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八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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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国斌应该是经常来的,在门前的桌子边坐下冲着那中年人喊道:“同志,来两碗馄饨!”那人声音很洪亮地答了声:“好咧!”只看他手脚麻利地从一个菜板上数了几十个馄饨,往一个锅里一扔,这边就已经开始做碗了。在a市吃米粉也好,吃馄饨也好,都是需要做碗的。所谓做碗就是往碗里放作料、葱花,而馄饨会加一样凤尾酸菜,那切得细细的凤尾酸菜是吃馄饨的必备。跟北方的放虾皮和冬菜不一样,可林初夏觉得a市的这种吃法也是一种风味。

等馄饨端上来的时候,林初夏终于明白林国斌为什么说地道了。薄如蝉翼的馄饨皮包裹着粉红色的馅,绿绿的葱花,浓浓白白的骨汤,细细的凤尾酸菜,看得她垂涎滴。

“那边桌上还有榨菜、剁辣椒和酸豆角,喜欢的可以加一些。”站在两口大锅后面的中年男人冲着父女两个喊道。林国斌笑着说了谢谢,从旁边那张桌子取了三个小碗过来,果然是榨菜、剁辣椒和酸豆角。林初夏每样都放了一点,一碗馄饨好似没有什么感觉就吃了下去。

吃完一碗馄饨还觉得意犹未尽的林初夏,又眨巴着大眼睛冲着林国斌说道:“爸爸,还能再来一碗吗?”林国斌笑了:“这孩子,家里你外婆和舅妈一早就过来准备午饭了,你倒是好,还要吃两碗馄饨,那中午饭怎么办,你好意思吃不下去吗?”

林初夏听了。也觉得不好意思起来,只是这馄饨也太好吃了吧。北京的馄饨皮太厚,林初夏觉得跟饺子皮差不多了,没法跟a市的绉纱馄饨相比。那算吃馄饨还是吃饺子呢。

只是一早就开始准备的午饭,林初夏当然不能错过。虽然尚大嫂和江银荷已经尽量用a市的食材,比如说什么豆豉、辣椒面之类的都是从a市带过去的,可是那些新鲜食材是没法长时间保存的,所以林初夏在北京的这两年的时间里,很是想念a市的点点滴滴。

林国斌看着她为难的样子,拍了拍她的肩膀:“你回来又不是只有今天一天,要是馋了,你还可以过来吃啊,离家又不远。这里可不止有馄饨和米粉。还有荷兰粉、白立圆、刮凉粉、麻油猪血呢。你可以没事就来吃一碗。”林初夏听得爸爸的介绍。眼睛都亮了:“爸爸,那我再吃一碗刮凉粉,哎呀。我都有两年多没吃过了,这个东西不占地方,午饭肯定能吃得下。”

女儿都这么说了,林国斌还能说什么,只得高声对那老板喊道:“同志,再加一碗刮凉粉!”那老板答应了一声,又问道:“酸萝卜什么的都要吗?”林初夏忙答道:“都要,都要,蒜水什么的都要。”老板听了点头,冲着旁边一个正在切菜的中年妇女喊道:“刮凉粉一碗。作料都要。”那女的放了手里的道,在旁边开始做起刮凉粉来。

刮凉粉其实就是用绿豆或者蚕豆做的凉粉,蚕豆粉做的更好吃一些。林初夏想那肯定是用个大炖钵做的,然后反扣在一块圆的案板上。那凉粉就像一团巨大的白色棉花一般,用一把尽是圆眼的金属刮子,在胖胖的、颤颤巍巍的凉粉上一下一下地刮。凉粉就被刮成一条条细长的了,再用筷子夹起来放到碗里。淋上酱油、麻油、盐水、醋、辣椒油、蒜水、麻酱,最后再放上一些酸萝卜细丁和花生碎、香菜末,一碗爽口又人的刮凉粉就做成了。

等那女人把刮凉粉端过来,林初夏一闻那个味道,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她到北京这两年最想的就是a市的这些小吃,如今端到面前了,还讲什么客气的,端起碗就吃了起来。

林国斌看着女儿吃得高兴,他也满足地笑了,站起去跟老板结了帐。等他结账回来,林初夏已经放下碗来,林国斌看着空空如也的碗,这速度也太快了吧!林初夏拿起随携带的餐巾纸擦了擦嘴,满足地说道:“爸爸,这个地方的东西真不错,以后我还要来。”

