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拉壮丁(3)(1 / 2)
一进七星镇,黄义德等人一看到这场面,一个个都有些哭笑不得。好家伙,看来都把他们当成是坏人了!这年头,当兵的名声难道就这么差嘛!
“戴兄,这七星镇的老百姓是怎么回事?怎么一看到我们进镇就全吓跑了?”黄义德很是不解的问道。
他本来是叫戴双顺为大人的,毕竟大家都是把总,级别都是正七品。但一想到如今自己要带领这支三百多人的溃兵队伍,那就必须确立自己的领导地位。所以他开始改口叫戴双顺为戴兄,一来显示尊重,二来也有突出自己地位的意思。戴双顺也是一个明白人,反正双方都有种心照不宣的意思。
“黄大人,老百姓的胆子都比较小,可肯他们是一点害怕吧。”
黄义德一听这话,心里面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呵呵,貌似他现在也不是来干好事的!这抓壮丁可是一件惹人厌的事情!特别是对七星镇的老百姓而言!
黄义德等人进入七星镇之后,黄义德先派人封锁了小镇的几个出入口。在这些当地老百姓出入的地方设置了木栏关卡,然后派出士兵把守。然后他们直接就朝七星镇镇长胡善仁的家里走去了。
这个胡善仁今年52岁,已经在七星镇当地当了将近二十年的镇长。说是镇长,其实准确的来说应该是一个保长。
清代保甲制度是封建国家在基层社会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是官治行政末梢在乡村社会的廷伸。所谓“王权止于县政”仅在县官由朝廷任命、薪俸由国家支付这个意义上才能成立。自宋代以来,封建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控制呈步步增强之势,至清代达致顶峰。清代官府直接干预乡间事务的方式主要为两项:一为县衙胥吏差役下乡催征钱粮、揖捕人犯;再就是在乡间设立保甲制度。清代保甲制度定型后其职掌主要为三大项:户政、治安与赋役,其中治安又为重中之重,即所谓“保甲之设,所以弥盗安民”。为实现上述职能,清统治者沿用历代编户齐民的政策,大体以十进制编组民户,以每户门牌为基础,编造保甲名册。其步聚大致为:先由各州县官将“循字簿”和“环字薄”二册及门牌纸交予保正,保正交予牌长,牌长发给各户门牌纸,令其将户口详情填记而张贴门上。牌册由各户填记交予甲长,甲长将十牌名册汇编而制成循环两册,由保正转呈县府。县府对照之后,将循册保存,环册则发还甲长保存。若户口变动时,牌长应改填环册,定期(约每季一次)将修改的环册由保正转县,同时将循册带回。循册改正送县后再将环册携回,如此循环应用。
保正、甲长、牌头一般由当地民众公举,报县官点充。其任职资格为诚实、识字、有身家。上述职务,限年更代,轮流充任,以均劳逸。实际任斯职者多为普通中等民人,尤其是甲长、牌头。乡保和牌甲人役均要向县衙递交保状,并要有保证人一同画押。而乡保更是须定期赴县衙述职,即“点卯”。各府厅州县保甲事务,其指挥监督之责,由州县官掌之,而按察使总其成。可见,保甲制度确为官治行政在基层社会的延伸,承载着封建国家管制基层社会的重要职能。保正、甲长、牌头虽不是在编官吏,不领官俸,但却是“在官人役”,“以供县吏之役使,”其虽“流品卑低,并不齿于齐民”,但却受到统治者的重视,日趋职役化。时人言保甲制之重要性有称:“保甲之设,所以使天下之州县,复分其治也。州县之地广,广则吏之耳目有不及,其民众,众则行之善恶有未详,保长甲长之所统,地近而人寡,其耳目无不照,善恶无所匿,从而闻于州县,平其是非,则里党得治,而州县亦无不得其治……天下无一家一人不治焉。”。
朝廷在七星镇并没有设立任何衙门,当地的事务都由保长胡善仁负责,这老家伙其实就是当地的地头蛇。因此要想顺利的完成抓壮丁的事情,黄义德必须找他帮忙。
胡善仁的宅邸位于小镇的中央位置,是一栋占据面积多达六七亩的院落,带有几分江南庭院的味道。看到这家伙平日里油水捞了不少,不然怎么造的起这么豪华的宅子?
“这位大人,不知怎么称呼?”一看到黄义德等人,这胡善仁已经早早的迎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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