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暗夜之星(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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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是野性,许是孤傲。狂放与不羁的味道。青云是一匹自由的马。如风。

赛个马,小意思,这种场面根本就用不着青云出马,不要忘了马王爷:“马——王——爷——”

马王爷来了。

骑来了一匹马。

又是一匹火红的马。

马如其名,格外美艳,当然芳名叫作胭脂。

胭脂来了。

又自不同。

在场都是公马。

只有一匹母马。

人有人言,马有马语,只说胜利者。暗夜之星。

当时,暗夜之星正自绕场游走,翩然若舞,步是半点不乱,一副贵族气派。

忽一回头,转眼,如有心灵感应——

只见胭脂,面若桃花。

含情脉脉。

同样,瞪着两只乌溜溜的大眼睛,静静。定定,直直。望过来——

啊!

美女!

啊!帅哥!

胭脂之美,正如牡丹,万物俱有一颗爱美之心,最最惊心动魄那一抹额鼻之上的雪白毛色,正如一道闪电喀啦啦——

暗夜的星辰,谁又将你照亮?

许久没有见到胭脂,胭脂的容颜略略清减,是因为思念青云的缘故。

更增其美,超凡脱俗。

当然暗夜之星并不知道那些,暗夜之星也不知道无论胭脂看谁都是那一副羞羞答答,含情脉脉的样子,胭脂不是故意的。暗夜之星只知道,自己的脚步已经乱了,因为自己的心乱了,所以自己的斯德古拉主人很生气。因为铁嚼子勒紧了嘴角,勒进了肉里,勒出了血。是的,这是一个错误,暗夜之星知道,自己已经犯下了不可原谅的错误:“嗒!嗒!嗒!嗒!嗒!”

但是,暗夜之星强忍痛楚,依然执拗地,顽强地,无悔地,一步步地向她走去:“嗒!嗒!嗒!嗒!嗒!嗒!嗒!”

如果不能邀她共舞,那么,即使暗夜之星战胜了天底下的所有骏马,又有什么意义?

斯德古拉大怒!

斯德古拉拔出了他的剑,笼手刺剑,尖锐狭长——

并且喝道:“stop!”

只有一次机会。

暗夜之星知道。

暗夜之星止步,回头,用一只眼睛,向着他的主人斯德古拉望去——

那一眼,是求得怜悯,是求得宽恕,是忠诚与热爱,是顺从与抗争,只有这一次,只有这一次——

那是暗夜之星的心声。

这是一个容易发情的季节,暗夜之星的身躯之中同样流淌着原始的,野性的,**的热血,斯德古拉也笑了。

是微笑,火气尽消。

同时,将手横着挥过,一剑斜里刺落,向着暗夜之星的颈中刺去——

当真可笑,一匹马,居然也和主人讲条件?

还敢回头,还敢看,敢哀求?

惊呼声起。

遽尔大作,剑已刺入马颈,而马一动不动,只是引颈待戮:“往手!往手!不要!不要!啊——————————————————————————”

人们只见到,一匹马走向了另一匹马。

谁又能想到,那风度翩翩的马上绅士,竟是如此心狠手辣!

马是人类的朋友。

胭脂惊恐地瞪大了眼睛!

剑是缓缓刺入,缓缓缓缓刺入,然而绝不会停留,所有人都看得出:“方殷!方殷!”

这一次是马王爷,马千里爱马如命,无人可及:“救它!救它!”

方殷不动。

“造孽啊造孽,俺滴老天爷,小祖宗嗳!”马王爷已经哭了,扑通一声竟然给他跪下:“当我求你,求你,求你救救那匹马!”

“若止于此,何必救它?”方殷笑道:“不急不急,看看再说——”

是的,马是人类的朋友,不是人类的奴隶。

暗夜之星并没有反抗,也没有呼救,如果暗夜之星认为这是天经地义,那么方殷也没有必要出手相救——

方殷手上,拇指中指之间,扣着一枚石子。

普通石子。

略有棱角。

暗夜之星,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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