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一章 心迷宫(1 / 2)
日子一天天变长,天气也渐渐变暖,只看酒吧小姑娘身上的衣服越来越少,还有渐渐露出的大腿,周瑾就知道春天要到了。
在胡戈不断的催促中,刘思思已经赶去了魔都,酒吧的运转也逐渐走上正轨。
粉丝们在过了最开始的新鲜劲儿,便开始走向理性,毕竟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
好在绣春刀的定位很有特色,消费不高,服务质量也还行,虽然没有刚开始那么火爆了,但和后海的一众酒吧比起来,生意还算可以。
于一个新生的酒吧而言,这就算是活下来了,想赔钱比想赚钱都难。
余谦作为相声界摇滚唱得最好的老炮,也逐渐释放天性,不再遮掩自己是个摇滚迷的事实,还给介绍了俩地下歌手过来驻唱。
说起来,周瑾一直觉得天朝的摇滚也好,嘻哈也好,都太“温柔”了一些,少了一点儿叛逆的劲儿。
不是说声音大点儿,歌词里带几句脏话,再把头发弄得跟鸡窝似的,就叫叛逆了,那是两码事儿。
结果,那俩哥们一听周瑾这意思顿时不乐意了,跑到台上一开口就是“起来,饥寒交迫的奴隶!起来,全世界受苦的人!”
好嘛,跑明朝的酒吧里,唱唐朝的歌,也是够有创意的。
忻玉琨就是在这种氛围中,来到绣春刀的。
天知道他到底做了多少挣扎。
他高中就辍学了,一心以电影为目标,可是没考试北电,也没拍上电影。
在剧组打了几年杂之后,终于呕心沥血写出了《殡棺》,可投了十几家影视公司之后,依旧没有得到回音。
没有过多的自怨自艾,他很快就去找了新的工作:在一家编剧公司写剧本,拿着保底工资和提成,代价是创作出来的本子,他不再有署名权。
可就在他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命运和他开了个玩笑,他接到了一个男人的电话。
那个男人在电话里兴奋地喊出来,卧槽,你是一个天才,你写的剧本特么太棒了,赶快过来我们好好谈一谈。
他很想骂一句,去尼玛的天才,劳资都放弃了,你还来撩拨我。
但到底还是有些不甘心。
就如他在剧本里写的那句话:巧合皆是宿命,偶然亦是必然。
他最终还是照着电话里留的地址,找到了这家烟袋斜街尽头的绣春刀。
“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
伴随着公鸭嗓般的歌声,忻玉琨跟着服务生来到了那间包厢。
没有想象中的一瓶瓶香槟,也没有一排排的美女,只有一个黑衣男人在里面抽风。
“村长最后肯定包庇了自己的儿子,肖宗耀也没有去自首,这样故事张力有了,可没法过审啊……”
周瑾捧着那份皱巴巴的剧本,在屋子里一圈圈地转悠。
《殡棺》是很典型的多线叙事结构,而且临摹痕迹很重,仅仅从剧本里,就能看出《血迷宫》、《跟踪》、《杀人回忆》、《黄海》等一大堆电影的影子。
但是能把这些电影里的元素结合到一起,融入荒诞、悬疑和黑色幽默,讲了一个天朝乡村的故事,这就很牛逼了。
“咄咄~”
忻玉琨轻轻敲了下门,“您好,我们刚刚通过电话的……”
周瑾转身一看,一个高个儿戴眼镜的男人站在门口,看起来是那样拘束和狼狈。
“你是忻导演?这姓可真少见,进来坐吧,”周瑾招呼他坐下,“喝点什么?”
“我不喝酒的,”忻玉琨闷闷地道。
“干这一行不喝酒的可少,不过我也不爱喝酒,来两杯清茶?”
忻玉琨点了点头,“谢谢。”
周瑾轻轻挥手,服务生下去泡茶去了。
都说钱是男人的胆,周瑾这两年名出了,钱赚了,地位还蹭噌往上涨,那股子自信和从容落在忻玉琨眼里,自有一番风度。
“忻导,你这本子是真不错,有现实原型?”周瑾颇有些兴奋地问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