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三十二章到处乱窜(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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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上位者,习惯宠爱自己的心爱手下,哪怕难得犯错,也不过是申斥几句,杨乾可不这么认为,这些不听话的家伙,几乎很喜欢去外面惹了事情后,就开始运用自己的权势。

到最后,杨乾背锅,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今天让自己背锅,后面杨乾肯定会找机会背刺他。

“咩~~~咩!!!”

这时,一声声熟悉的声音响起,杨乾立马忍不住想要喊起来,却立马反映过来,死死的捂住自己的嘴巴。

“羊?怎么会有羊呢?”

不过看着一群群长着大胡子的羊,杨乾瞬间食指大动,梅花鹿的肉其实也一般般,还不如打一头羊来的畅快。

此时的杨乾弓箭技术早已登堂入室,缺的无非是火候,但他的标枪技术却比弓箭技术好上至少两个等级。

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天赋好似全都点在力量和标枪上面,别看平时不怎么用,可一旦用起来,就从没失手过。

双眼看向其中一只比较大,身形肥硕的山羊,转动了下手腕,拿起长矛,屏住呼吸,腰马合一,手臂肌肉瞬间虬结猛然朝着远处的山羊扔去。

长矛在强大的动能推进下,如飞出去的炮弹。

随着“咩”的一声悲鸣,山羊重重的倒在地上不断抽搐,旁边的一众动物顿时化作鸟兽四散而逃。

杨乾立马窜了出去,来到山羊面前,在它的脑袋上轻轻一点,顿时一阵骨骼碎裂的声音响起。

看着山羊尸体,杨乾的眉头皱了起来,四下打量起来,果然在山羊侧面三十米的地方发现了自己的长矛。

长矛本身就有一米五的长度,从杨乾到这里至少百米开外,穿透山羊身体后,还深深的插入树干至少三十厘米的深度。

看到如此情形,杨乾不由满意的点了点头,别说什么灵敏度,什么走位走位回首掏。

这是一个真实的世界,哪有这么玄幻的事情,武艺确实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力量,压倒性的力量。

如果力量不强,纵使剑圣剑术通神,也是无用,杨乾当时跟他兵器互磕,差点连剑都拿捏不住,可想而知,此人的力道是有多猛。

力量强,剑术强,走位骚,强强联合这才是最厉害,最无懈可击的存在。

所以杨乾才要不断的打熬力量,再打熬耐力,毕竟以兵器的技术想要赢剑圣?那是不可能的,就算杨乾再怎么天才,也不可能是龙道元浸淫剑道数十年的对手。

龙道元:三十年的功力,你挡得住吗?

杨乾:走位,走位,回首掏,老子直接一个滑铲。

摸了摸山羊的肚子,杨乾不由满意的点点头,抓起山羊就朝着回来的地方走去。

不得不说,秋天的动物,那吃的真是膘肥体壮。

“公子,您回来啦?”

看到杨乾提着一只山羊,籍维立马殷勤的跑过来。

杨乾扫了他一眼,好笑道“哟,籍维,我还以为你被山中的猛兽叼走了呢。”

籍维讪讪一笑“有公子的佩刀在这里,哪知野兽敢过来。”

杨乾点点头,这彩虹屁,自己收下了。

剥皮抽筋,这些脏活累活自然是籍维干,不过对他来说,跟着君上有一点好,天天有肉吃,还能天天喝酒。

在外面的一些不大花销,君上都能直接给自己报销,别人争着抢着要出仕,其实自己这个位置才是最好的。

空闲的时候,跟着张小娘的商队去跑商,岁俸丰厚,等君上需要的时候再跟着君上出门,多好的事呐。

家里的事情都有婆娘给自己打理,眼看着日子越过越红火,每天都是乐呵呵的。

只是,让籍维最郁闷的一点是,君上喜欢给自己找麻烦,好好的城池不住,装修精美的马车不住,偏偏就喜欢往没人的地方跑。

越是荒无人烟,越是眼巴巴的赶过去,每天还在森林里面乱窜。

一跑出去,就是半天时间,留自己一个人在营地里面担惊受怕。

生怕从哪里蹿出一只猛兽把自己给吃了。

不过,凡事没有十全十美的,比寻常人,籍维已经过的很不错了。

两人组队,从贵端出发,途径木底,苍岩,杨乾顺便去了丸都山城一趟,这次倒是没让他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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