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商机出现(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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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被识破了,常霜有些尴尬,她点点头,“是的,二伯母,怎么了?”

看二伯母没有兴奋的样子,常霜想难道卖灯笼还有什么禁忌?

“霜儿,卖灯笼也是可以,只是做这个买卖需要官府同意,还要交钱,很麻烦的,若生意不好,收入不及成本,又要交钱,很不值当。前年你二伯就做了,但亏了钱,去年百姓们就没人再做了。今年你二伯跟你哥哥就去搭建戏台,还能赚几个铜板。现在做这个的人,都是大商人,小老百姓还是别掺和了,尽吃亏。”

在阮氏的一阵叹息中,常霜了解到,做灯笼买卖之所以要向官府申请,取得官府许可,是因为灯笼是带火之物品。

在大秦商律中,对于火有关的生意很看重,若要做灯笼,蜡烛,油灯之类的商品的生意,得经由官府许可才可经营。

火是百姓必需之物,不管白天黑夜,只要需要你就得使用,使用的多了,销量就多,销量多利润就多,缴的税也就多,朝廷对高税收的商业是很看重的。

别小看蜡烛之类的商人,虽然不比米商茶商布商赚钱,但也滋润着。安守县的火物商就被徐家与李家垄断,只有他们能交得起高额税。

火也是危险之物,有风之处就担心起火,想想节日当天全城点火,要是出了问题,就是一片火海。

官府可是很担心火灾问题,对不是很常使用的灯笼也收税。

商业的税收,常霜之后问了齐明,简单说就是要交生意收入的百分之三十。所有的商业税收都一样。

啧啧!收入的百分之三十,而不是纯收入的百分之三十,收入还不一定能把成本拿回来,就要交出去百分之三十,除了大商人,很少有人能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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