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1 / 2)
犹太人称它为“丛林之王”,凯尔特人称它为“风暴幽灵”。它总是出没在美丽的草原、密密的丛林、壮丽的雪山和浩瀚的沙漠之中。它有着像刀刃一般锋利的牙齿,它那敏锐的眼睛敢跟天空翱翔的雄鹰相媲美。如今,在庞大而又密集的生物链中它依旧占有一席之地。人类对它有一个共同的称谓:狼!此刻,在唐江召等人的脚下就有一群狼,同时还有一群野猪,正上演着野猪和狼的大作战。
一头成年的野猪足以跟一只成年的狼分庭对抗、一决雌雄。对于身体肥大、皮毛特别厚的野猪,狼会悄悄发出紧急的信号,召集附近它的同伴来围猎。它们静静地观察,细心地等待,伺机寻找捕杀这头野猪的契机。当猎物一不小心误入它们的埋伏圈,常常会有几只狼的身影闪现在猎物的周围。
它们起先绝对不会愚蠢地一涌而上、群起而攻之,它们会“分兵”出击敌人。一部分站在距离野猪的较远处进行呐喊佯攻以麻痹敌人。当野猪有些身形恍惚、胆颤心惊之际,另一部分则趁机上前死缠住对手不让猎物有逃跑的任何机会。拖住那头野猪,消耗它的体能,直到它筋疲力尽,倒在血泊之中。
面对猎物以及敌人,狼也讲究战略战术,对于独自可以解决的事情,从不麻烦别人;对于非常棘手、超出自己能力范围之外的事情,它会开动脑筋四处找来同伴商量对策。这一点跟我们的人类不谋而合。当猎物惨死之后,它们也会为这肉香味美的食物而起分歧、争执,甚至引起可怕而揪心的矛盾。
这时,唯有头狼安若泰山,格外地坦然。其它的狼就没有这么幸运了,没有谁愿意招惹头狼,跟它叫板较劲是很不明智的。别说是一只猎物,就是方圆百里都是头狼的领地。它们开始互相攻击对方,嗷嗷地叫着,玩命地厮杀。上一刻还一起拼命地上阵杀敌,下一刻却不念旧情饶有兴致地上演“窝里斗”。这一点也跟我们的人类有异曲同工之妙。“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古代的一些帝王跟他们的群臣将相就是只能共患难,不能同富贵。
一场大战下来,地下残骸无数,浓浓的血腥味更是充满了这片土地。尽管野猪身躯庞大,皮厚肉糙,但是面对一群高明的狼,最后还是死于非命。一些较聪明的趁着混乱溜了,倒也没有别的狼去追逐他们,一个个都忙着享受猎物。前面还牛气哄哄的野猪,除了树下的残骸,早就不见了野猪的踪影。唐江召等人见识了这场畜生之间的战斗后,一个个都吓出了冷汗。他们都不敢想象,要是他们下去和这群凶狠狡猾的狼厮杀结果会怎么样。
这群狼三下五除二就解决掉了树下的野猪尸体,然后一个个都双眼放光的盯着树上的唐江召等人,似乎是他们感觉受到了威胁,还是因为那些野猪尸体不够他们分,没有填饱他们的肚子。群狼在树下冒着绿光不停的哼着,一边哼还一边打转,时不时的还用爪子刨着树干。不知道他们是想把树推到呢,还是想上树去咬唐江召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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