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五章 曾经的蠢事(1 / 2)
只听楚垣夕继续说:“那么具体的步骤和行权条件,我也会写在邮件里,没问题的话大伙下班前把协议签了。”
杨健纲悄悄把手举起来,问:“老楚你搞这么复杂,干嘛不直接送期权啊?”
楚垣夕看到很多人在点头。这事对于一般员工来说确实是很陌生的,即便行权的价钱再便宜。因为很多公司是直接送期权的。
他不怀好意的看了杨健纲一眼:“免费的东西是最贵的啊,你想要免费的吗?也可以,条件给你变变。”
“算了。”杨健纲不明觉厉,决定不触这个霉头。
旁边赵杰拽了他一下,小声跟他说:“送的期权,你工作那么多年了,换了那么多家公司,拿到过一回么?”
杨健纲坦然摇头。
赵杰扭头问:“哎老楚,你不能弄个什么税务筹划之类的帮我们合法避税么?”
楚垣夕不得不用关爱智障的目光注视他:“在天朝除了啃老和死亡,其它任何时刻都不要妄想逃税。”他叹了口气,接着说:“其实更应该感谢国家的是声叔他们,要是按照过去的税法,等明年要兑现一部分创始人期权的时候他们都得纳20%的税,当时就得纳。那样他们就好玩了,我估计有人会哭,可惜现在改了……”
说到税务筹划楚垣夕有一肚子的糟想吐,因为原世界办小康的时候他就自作聪明了一回。
那是2016年初的事情。彼时国家的税收政策是这样的:员工在获取期权的时候,首先根据期权价值缴纳工资税,七级累进最高45%,而期权一般数额不低,都会顶格纳税。
举例来说,如果公司送给员工的期权在行权时价值100万,员工行权的时候先要自掏45万的税款,因为这是代扣代缴的,不掏钱不能行权。
如果不是送而是按照行权价行权,假定行权价是20万,那员工一共要掏20万给公司+80万×45%的税=56万。
然后,这个股权,未来卖出的时候,上涨的部分按红利缴纳个人所得税20%。假设之前100万的股票价值上涨到300万了,再缴200万×20%=40万的税。
这个问题就很大了,因为20%和45%存在巨大的税差,也就形成了税务筹划的空间。显而易见,如果员工一开始在估值很低的时候就行权,把股权拿到手只需要按45%缴很少的税,未来上涨的幅度都只缴20%,这差四分之一啊!
但是期权的作用不只是激励,还有套牢,不能把股权撒出去然后让员工快乐的离职躺赚。按照华为任正非的说法,要让拉车的人拿到奖励,而不是坐车的人。
因此这个税务筹划还需要设计复杂的结构和协议,使用代持等方式,加入很多诸如回售权等等的限制,送也好买也好,使得员工在企业估值较低的时候获得形同期权的“股权”。
这样,楚垣夕以为可以通过这个愚蠢的办法帮员工把45%的税率规避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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