林国斌无限溺地看着自己的幺女,伸手接过她手里的餐巾纸将她嘴边的油渍擦干净:“这还不是分分钟的事!”两人对视一笑,父女两个挽着手边说边笑地往家走去。

林国斌见女儿吃了早饭后,精神好了许多这才问道:“小乖,这次考试考得怎样啊?”林初夏笑着拍了拍神有些紧张的林国斌:“爸爸,对于考试这种事,您还怕女儿会给您丢脸吗?”是了,自从林初夏开始了,这成绩就从来没让林国斌cāo)过心,这个女儿是他三个孩子里最会念书的,每次跟同事们聊起的孩子们,她都能让林国斌骄傲地昂起头。

林国斌拍了拍林初夏的肩膀,她的高如今已经跟自己差不多了。还有不到一年时间就到十八岁了,那个时侯她说不定能追上才一百七十二公分高的自己。“小乖,爸爸也是多余问你这个问题,既然回了a市,就在家里好好休息,各处玩玩吧!”林国斌笑着说道。

到了家里,果然看到李玖香和周全芳两个在厨房里忙碌,就是江大龙也在厨房里帮着打下手。林初夏进来给长辈们一一打了招呼,这才回了楼上洗了个澡,坐这么长时间的火车,不洗洗也太难受了。等她神清气爽地下楼来,家里的姨妈和舅舅们也都来了,饭菜也已经端上桌,一楼的餐厅里一派闹景象。林国斌如今在一楼的餐厅装了吊扇,这样吃饭会没那么。再加上这栋楼足足有三层,餐厅里更是有种凉的感觉。

李玖香和周全芳做的全是a市当地的菜,也是林初夏喜欢吃的菜。当然还炖了一只腊蹄膀,这是林国斌从节一直放到冰柜里冷冻着的,就是想着今年林初夏考完高考可能会回a市,正好可以让她解解馋,这可是她在新华村最喜欢的吃的一道菜肴。

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周全芳是放假一天,在林宅忙活收拾。不过,林初夏的房间是林国斌亲手整理出来的,也多亏是夏天,他只需要将铺好褥子的席梦思上放上竹凉席,给枕头上也放上竹凉席枕头就行了。等吃完饭众人都回去了,林初夏才回了二楼自己原来的房间。

躺在有两年没有躺过的上,林初夏终于找回了些熟悉的感觉,转头看向四周,都已经擦得一尘不染。林初夏心想,爸爸为了自己还真是非常尽心尽力了。

在上小憩了一会儿,就已经到了下午三点左右。林初夏一个翻爬起来,她要去拜访第一个好友——柳菁菁了!换好衣服带上礼物,跟还在睡意朦胧的林国斌说了声,林初夏就出门了。虽是在a市生活了这么多年,可在北京的这两年让林初夏忘记了a市夏天的酷和太阳的炙烈了。刚一出房门,林初夏只觉得自己的头皮都了,四脖子汗流。

林初夏只得又打道回府,从行李里翻出墨镜和太阳帽来戴好了才重新出门。好在林家和柳家也就走路五分钟的距离,这林初夏都是从这个屋檐下蹦到另外一个屋檐下,才算是没有觉得那样烤的慌。到了那熟悉的街道,站在柳菁菁家院子门口的屋檐下,回望自己度过童年的院子,黑漆大门仍是在午后的烈下巍然耸立。

可能是温度太高的原因,就这么点点远的距离,林初夏都觉得对面的黑漆大门在气的蒸腾下有些模糊起来。因为是夏的午后,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街上的行人都没几个,那院子门口更是冷冷清清,一个人影也没有。

看了一会儿,林初夏才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来,转边喊着柳菁菁的名字边抬手敲起门来。她回来没有告诉柳菁菁,就想给她一个惊喜。这会子的敲门声和喊门声,让屋里有了动静,只听得一阵忙乱的声音,从屋里转瞬之间就到了门口。

呼啦一下,院门被打开,柳菁菁的脸出现在门内。看到林初夏的时候,嘴已经张成了“o”型。林初夏看着昔的好友,已经两年没见的柳菁菁已经长成了一个大姑娘。个子虽然没有林初夏高,可目测估计也有一百六十公分左右。

五官已经张开,眉清目秀,大眼睛,剪了个非常短的男发,显得非常精神。柳菁菁穿着一居家的短衣短裤,就是太瘦了,露着的纤细脚脖子让林初夏都怕会折断。这是长大后的柳菁菁,这可是林初夏前世没有见到过的,她目光炯炯地盯着柳菁菁足足看了有一分钟。

柳菁菁猛然醒悟过来,一把抓住林初夏的胳膊:“你这个坏蛋,回来居然不跟我说一声!”说着就把她一把拉进了院门。林初夏猛然一下从阳光明媚的室外进到凉的院子里,眼睛都有些不适应,半天没看清院内的况。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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