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要的是缘分(1 / 2)
雁展颜是个无论是模样还是个子都算得上是“出类拔萃”的贵族少年。而且周身散发的那种尊贵娇的气质让他即便是穿上破抹烂衣都不会让人以为他是个穷苦人家的孩子。
他面相很讨喜,哪怕是对着磕错头的陈知府也是笑脸相迎的。可是也是不知道是什么缘故的,陈知府本就难看的脸色对上雁展颜那张笑脸,脸色就更糟糕了。
他身后的那位汉子个头比雁展颜还高,陈知府这个角度看去,还以为雁展颜背后立着的是一座黑洞洞的铁搭。
黑塔之前的雁展颜道:“陈知府何必如此客气?还有,居然要这般的长跪不起?”
陈知府冷汗都下来了,宋国和南燕,对于“跪”这个礼仪区分其实算是不同的。对于南燕来说,长跪等于虔诚,求神长跪,见君长跪,拜天拜地长跪,叩谢父母长跪,越是长跪,越是尊敬。
但是对于宋国就截然相反,宋国开国从开国主君开始,就认为膝下黄金之说,而且无论男女,皆是如此。所以,长跪这个“礼仪”并不是那么的好听。要么是请罪,要么,就属于是抗命。
自知有罪,战战兢兢,狡辩无能,唯有长跪不起,谢罪隆恩;要么就是不肯听从命令,又有碍不可直接出言相拒,于是长跪不语,这也是抗命。
如今陈知府脑子发热,忘了这事,磕个没完,还不肯起来,雁展颜虽然面上没显露什么,但是他身后的铁面将军脸色就已经很不好看。
还好雁展颜并没有真的在那里等他起来,而是直接愉快的越过他走进了府内,身后的铁面男子冷冷的看了他一眼,道:“陈知府,请起。”
他嘴上说“请起”,实际上的语气和“赶紧滚起来”几乎一模一样。
于是陈知府赶紧连滚带爬的起来了。
等到雁展颜一行人施施然进了知府衙门之后,刚刚躲在一旁的师爷才颤颤巍巍的过来扶住几乎要摇摇欲坠的陈知府:“大人.......大人,消息怎么会那么快?这,这咱们还没有来得及将山火的折子递上去啊!如今,居然来的是小君侯!”
来得是小君侯,这恐怖程度可要远超来着是拿着尚方宝剑的钦差大人了。
陈知府“滚”到公堂的时候,雁展颜正站在那块“正大光明”的匾额下面仰头打量,他似乎对于衙门的一切十分的好奇,东瞅瞅西摸摸,连带公案上装着签筒都要抽出来瞧上一眼。
公堂上一般都会摆着四个签筒,分别是捕捉签、白头签、黑头签和红头签。每个签筒上各写一个字,合起来就是“执法严明”。
其中“执”字的签筒里的签数是最多的,为捕捉签,顾名思义,就是长官下令捕快去抓捕凡人时候给指令用的;而另外三个,分别为白头签、黑头签和红头签。这些是用来打板子的。
官员下令打犯人板子,不需要自己自行报数要打多少,只需要丢出相应的签之,执行的捕快就会根据签子来施行。其中白头签每签一板,黑头签每签五板,而红头签每签十板。
陈知府进来的时候,雁展颜正那这几个签子在手里展开玩,那几只小小的签子在他手心如扇子一般打开。
他听到雁展颜说道:“我听大理石说过这些签子的门道,据说如果丢出四十个白签,那么凡人即便是打了四十大板,皮肉也不会有所损伤,甚至打完之后还可以全须全尾的走出公堂;如果丢下的是八个黑头签,那么四十大板下去,被行刑者就会皮开肉绽,痛苦不已;若是四支红签.....那么受刑者可就倒了霉了,要么死路一条,要么也是个残废生不如死。”
雁展颜说的觉得有趣,他问旁边的铁面大汉:“亭云,这,可是朝廷规定的?”
那铁面大汉亭云回道:“并没有,不过是私下官府中的默契罢了。”
“哦?”雁展颜挑眉,故意装作么没看到陈知府一张冷汗淋漓的脸,继续道,“这是如何达到统一的?难道,这宋国大大小小上百郡县州府,都有什么暗号或者飞鸽?”
亭云回答:“倒也不算是什么刻意统一,只不过是这官府么,父母官断案,难免有的时候不好不徇私,也不好徇私,于是只能这般的做小动作。”
“例如呢?”
亭云说:“例如,某个罪民是父母官的小舅子或者多少沾亲带故,可是他的罪行不罚不足以平民愤,故而,这签还是要丢下去的。地方府衙,有的时候是为了公理,有的时候是为了震慑作奸犯科着,所以经常会公审,同意百姓旁观,也能够起到无法当面徇私枉法的成效。”
“当面?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雁展颜想是听到了大笑话一般,笑得差点直不起腰来,他眼泪都要笑出来,“百姓可是蠢啊,他们被那句所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蒙骗的团团转,却不知道那些父母官看起来名为父母官,实则把手下百姓当成傻子一般。”
这一句话出来,陈知府的膝盖似乎又软了。
雁展颜似乎好些了料到陈知府要下跪一般,转头道:“你可别,先别忙着跪。我没故意说你。”
陈知府一听,脑子其实是空的,但是真的也就止住了要弯曲膝盖的动作。
但是接下来亭云的一席话,让陈知府的膝盖顿时软如面团,还是沾了水的那种。
亭云不紧不慢道:“陈知府任期在上,还算是勤勉公正,虽然算不上什么丰功伟绩,倒也是无功无过——我记得陈知府上任头年时候,他的一位堂弟因为逛青楼被抓,按照宋时律法,秀才踏春,是需要暗中挨十下板子的,陈知府,也是秉公办事,虽然是堂弟,亲戚,但是十下板子,一板不多,一板也不少。”
亭云也算是客气,没有直接说出来,那是十下白签板子的事情。不过这事,也基本和明说没什么区别了。
但是令陈知府双膝发软的并不在于此,而是.......
他自然是知道雁展颜这位小君侯的。他出生洛阳,两度于京都赶考,对于京都宋城大小君侯的传闻并不陌生。但是和那位君侯不同,这位雁展颜小君侯的身份十分特殊,他是护国将军的独子,护国将军功勋盖世,威名赫赫,但是......也就仅此了。
护国将军并无实权,尤其是在这战事平定,朝廷大事从军事转为政权,分工重担从武官过度到文臣的关键时刻,这位护国将军大可以享受泼天的富贵,但是,手上的兵权,实权是一点也没有。
同样,这位将军的独子,随意有小君侯的美名,可是他吃喝玩乐,是京城中最拿得出手的富贵闲人,不入军营,不去前朝。
在陈叁的印象中,他可比那位面如冷月的掌政王爷要无害多了。
但是今日,他居然能知道陈叁随手过的一件小案子?这未免就太吓人了,宋国如今今日不同往日,如今战事平定,朝中正是用人之际,文臣的待遇大大超过了武将,连带着对于读书人的待遇都好了很多。包括那种“秀才踏春”,也可以只领刑法,不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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