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妹妹与女儿(二)(1 / 2)
八龙造纸厂。
原先造纸用的机器,能搬走的早已搬走,稍有价值的废铁金属也早就被拾荒者们捡了个干干净净。
厂房内一半以上的空间,都堆满了各种居民生活垃圾和建筑废料,到处都是老鼠蟑螂。
恶臭、酸臭、腐臭弥漫其中。
曾经无比辉煌的城内十大企业之一,如今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垃圾场,连流浪汉都不会在这里安家。
但却非常适合“垃圾”们,作为落脚之地。
厂房的正中间的灰尘被清扫干净,放着三个铁桶,里面装满了柴火,正熊熊燃烧,用于照明。
铁桶正前方的烂沙发上,坐着一个穿着白色背心的大光头。
他的身体上半身,能看到的皮肤全是奇形怪状的纹身,左眼紧闭有一条自上而下的长长刀疤,右眼是单眼皮,那么正常睁着,就能感觉到眼中的阴狠毒辣。
在这场灾难发生以前,他在江湖上有个响当当的绰号——“半只眼”。
身上背着五件没有证据的谋杀指控,因盗窃抢劫伤人等暴力犯罪进去又出来,出来又进去,前前后后在监狱待了二十多年都没能改过自新,可谓天生的坏种。
这样的坏种,比任何人都渴望灾难,也比任何人都享受这场灾难。
此时的他,坐在沙发上,右手拿着小刀,正聚精会神的将左手捏着的小老鼠进行活体分尸。
虽然周围的二十几人瘆的慌,但他们对这种场景也都见怪不怪,热火朝天有条不紊的将大大小小各种箱子,搬到造纸厂背后一辆大卡车的货仓上。
箱子里装的是他们今天的“劳动成果”,而那辆大卡车,则是他们的“活动基地”。
在团队中受到教育最高,拥有了不起高中文凭的“军师”吴恼建议下,他们将自己称为“鬣狗团”。
打一枪换一炮,能群殴绝不单挑,能欺负弱小绝不招惹强者,人不犯我我也犯他,人若犯我杀其全家。
奸诈、难缠、阴险、狡猾、心狠手辣是进团的基础条件。
团长半只眼虽然没接受过什么高等教育,但常年的监狱生涯和犯罪经验,也令他拥有了一整套躲避警方追捕的反侦察手段。
他们没有固定的“家”,整天开着那辆带有遮阳罩的货运大卡车游走于各个市区,挑选那些警力薄弱的老旧小区和城乡结合部下手。
他们会伪装成普通居民,并根据自身的物资情况进行多则一个月,短则一周的“摸点”。
在将周围所有“值得下手”的地方都调查清楚后,他们会选在一个阴天,全体出动。
开锁、撬门、击晕、熟练捆绑……简单一点的地方就两个人,复杂一点的地方就五个人,以极其高效的方式洗劫他们能够找到的一切东西,并在夜晚迅速逃离。
职业素养高、分工明确、心狠手辣、泯灭人性、大打游击战……
难抓难防不说,他们洗劫过的地方,情况好一点的,捆成粽子的受害人会被及时发现并救下。
坏一点,遇到长时间独居的,受害人只能在家中被活活饿死。
不会对任何人区别对待,不管是老人小孩,只要出现在现场,一律严格束缚。
按照半只眼的说法,这叫“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老大,这次咱收获不小啊,尤其是那恶心的白皮肤小鬼,家里居然有很多军用的食品和设备,看样子来头不小……”军师吴恼坐到沙发旁的烂椅子上,手里拿着一个记事本,上面写满了各种物资的名字和数量。
“长得这么难看,如果我是她家里人,肯定也不会跟她住在一起……想想看,每天早上醒来,你第一眼看到这么个怪物,会不会吓到阳痿?早知道应该多揍她几拳,也算是斩妖除魔了,说不定阎王爷还会在我功德簿上多记一笔,哈哈哈哈哈哈。”半只眼说话犹如他长相一般阴毒,同时放肆大笑着,将手里早已死绝的老鼠扔进了面前的铁桶。
铁桶内的火光遇到老鼠尸体上的油脂,往上猛窜一阵。
火光飘飘悠悠飞到天花板上。
照亮了一个正穿着迷彩背心,扶着一旁厂房支柱钢架打探情况,听到二人谈话后,此时太阳穴青筋已经快要爆开的人。
肖可。
跟着成岚的这一年,肖可学到很多。
除了那些强大自身的战斗技能,他始终记着成岚告诉他的,关于军人的职责。
成岚说,所谓军人,尤其是特种兵,更应该是最坚定的“法律守护者”。
不是格斗家,不是街头打架的混混,更不是审判官,所谓特种兵,是国家培育出来,用于抵御外敌的最精密的“杀人机器”。
力量,从来都是一把双刃剑,越是拥有碾压普通人的绝对力量,便越是要拥有足够丰富的“法律意识”——试想,如果连国家最强大的力量都不去“维护法律”,那“法”的威严,该如何树立?“法”的存在,又有什么意义?
因此,军事法庭对“特种兵私自伤人杀人”事件有着极其严格的法律法规,轻则二十年以上的军事监禁,重则在追捕过程中便可以直接击毙。
肖可很尊敬成岚,将他当成亲哥哥一样看待。
肖可也知道自己今天做完这一切,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但他才二十四岁,处于年轻好胜又冲动的年纪,无法控制并驾驭自己的情绪。
尤其是愤怒。
重重累积下,连南极冰川融化都无法浇灭的愤怒。
所以他脱下军装,来到这里。
并从钢架上,跳了下去。
“什么人?”半只眼一惊,看清肖可,赶忙从沙发上跳起,街头经验丰富的他还立马从沙发背后堆满器械的桌子上抽出一把西瓜砍刀,对准肖可。
“我想听你当面说一遍,你说谁是‘怪物’?”肖可匀速调整呼吸,紧握拳头,眼睛一扫,便对场上的形式有了一个大概的判断。
特种兵虽然有着无数种杀人技巧,但特种兵也是人类,并不是神。
老实说,面对眼前的十来个混混,肖可并没有十足的把握能够将他们全都宰掉的同时还能全身而退,尤其是厂房的后门,还有十来个把风守门的。
二十几个手持器械,街头经验丰富的混混,自己又没有趁手的枪械,还是在空旷没有迂回空间的大厂房,这几乎是一场必输的战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