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六章 升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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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苏天成升堂审理案件了,五月十日到江宁县上任,过去四个多月时间了,第二次的升堂审理案件,这也算是奇葩了,当然了,他上任的时候,也是农忙的时候,县衙停止了放告,等到农忙时节过去,他又奉旨到河南赈灾了。

卯时,早堂时间已过,王大治到了大堂,带着生疏的语气开口了。

“大人传话,立刻升堂,受印办事。”

苏天成穿着六品的官服,进入了大堂,早已经等候在大堂的县丞卢天明、典史刘仲基,刑房司吏苏俊等人,一起站起来行礼了,至于说衙役、牢头等人,则是跪拜了。

一番礼节之后,苏天成升公位坐下了。

卢天明坐在公位左侧的下首,刘仲基坐在公位右侧的下首,两人面前,都有一个小的公案,至于说苏俊,是没有资格坐的,知县审案,官员才有资格坐下,吏员只能够站着。

八名皂役分别站在堂前两侧,他们的背后,有着肃静和威武两块牌子。

苏天成吩咐衙役,将放告牌抬出去,立在县衙大门外,表示知县升堂开始审理案件了,想要告状的百姓,这个时候,可以在衙役的带领下,进入大堂,呈送诉状。

苏天成不知道,县衙的外面,已经围了不少人了,大家议论纷纷,知县到江宁县来了,确实做了几件大事情,查抄匡思明的府邸。匡思明因为谋逆畏罪自杀,家人被流放。引发了极大的反响,最为轰动的,还是第一次升堂的时候,整顿县衙的衙役,九月初,县丞卢天明大人,已经代知县大人监斩,在南门外砍掉了十几人的人头。这些都是以前江宁县的恶霸,或者是以前县衙衙役中间,作恶多端的人,此举极大的震撼了官吏。

江宁县的治安情况,好了很多,巡检司的军士,确实不错。大凡有打架斗殴的事件,或者是欺行霸市的行为,巡检司处理起来,毫不手软,该关的关,该训诫的训诫。江宁县清明的景象,慢慢的出现了。

围观的人群中,有四个人,显得有些特殊,这就是东林四公子。

他们来关心苏天成审案。心思是有所不同的,四公子之首的刘云清。慢慢在改变自身的看法了,和苏天成接触几次之后,他仔细的思索,发现自己以前的一些观点,好像是存在一些问题,至于说黄廷平、易礼高和邹平章,这么长时间过去,依旧在为自己的老师钱谦益遭受到“羞辱”不平,他们想着来看看,苏天成第二次升堂审理案件,是不是能够继续有什么惊艳的表现,否则,他们的嘴也不会闲着的。

苏天成选择审理的第一起的案件,就是很敏感的案件。

县里的某富户,因为没有儿子,招赘女婿,意欲让女婿继承家产的,谁知道富户老年迎娶了一房小妾,生下了一个儿子,富户的想法改变了,准备让儿子继承家产。

这本来不是什么复杂的事情,明朝入赘的女婿,地位极其的低下,不仅仅在家里被看不起,在社会上也没有地位,按说儿子继承遗产,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可事情有些复杂,富户溺爱儿子,致使其长大之后,特别的纨绔,富户发现情况不对,没有立即要儿子继承家产,而是要女婿继续支撑家里的生意,继续的做牛做马,继承家产的事情,就这样的拖延下来了。

也是天有不测风云,富户突然患病,来不及立下遗嘱,就一命呜呼了。

丧事还没有结束的时候,富户的儿子就准备撵走姐夫了。

里长、甲首有写不过去,认为入赘的女婿,为富户家里做牛做马多年,按说是要继承一些家长的,可社会的风俗不允许,所以,富户的儿子请到他们,要求撵走姐夫、继承家产的时候,他们纷纷推脱,言下之意,这件事情,他们是无法决断的。

富户的儿子,本来准备动强的,要求姐夫离开,可县里的讼师动了心思,专门找到了他,告诉他还是到县衙去告状,要求姐夫离开,这样名正言顺,否则引发了社会舆论,影响是不好的,当然,打赢这场官司,讼师也是能够得到不少银子的。

因此,富户的儿子,委托了讼师,专门处理这件事情。

讼师写下了诉状,在放告日的时候,递到了县衙。

这样的案子,按照常理,苏天成是可以不受理的,直接退回去,要求里长、甲首或者是宗族按照要求协调办理就可以了,可思考之后,他还是决定,公开审理这个案子。

民风民俗需要尊重,但不能够用这些东西,来绑架法律,女婿为家里做出来了贡献,就一定要得到部分的财产。

审理这样的案子,有着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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