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9章 经销与代理(1 / 2)
杨飞很能掌握演讲的节奏,对现场的掌控能力也极强。
他说完之后,就稍微停顿,吊起所有人的胃口。
今天来参加会议的,大半是原来的经销商,还有一些是有意向和美丽集团合作的经销商。
不管是故旧,还是新人,都很期待杨飞能推出有利的经销商政策。
杨飞酝酿足了气氛,这才朗声说道:“新千年、新气象,我们集团,将在2000年推出经销商扶植计划。在全球范围内,扶植和支持一千家优秀的经销商,给予更优惠的供商价格、以及相应的返利……”
他的话还没说完,台下一片轰然。
有些经销商,已经迫不及待的举手发言:“杨老板,据我所知,现在美丽集团的经销商和特许经销商,不算外国的,外国的我也不知道,光是咱们国内,就有三千家左右吧?你说只扶植一千家?那其它的两千家,是不是要被撤掉?”
“杨老板,为什么你们只做经销商?我想做代理可不可以?”有新来的人提出意见。
“对啊,我们都想做代理商啊!”有人附和。
经销商和代理商,严格来说是不一样的。
经销商,顾名思义,是指从企业进货的商人。他们买货绝不是自己用,而是转手卖出去,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关注的是利差,而不是实际的价格。
对经销商来说,一件商品,不管是卖一块钱,还是一百块、一千块,只要有市场,能卖出去,卖出去之后能卖到钱,他们就敢做。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企业对经销商不是赊销,而是收到了钱的,也就是付款,再拿货。
经销商的这个“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个商业单位。
所以,经销商一般是企业,或者是从企业拿钱进货的商业单位。
这个商业单位,可以是批发部,也可以是大型零售超市。
经销商从供应商那里拿到货,按照协议,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都可以进行销售,自行经营,自负盈亏,供应商和经销商之间,就是一个买卖关系。
经销商可以分为一般经销和独家经销,如果是独家经销,一般会规定经销商最低交易数量,不得经销相竞争的其它公司的产品。
杨飞从成立美丽集团以来,一直采用的都是经销商体系。
因为经销商体系,且两大优势。
一是货款两讫,可以有效避免三角债的纠纷,也加速了企业资金的流动。
二是经销商体系,没有中间商赚差价,企业制造出产品,卖给经销商,经销商再转卖给消费者。从企业到消费者之间,只有一个经销商。在这链条中,不管是谁,都可以赚到最高的利润,对消费者来说,也是最实惠的。
而代理商和经销商是不同的,只是很多人都不明白两者之间的差异。
从法律关系上来讲,代理行为即委托人行为,代理商和第三人之间在授权范围内发生的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归于委托人,也就是供货商。
而经销商与用户之间发生的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他自己承担。
代理商又称商务代理,是在其行业惯例范围内接受他人委托,为他人促成或缔结交易的一般代理人。
代理商是代企业打理生意,是厂家给予商家佣金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
他们所代理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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