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救命之恩,你要以身相许来还(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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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庄老板愣了一下,才冷着脸道:“小姐,不好意思,本店概不赊账。”

“谁要赊你的账了?”慕卿卿从怀里拿出一块白色的羊脂玉佩,语气冷傲道,“这块玉佩,买你这些布匹,绰绰有余!”

圆形的莹白玉身没有一丝瑕疵,玲珑剔透,触手生温,镂空雕刻着栩栩如生的螭吻图案。

有关这块玉佩的来历,要追溯到七年前。

七年前,慕卿卿陪着当时还未过世的爷爷去桃花谷探访故人,一天,她自己一个人在谷中乱逛时,无意中撞见一位被蛇咬的少年,年幼的她虽然平时最害怕的就是蛇,当时却是想也不想,立刻用嘴覆上少年的伤口,为他吸出了血液里的毒,而她自己却差点中毒死掉。

少年不想欠她的人情,便扯下腰间的佩玉送给她。

慕卿卿学着戏文里的台词对少年说:“我不要玉佩,救命之恩,你要以身相许。”

少年失笑,“你还太小。”

“那等我长大了,你就娶我。”

“等你长大了再说。”

然而,少年第二天便不告而别。

可惜的是,那少年带着半截面具,她始终没能看见他的长相,不过从他下颌完美的线条,和薄唇勾起的撩人弧度,她仍然可以判断出,他长得一定很俊!

她连少年的名字都不知道,离开桃花谷,也再没见过那少年,后来,她遇到了容霆,第一眼就沦陷了……她渐渐忘了当年自己不知羞地要求少年娶她的事,但少年给她的玉佩她却还是习惯随身佩戴着。

嫁给容霆后,容霆见过她的这块玉佩,没有吃醋,只让她好好保管,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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