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节 我很喜欢小孩子的(1 / 2)
但是,当回头看看霸气的仙儿,满眼兴奋恨不得自己也上去踹两脚的阿岳,还有看好戏的董少扬,再低头看看自己……
果然是上梁不正下梁歪!
不过话说回来,所谓的龙门客栈,除了经常被江湖人士叮咣四五地一通乱砸发泄过剩的中二情怀之外,不就是黑店么。
想一想那个美艳无双、体格风骚、生活在传说之中的龙门客栈老板娘金香玉,乌攸就默默地觉得,这可能就是龙门客栈未来的命运了。
可乌攸可不想当金香玉。
经过今日一役,乌攸算是看明白了,这长江的后浪已经赶了上来,为了避免被凄惨地拍死在沙滩上,她也该金盆洗洗手回家去了。
看看阿岳,再看看仙儿,还有董少扬,他们像是还能被人欺负的人吗?百福街的人一个两个也不是吃素的,再加上这次被痛k了一顿,乌攸不信楚吾曦和乔氏这两个闷声作大死的人还能翻出什么风浪来。
乌攸作为一个智商情商正常水准的人,还是很明白“狗咬狗一嘴毛,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的道理的,自己与其留在这儿继续跟俩层次极低的极品较真,倒不如把这项伟大的斗争革命事业交给小孩子去做,锻炼他们对于生物多样性的认识。
至于自己么……
等着阿岳成年了,找了媳妇,可以掌控整个客栈的时候,自己就和林回今双双“病逝”好了,反正真正的阿攸的愿望,差不多也要完成了。
阿岳今年10岁,再过五年,乌攸就要着手给他寻找一个漂亮贤惠的姑娘了,否则要着小子自己来挑,没个把关的,万一这小子天资异禀。眼光独到,挑了个长相像猛犸兽的,那很容易就把后代的美貌基因给带歪了。
这倒不是乌攸歧视丑女孩,主要还是处于护犊子的心理。看着自家老弟那鲜嫩可口皮薄多汁的白嫩劲儿,乌攸总觉得要给他挑一个登对的,才更对得起老爹的在天之灵。因为说白了,楚吾晓真正的纯天然的后代,也只有阿岳一个。
再者说,不提外貌,假如他挑了个乔氏那种性子的女人,那才更是楚家的灾难,绝壁是一个媳妇毁三代的节奏。
楚吾曦和乔氏灰溜溜地滚粗百福街之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乌攸都把招子放得锃光瓦亮。专盯着百福街上适龄人家的小姑娘一个劲儿地看,还拉着林回今一块儿鉴别,先叫林回今用他独有的色狼之眼看看街上来来往往的八九岁的小姑娘,有哪个长大后不容易长残,自己再察言观色、分类调查。基本上把百福街的适龄女性生物的家世和人品都摸了个清清楚楚。
乌攸一直在忙活这档子事儿,兼之以打理客栈,很快,守孝的三年期限过去了,仙儿也要嫁了。
她要嫁的对象虽然只是个知府的庶子,可是身份是嫡妻,而且再怎么说婆家也是官宦之家。因而乌攸无论如何都不能叫仙儿被小瞧了去,她费尽心思捣鼓了一大票嫁妆,比楚吾晓嫁她的时候还要多。
在乌攸忙得连打个喷嚏的时间都没有的时候,林回今却又恢复了以往那种贱兮兮无所事事的样子,似乎他挺乐于见到乌攸忙成狗的样子,还笑嘻嘻地在一边插科打诨:
“我还以为当初岳父大人领养仙儿是想给自己的儿子找一个未来的童养媳呢……”
他话还没说完。正在为准备嫁妆忙得一头火的乌攸顺手抄起了一把剪刀抵住了他的鼻尖:
“第一,童养媳你妹夫。第二,少来烦我。第三,谁是你岳父大人?”
这些日子,林回今天天和董少扬混迹在一起。整个人的性格都被感染得很奇怪,如果说某些性格放在董少扬那张脸上,是总裁气质的话,那么受到董少扬感染的林回今,所呈现出来的居然是流氓气质,这样的林回今弄得乌攸很是抓狂,尤其是在这种忙乱的时刻。
可乌攸不知道,林回今正是从董少扬那儿得到了启发,准备发动攻陷攻势了。
自然,董少扬的计划是和林回今有出入的,在董少扬的计划表里,只要你抓着她就是一顿做,她早晚有一天会被做服的,可林回今的状况可不是单单靠做就能解决的,换句话说,拿下她的身体没有用,还会叫林回今联想起自己是在和埋了十几个世纪的马王堆女尸一样的人做,实在是有些叫人难以下咽,所以说,最合适的办法还是攻陷她的灵魂。
林回今没有别的办法,只有死皮赖脸地往上蹭了,但由于不得要领,每次都会悲催地被乌攸认为是在耍流氓,然后不了了之。
他之所以提什么“童养媳”之类没营养的玩笑, 只是想把话题引到婚恋这个层面上来,结果却狠狠地被乌攸那句“谁是你岳父大人”给打击到了。
他倒是真的很想豁出脸皮去喊上一句,我岳父大人就是楚吾晓,楚吾晓就是我岳父大人,你是我林回今的女人,可是这话在他嘴里滚了几番,他还是咽了下去。
原因很简单,乌攸手里头还攥着凶器呢,要是他真这么说,估计立马会被打上调戏的标签,然后被乌攸用剪刀完虐。
在林回今垂头丧气地像只被主人遗忘了的小狗一样蹲在房间角落画圈圈的时候,阿岳进了房间。
三年过去了,阿岳也算是越长越清秀可人,一支清水芙蓉似的,看得乌攸老担心他会被人拐走变成基佬,毕竟他的外形是个清秀诱受。
尽管乌攸很清楚,他的内心绝对是个腹黑攻没商量。
在从小就被乌攸、林回今、董少扬三个人联合荼毒下,阿岳也养成了无比近似于现代人的性格,他一进来,笑嘻嘻地叫了声姐,就随便捡了个板凳坐下,大大咧咧地直入主题:
“姐,姐夫,你们俩什么时候给我生个侄子?”
乌攸听他说这话,促狭意思浓得很。就翻了个不甚雅观的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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