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菱角烧羊肉(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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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羽点点头说:“这也是,言伯父他们虽然在村里住了很久,可毕竟还是城里人,和咱们有些不一样。”陆羽是真觉得言籍白与自己不一样,却也说不出哪里不同。

老高笑道:“大羽,你以后也会去城里,做个城里人么?”

“不去,我还是喜欢做‘乡下人’。”

“我也是,种地种田就挺好。”

“我也这么觉得。”

这天上午,三个人不仅猎到了一只野猪,还运气奇好的弄到了一只也山羊。是真的运气好,阳山里是有羊的,可以前只有在离阳山村很远的地方,陆羽才有发现过。

陆羽有心,想再找几只山鸡窝,好捡些鸡蛋回去。但转念一想,又觉的“扒人老窝”有些太伤阴德了,就决定算了。家里那两只小鸡,争点气,说不定以后家里也能有一群鸡。

中午三人就回去了,在老高家,分了猎物,陆羽回家吃饭。

言溪定虽然好吃,也不算很勤快,但今天还算自觉,早上出门放了羊。陆羽回来的时候,三个“年轻人”,正在厨房里做饭。

陆羽进了厨房,里面烟雾缭绕的,又有阵阵香味焦气,也不知道言溪安他们三个在做什么吃的。

见陆羽进来,言溪安很开心的说:“大叔,我们煮了米饭,正在煎鱼呢。”

“煮米饭啦。”陆羽走到灶前,昨天弄回来的那条鱼没吃,现正在锅里被煎着。这条鱼很可怜,面目全非不说,还浑身焦黑,锅里油少,草鱼躺着炽烫的锅底,正滋滋的冒着黑烟。

“大羽哥,你来吧,这条鱼不好煎。”言溪定犯难了,决定放弃煎这条倒霉的草鱼。

陆羽接过锅铲,在鱼身上戳了戳。鱼肉其实已经煎熟了,就是锅里油太少,火又大,鱼的两面都被煎的焦黑。

在锅里加了些水,盖上锅盖,陆羽又把灶膛掏了掏——灶膛里满是没烧干净的木柴。

陆羽看了看灰头土脸的那三人,笑着让他们去洗脸,自己来做饭。

一头野山羊,分了陆羽十几斤肉。这些羊肉多半是要送给陆明的,剩下的才能自己吃。陆羽打算中午先炒一个羊肉啥的。

猪肉有点肥,天气热不是很适合吃,陆羽又决定煮个青菜猪肝汤,吃了清火。

鱼已经不能煎着吃了,陆羽加了水一直烧,水烧开后撒盐撒葱花,就熟了。

本来是想炒羊肉的,但想来想去,陆羽不知道用什么东西炒比较好吃,最后是灵机一动,心想菱角煮熟能吃,拿来炖羊肉,估计也是可以的。

于是陆羽让言溪安他们剥菱角,剥好放篮子里,一会儿煮肉吃。

陆羽自己也剥,多一个人剥要快很多,并且还能看着言溪定点儿,这小子一边剥一边吃,甚至还会吃掉言溪安和兰摇芳剥的。

菱角个头并不大,所以也不用切,洗干净后,就放篮子里晾着。

烧羊肉和烧排骨回锅肉的做法差不多。陆羽先在锅里倒了一碗水,烧开后,切成块的羊肉倒进去,煮上一小会儿就捞起来,放一边沥去水。

然后就是炒羊肉,被烫过的羊肉,炒起来更容易熟。葱花姜末是肯定要有的,素油也倒了不少,羊肉爆炒了几下,接着再倒水进去焖,这时候菱角也要倒进去,不然熟不了。

等锅里的汤快焖干了,羊肉和菱角的香气,就飘了出来,飘出厨房,飘得老远。

中午有羊肉,当然要去叫言籍白夫妇回来吃饭。

言籍白那边饭也做好了,但是是陆羽自己去叫的,他们夫妇俩还是过来了。言籍白也没吃过菱角煮羊肉,觉得新鲜,就先尝了一口。

言籍白说羊肉挺好吃,菱角煮熟了,味道也不错。陆羽吃了一口羊肉,味道是真的不错,很嫩很鲜那是不用多说,更妙的是羊肉中带着一缕淡淡的甜味。他又夹起一颗被煮成金黄色的菱角,放进了嘴里。

菱角也好吃,粉粉甜甜的,更是有一股肉香,咬在嘴里,滋出来的汁液,也是又香又甜。

对这道菱角烧羊肉,几个人都是吃的不亦乐乎,赞不绝口。

言夫人说:“这菜挺稀罕,要是城里饭铺有卖,价钱肯定不便宜。”

“没想到,菱角煮熟了还挺好吃,比红薯好吃多了。”

言溪定不同意:“那没有,红薯最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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