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打劫?(1 / 2)
这是一个美丽的传说,也正是“飞凤镇”这个名字的由来。
每当夜空的南面出现七颗特别明亮的星星,且这七颗星星连成一个圆圈圈时……
在那晚出生的小鸡仔们就会出现返祖现象――变得具有一定的兽神凤凰血脉!且,一出生就拥有不弱神通和灵智!
史书上就曾有过一次比较详尽的记载:
六万三千年前。
那晚的七颗星星特别明亮,且隐隐连成了一个美丽的小漩涡状,就在那一晚,陈家湾,也就是现在的飞凤镇,一只刚出生的小鸡仔彻底返祖!变异成了一只纯血的火凤凰!
那晚,整个飞凤镇被华丽的凤凰火焰映得有如白昼!
凤舞九天!大地金黄!宏气潮涌!修为飙升!
之后,不仅是这只纯血的火凤凰成长为了一代逆天级别强者,即一个时代的最强几人之一,就连那晚有幸瞻仰神迹的众修士也一个个都闯出了一番不小的名气!飞凤镇也因此一度成为了那个时代修炼者们心中的神圣之地。
李志很早之前就听说过这个美丽传说,也曾多次夜观天象……
但最终,李志终于是有些无奈的明白了:或许,这个美丽的传说就只是一个……美丽的传说,一个只存在于那代史学家们脑海里的美丽传说。
昨晚,不甘心的李志再次夜观了天象:
在夜空的南边确实有着七颗比较明亮的星星,但这七颗星星连成的图案毫无形状可言,七歪八扭的,说不出的难看!
且,这么多年,别说是凤凰,就连返祖的小鸡仔儿也没听闻过一次!现在自己这么的一来飞凤镇就立马出现了――凤舞九天这种极其罕见的极小概率事件……那,绝不是因为自己长得帅,而是,特么的太狗血了!
幸运女神可没和李志有一腿……
果断抛弃了幻想的李志,可不再去管什么凤凰不凤凰的了,直接和识海里的倪大爷疯狂地购起了物。
李志贴身衣物里的票票开始花花的往外流,相应的,李志身后的黑色包裹正在“duang~duang~duang~”的飞速变胖――都要专门请人给抬着了。
总之,不管是用得着的还是用不着的,李志只有三个字――买,买,买!丝毫不用去考虑怀中的票票!
因为,对修炼者来说,世俗界的金钱实在是太好赚了!像李志这种传说中的“小瘪三”,只要到山林里随意走上一遭,就能轻易搞到几张低阶宏兽的毛皮,而低阶宏兽毛皮在世俗界中那可是相当吃香的!属于贵族的奢侈品!
从前,李志辛辛苦苦的去攒私房钱,现在看起来倒是显得有些蠢了。
就在李志疯狂购物时……
街尾阴暗的角落里,好几双闪着阴谋色彩的灰色眼瞳正悄悄隐藏着,一群五大三粗的中年汉子们正在小声商议。
“大哥,这小子肯定是那种第一次出来历练的新晋弟子,竟敢在这光天化日之下疯狂采购,简直就是……作死!要不,咱们做了他?几乎不需花费什么气力,但收获绝逼比去苦逼的猎杀宏兽大得多!”
“解决这十三岁模样的小屁孩自是不费吹灰之力!只是……像这种愣头青多半很有些来头,咱们虽说已是全部达到了炼体境,但修炼的全是黄阶的功法……这小子若是有几个大派精英弟子的大表哥,二表舅的……咱们扛他不住啊!”
“大哥,你这脑子就是不转!这飞凤镇每天得有多少像咱们这样的猎兽团经过?咱只需做得干净些,包他个死无对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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