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九 我喜欢我喜欢我喜欢我喜欢(1 / 2)
丑媳妇,总是要见公婆的。
当然林黛不丑,方家现下也只有一个老公公,还是准的。
这一路走开,林黛只觉自身完全变成了一个木偶,偏又手脚软绵绵,脑袋晕乎乎,飘飘不知何所以,竟觉万分恐慌,只有一丝欢喜——
万一,那老人家,看不上我怎么办?
昨晚,那俊美得不似人类的公子找过林黛,他说他是方殷的朋友,林黛以前见过他。
那是一次极为严肃,极为认真的谈话。
方殷如何,林黛如何,当前形势,利弊关系,得与失,成与败,种种。
在此一举!
林黛信服他,愿意听他的话,将自己的终身大事托付给他。
这是一种能力。
只是林黛万万没有想到,即使是在方殷面前,林黛也只有乖乖听他摆布的份儿。
不得不说,对于两个人之间这一次的见面,林仙子也和方道士一样,也曾经在脑海之中无数次地预演过。
总而言之,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
世事无常,又不是按照剧本来演,就在两个人手拉着手来到贵人巷口,更加出人意表的,巨大的变故发生了!
要从罗伯说起。
罗伯习惯早起。
在方殷没有出门的时候,罗伯已然提着篮子走在了菜市场的摊位中间,犹豫着今天是买胡萝卜还是白萝卜,青萝卜还是水萝卜。
买完萝卜,打道回府,刚到巷口,便就见到——
一个大姑娘。
骑着胭脂马。
穿红衣,戴红花。腰后别着一把刀,怀里抱着一个娃。
人是耀武扬威,正自破口大骂!
“还不滚开!都想死啊!知道本女侠是谁么?哼哼!说将出来,怕不吓死了你!”
火火火火火!牛牡丹驾到!
“咻儿咻儿咻儿咻儿~”巷口。一众兵痞。嘴歪眼斜,猛吹口哨儿!
这种情况并不多见。也不少有,罗伯当时没有当一回事,便就提着菜篮子,慢慢往家走。
这里的每一个都认识罗伯。罗伯德高望重,是很受人尊敬的。
岂不知,走一步,一哆嗦,走一步,一哆嗦,哆哆嗦嗦还未近前。扑通一跤坐倒在地!
是这样的:“滚开!”
“不在?我就不信了,你!去!叫姓方的出来!”
“方殷——方殷——你个狼心狗肺的东西,竟敢抛妻弃子,真是大逆不道!”
“废话!我就是他媳妇儿!”
“屁话!这个就是他儿!当然是我生的!”
“他和我生的!”
“哈哈哈哈!傻了罢都!你你你。还有你,都给本姑奶奶听好了,不想死的赶紧滚蛋,以免……”
“罗伯!罗伯!罗伯来了!罗伯罗伯,您老可算是来了,这位姑奶奶可是说了……”
罗伯都听到了。
罗伯坐在地上,脑中一片混乱:“甚,甚,甚么,媳,媳,媳妇儿?”
“喀哧、喀哧、喀哧、喀哧。”胭脂,做贼心虚般地,偷偷捡了一个萝卜,吃。
正是日上三竿,围观群众见多:“甚么情况?千里寻夫?”
以前,在方小侯爷认祖归宗之前,贵人巷口本来就很冷清,那是以前。
现下,每一天,都会有人等着看热门,只因方小侯爷来了以后,隔三岔五必有是非,是非事,是非人:“呜——————————————————————————”红衣美女,号啕大哭,未语泪成河,天地共悲愤:“我这苦命的人呐~我这可怜的孩儿~老天爷这是造的哪门子孽呀~你这没良心的一走了之,让俺这孤儿寡母的怎么活呀~方殷!你出来!再不出来我就死给你看!呜哇——呜哇——呜哇——哇——————————————————————”
当其时,悲号共婴啼,凄惨更尖利,闻者无不动容,流下同情泪水:“抛妻弃子,人神共愤!真个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呐,不成想方小侯爷竟是这样的人!”这是明白的,也有不明白的:“休得胡言乱语,事出反常,看看再说!”当然也有心怀不轨,趁机添乱的:“啧啧啧,这小娘儿们生得可是真俊,他既抛弃了你,不如跟了我罢!”此言一出,现场大乱:“我说这位仁兄,嘴上千万留德,你知道方小侯爷是谁么?你知道?知道你还敢说?看不一会儿舌头给你割下来……”
“咳!咳!咳咳咳咳!”不说闲杂人等,巨大的惊吓过后,罗伯已被天大的惊喜完全笼罩,不觉爬将起来,浑然忘了所有:“小,小,小娃饿了,要,要,他要吃奶!”
此言一出,瞬间死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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