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尾牙祭(感谢燊枷万赏)(2 / 2)
王安风买了把青伞。
轻呵口气,在寒夜中腾起了一层白雾,少年一手牵着张听云,一手青伞微斜,替小姑娘遮蔽了风雪。
小姑娘手里拿着糖葫芦,粉嫩的面庞鼓起来,轻轻嚼动,似乎是吃到了颇酸的一枚山楂果,清淡的眉头蹙起,令她原本平静的面庞出现了极罕见表情。
王安风轻笑出声,俯身下去,替她擦去唇角冰糖,掌中竹伞微转,身后高声呼喊,快步过去了五六名红衣银甲的兵家少年,眉眼飞扬,其中一位身材高大,却颇为消瘦,虽木讷,眼里却还放着光,少年人欢快的呼喊声音,混合着扑鼻香气,市井繁华,盈满了整个街道。
尾牙祭。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凡尘总总,盈满城池,在雨霖州城之上,有古楼十七层,星云在天,不见凡俗,玄诚子靠坐在古楼顶峰,孤身饮酒,意态平和,风掠过衣摆,发出唯独自己听得到的轻响。
他看着下方的红尘。
六十年前他是意气的少年,在街道上,伴狐朋狗友,眼前是看不尽的新鲜玩意儿。
五十年前他是负剑的游侠,在乐府高楼,灯下看美人。
轻嗅发香,酒不醉人人自醉。
如今,他是道门前辈,武林高人,滚滚红尘如浪,将他所熟悉的一切,那些恨不得杀之而后快的仇敌,惺惺相惜的对手,彼此托付的好友尽数都淹没。
不是他退隐于山川。
而是这江湖已经不属于他。
他的江湖应当有一剑开天的豪侠,有力士徒步丈量大地,有负剑的少年道士,可以大哭大笑,狂歌纵酒。现在每一个人都对他恭恭敬敬,见面便称前辈,高人,将他活生生憋成了前辈的模样。
他所谈论的往事,那些对手,朋友,仇敌,竟然都已经成为了传说,无人所知,也无人能知,那些往事,更是罕有人知道,每每他出现,都只会引发尊敬的尴尬。
他恍然大悟,原来他自己已经成为了传说。
当属于他那个时代的印记,那些高手,那些璀璨的星辰一个个消失,那么过去的时代便已经坍塌,他不是隐士,只是个失却了故乡的游子。
玄诚子复又咽了口冷酒,于天地寒风之中悠然长吟:
“昔日所云他,而今却是我……”
“不知今日我,又属后来谁?”
山河大地已属微尘,而况尘中之尘;血肉身躯且归泡影,而况影中之影。非上上智,无了了心,知此事,如何不悲。
又如何不乐?
“哈哈哈!”
看尽了这满城风月,饮尽了一壶冷酒,玄诚子昂首大笑,踏步冲天,衣袂飞扬,道者掠过足下的万丈红尘,身形偏落,右足轻轻点在一枚雪花之上,气韵悠长,复又冲天而起,雪花碎裂,顺风飘落,散在青伞之上。
伞下王安风起身,看着那皱着眉头,舍不得吐掉糖葫芦的张听云,脸上露出温和笑容,一手牵起小女孩,缓步走在这繁华的尾牙祭上。
青伞微转,晃动了积雪,轻轻飘落在地,晕染了灯笼温暖的光芒。
(本章完)
PS:金庸先生仙逝……
突然有种时代逐渐落幕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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