,然后炼成的厉鬼,所以才怨气如此深重。但因为这种鬼不是孤魂野鬼,丁灵修是没有办法降服的,它的元神已经被这女鬼的主人所囚禁在某处,而她主人所驱使的只是这个女鬼的鬼体和魂魄,丁灵修虽然暂时封印住了她,可是这镇妖符的力量不可能永久镇住她,一旦符咒的力量消失,这个没有主人控制的女鬼,很可能做出更加危害社会的事情来。

丁灵修左思右想,还是想不出什么好的办法,他本来考虑过想从那个叫三哥的抢劫犯那里想办法取回女鬼的元神,助她转世轮回。可是这样做一定会惊动警方,整个阴阳师的行当中都有这样一个不成文的规矩,这是丁灵修父亲传授他本事时就最先告诉他的,那就是无论遇到什么样的情况,都不能将妖魔鬼怪这种事公之于众。其实这种规矩自然有它的道理。将妖魔鬼怪存在世间的事情如果曝光,一来肯定引发社会各界和民众的恐慌,二来也会造成一些意想不到蝴蝶效应,很可能让整个世界的观念都会重新颠覆。

于是丁灵修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还是咬牙做出了一个决定:

让这个女鬼消失。

丁灵修向这个女鬼拜了三拜,敬畏慎重地说道:

“姐姐,不是弟弟不想让你转世投胎,我也知道你生前一定遭受到别人无法想象的苦难,你肯定也有你的不甘,怨恨。我自然也没资格说教你,让你摒弃这些怨恨,重新做人。因为我也从来就没有觉得你做错了什么。”

丁灵修顿了顿,深吸了一口烟道:“世界总有一部分人的内心是黑暗肮脏的,他们让别人遭受痛苦,成全自己的快乐。可是,人善人欺天不欺,人恶人怕天不怕。那个祸害你的坏人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我希望你也应该安息去了。”

丁灵修言罢,女鬼血洞一样的眼眶里流淌出了两股血道,凄楚地发出阵阵啜泣。血水入注溢出,或许,她的泪早已流干了吧。

丁灵修撕下了镇妖符,女鬼在半空中瑟缩,丁灵修缓缓说道:

“姐姐你的肉身已经不在,我相信你心地是善良的,不会再去伤害无辜的人,你走吧。”

女鬼怔怔望着丁灵修,缓缓鞠了一躬,将飘渺的身形轻轻转了过去。

突然间,金光四起,丁灵修充满灵气的匕首已经完全插进了女鬼的妖体,女鬼瞬间灰飞烟灭,这过程电光火石,就像直接消失了一般。

丁灵修怅然若失地站在,嘴里的香烟袅袅升起:

“我很希望能让你在生命的最后感受到人与人的信任,但抱歉,我也要对活着的人负责。”

丁灵修擦干匕首上的黑血,双手合十,望向夜空。r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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