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内因(1 / 2)
“你姐姐为了救你,在医院里绑架了我,然后被逮住了,因为袭击了警察,将会判刑,会很严重。”唐寅道,先声夺人。
何小美神情大变,她神情一阵变幻,最终却是化成了伤痛,痛哭了起来,十分的伤心。
薛凝叹了口气,递给何小美一块手绢,然后说道:“小美,现在谁都不能够救你们的命,只有你们自己能够救自己。若是内中有什么隐情的话,你最好现在就说出来,不然的话,你姐姐的下场会很不好。不妨先和你说一声,她现在需要面对是十六名警察的怒火,你好好想一想?”
几乎没有半点考虑的时候,何小美便激动地说道:“不关姐姐的事,都是我一个人任性,想要获得一百万,姐姐的错都是我的错,我一人承担就是了。你们放了我姐姐好不好,好不好?薛凝姐姐,你一向对我们很好的,能不能放了姐姐啊?”
何小美说着说着就哭了,一副梨花带雨的模样看着实在是让人不忍心。
薛凝一阵心痛,但是何小美的坚持却也让她心中一阵起火。
薛凝重重地拍了一下桌子,第一次发火道:“小美,你知不知道你们姐妹两现在的处境,杀人未遂,袭击警察,绑架,这是多大的罪名,你们知不知道?若是你还薛凝是你们的姐姐的话,就将一切都说出来,到底有什么苦衷,只有这样姐姐才能够救你们,明不明白?这位唐寅先生,是我的很好的朋友,他也不怪你们,反而担心你们是不是被什么人威胁,你却还在这里和我坚持,有什么好坚持的?”
何小美被爆发的薛凝吓了一跳,她看着唐寅,泪水流个不停。终于她怯怯地看着唐寅,小声地说道:“你不怪我吗?”
唐寅忍不住揉了揉她的脑袋,点点头说道:“我也有一个像你这么大的朋友,就像我的妹妹一样,在我看来,你和她没有多少区别。你们都还小,不要因为一时的坚持而葬送了以后美好的未来。”
唐寅的笑容化解了何小美的坚持,她终于痛哭了起来,然后说道:“都是我的错,要不是我贪玩,他们根本就不会抓住我,也不会抓住姐姐了,更不会抓住妈妈,爸爸更不会死了,呜呜……”
何小美终于痛哭了起来。
薛凝神情大变,急忙地说道:“怎么回事,小美,你和我说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叔叔怎么会死的,阿姨又被谁抓去了?”
见何小美一时尚且止不住哭泣,薛凝走出去将何小甜带了进来。看见何小美大哭的样子,何小甜也忍不住哭了起来。
两人哭了半天,终于将事情说了出来。
何家在东沪市也是一大家族,但是这些年来,已经有些衰败了,不然不会将何灵这一东沪市的大家千金却嫁给一个偏远小城市的大家族内,说起来那绝对是下嫁,但是尽管如今依旧挽回不了如今何家的颓势。
何峰膝下无子,只有两个女儿。
两个女儿都不喜欢经商,反倒是喜欢习武,让何峰伤痛了脑袋。本身就算不上商业奇才的何峰也是想通了,反正未来就是事业多大,也没有人继承,既然两个女儿喜欢习武,便送了两女去习武。而家族产业虽然比不上以前,但是也足够两女富贵一生了。
就在五天多前,正是唐寅前来东沪市的前几天。
何小甜依旧在医院做着义工的时候,何小美提了一把匕首,跨了一把小弓,然后去东沪市南面的天然自然林去打猎去了。
当然这片森林自然是不允许打猎的,但是对于有钱人而言,什么都不是事。何小美已经来过这里很多次了,于是再次付出了一点小钱后,何小美一个人走进了老林中。
但是这一次的打猎却给何家带来了无尽的悲痛。
何小甜当然追着一只小兔子,一只跑到了林子深处。
要知道这片规划林可是国家规划下来的,地域之大,几乎快有半个城市了。何小美以前一般都是在外围捕猎,但是这一次她越走越深,背包里带着足够有五天的伙食,她自然想要好好滴玩上一下。
但是没想到一直追着追着,一直追进了一个大洞中。
何小美不知道的是,之所以这片老林会被设置为规划林,就是因为原本就是一片老林,规划起来方便。其实内里面有什么,很多当时规划的人员都不知道。
结果何小美以为没有危险,又仗着她自己的身手不凡,然后就贸然地冲了进去。
在这里他碰到了一个人,这个人是在是太过强大了,只是一招就将对自己本事十分自信的何小美给抓住了。
何小美耍着小姐脾气然后被那人一激将,于是何小美将那人带回了何家。
不知道那人真实面目的何小美还幻想着以后可以从这人手上学到什么厉害的本领,却不想那人被何峰识破了真实面目,然后暴起杀了何峰,更是将她们母女三人软禁了起来。
一直到第二天,唐寅来到了东沪市,而一瞬间宝石的事情席卷了整个东沪市,也正是这个事件救了她们三人一命。
那人给她们母女三人都服下了毒药,然后命令着何小美来杀唐寅,结果被抓了。
于是后来,在神秘人的威胁下,何小甜联系了远在青南市的姑姑,结果何灵自然十分激动,听到何小甜如今是护士,便安排了何小甜照顾唐寅。
而何小甜拥有的那些药自然也是那人给的,何小甜反复试探对动物无害后,这才开始有了这个计划。
众人听完,都没有想到居然内中还有那样的隐情。两女都满是希冀地看着薛凝三人,希望他们能够将她们的母亲救出来。
薛凝眼泪流动,亲昵地抱了抱两个丫头,坚定地说道:“你们放心,我一定会将你们母亲救出来的,而且一定会解开你们身上的毒。至于那个人,一定会将他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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