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落魄的重生(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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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碗里,是快能照出人影的半碗青菜粥。曼曼叹了口气,把菜粥一点不剩地喝了下去。

毫不夸张的说,穿越前的曼曼是一只标准的米虫,家中虽不算富二代,但也绝对奔小康,父母的娇宠,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关爱,衣食无忧不足以形容她生存环境之良好,基本上,她的人生是以吃喝玩乐为坐标而设定进行的。大概是上天看她活得实在太滋润,所以……好吧,她现在加入了数量众多的穿越女人群。

肚里有了点儿食物,头不那么晕了,曼曼打起了点精神开始询问小丫头杏儿关于自己这具身体的情况。小丫头不过九岁,这要在现代社会正是金贵的童年时代,这丫头片子却早就签了卖身契,卖进了李府,当了曼曼身体的小丫鬟。

是的,曼曼这具身体的主人姓李,父亲是本朝户部侍郎——不过得加个“前”字。曼曼这具身体的老爹不知道怎么回事,开罪了朝里的什么人,且他还是个清官,不但身边没攒下几个朋友,更没攒下几两银子,于是李府就这么稀里糊涂没了。

曼曼这具身体刚及豆蔻,闺名是李筱曼,杏儿原来不是呼喊“小小姐”,而是筱小姐。李侍郎家香火同样不旺盛,除她一个女儿之外,就只得一个小儿子,还早早被人算出命弱,须得要远离人群静养,所以不过三岁便随一位高僧入山精修,一晃五载,从未返家。间接地,也躲过了这次李府抄家的祸事。

李筱曼身子骨同样单薄,经此大变更是不堪打击,在得知抄家消息的当天就吐血晕了过去。还是几个老奴念在李侍郎虽然古板,到底对下不薄,赶在抄家到来前偷偷开了角门送走了她和杏儿主仆二人,打发她们去投靠乡下亲眷。

由此可见,李侍郎虽然没多少人缘,为人处世却也不至于毫无可取之处。至少朝中看似朋友稀少,却仍有人冒死递消息,而下人们也颇有维护主人的觉悟。

只是李筱曼的身体底子太差,平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出门简直两眼一抹黑,东西南北都分不清楚,虽然带了家仆们整理出来的一些散碎银两和衣服、食物,却走出不远便病倒了,杏儿一个小丫头,更是没主张,慌不择路下,糊里糊涂地把小姐拖进了破庙……然后,高烧不退三天后,穿越事件发生了。

曼曼穿越前已经25岁,又是现代人,对套杏儿的话毫无难度。不过小丫头到底年纪太小,记得的事情不多,到了后来许多事都是语焉不详。

曼曼记住了有用的信息,过了一遍脑子,开始琢磨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以一个病体在这个四面透风的破庙里活下去?

正琢磨着,破庙外又响起了克制的小声呼喊:

“杏儿,杏儿……你们家筱小姐好点儿了吗?”

是个男孩的声音,曼曼从沉思中抬起头来,惊奇地看向杏儿:

“咦,咱们在这儿还有熟人?”

杏儿点点头,擦了擦刚刚哭花了的脸,脏兮兮的像个小猫:

“是他领我们找到这个歇脚处的,他还每天领我去要饭呢!他叫二娃!”

曼曼心里叹了口气:二娃,是真够二的……把病人安置到破庙!

说话间,二娃已经在杏儿的迎接下进来了破庙里面,瞧见曼曼已经坐起,二娃顿时眼睛一亮:

“筱小姐,你好了!”

曼曼打量了一下二娃,大概十岁出头的年龄,一头乱草似的蓬发,灰不溜秋的大褂子,腰间拿根草绳一捆就当腰带了,脚下拖着一双破得露出脚趾头的烂布鞋。他草绳捆着的肚囊位置鼓鼓的,似乎塞了不少东西。

总之,一看这就是个小乞丐,如果说和其他街头乞讨的小孩儿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他的眼睛亮得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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