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1章 一只肉夹馍引发的血案(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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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陕西延安府洛川县的王进宝最近的心情那是相当不错,一点儿都不因为背井离乡去讨伐而感到不快,反而还有一种扬眉吐气的感觉。

他是洛川县乡下的农民,但也不是什么老实巴交的农夫,而是那种没心思种田的二流子。

而且他也比不了李自成、张献忠、高迎祥这些人。人家是赳赳武夫,就算在乡下当混混也是做大哥的。而他没那本事,也不敢去干反对大明王朝的事儿,只能干点偷鸡摸狗的事儿。有时候也帮着村里的地主王秀才家收租逼债——在本乡本村收租逼债对付的都一门一族的亲戚,地主老爷秀才公要装善人,不可能亲自出马。

而李自成、张献忠、高迎祥这号人物又太凶,出手没个轻重,而且索价也贵。所以地主们都喜欢用王进宝这样的地痞无赖,别看他们张牙舞爪的好像多凶,真让他杀人放火他也没胆,也就是耍个无赖,骚扰一下同宗同族的长辈还有大姑娘小媳妇,搞得人家受不了了,就只好一咬牙把租子缴了,把阎王账的利息还了。

可是陕西连年大旱一来,地主老爷王秀才也不敢逼账收租了——地主老财遇上小灾小荒的当然要逼一逼农民,哪怕逼不出粮食和银钱,把人家的闺女领回家睡一下也是美事儿。但是真遇上那种颗粒无收的大灾,他们也害怕啊!

官逼民反的事儿他们能不知道?民反了不会马上去杀官,要杀也先杀他们这样的绅。

而且朴实的中国劳动人民还有一个介于反和不反之间的状态——吃大户!

成百上千的灾民冲到地主家里吃喝......直到把地主吃成贫农为止!

在大灾之年,官府一般不管这种事情的。大灾之年,不出民变就要谢天谢地了,还去激民造反?吃大户就吃呗......反正那些当官的都不是本地人,他们才不在乎呢!

就算官府肯管,一般的地主也给不起那个好处啊,因为县衙里面的捕快衙役管不了几百上千号饥民,这事儿得出兵!王秀才就一秀才,又不是归隐乡间的大官,不给好处能请得动兵?真要花钱去请兵,那还是赶紧收拾细软跑路吧。

所以从崇祯二年开始,王秀才一家就搬去洛川城里住了,也不管村里的事儿了......都旱成那样了,哪儿还能收到租子利息?跑去乡下让人吃了大户那就哭都哭不出来了。

王秀才一跑路,王进宝这样的二流子就苦了。没有王秀才撑腰,也没逼债逼租的买卖,连偷鸡摸狗的事儿都干不了——都旱成这样了,哪儿还有鸡和狗可以偷啊?而且这家伙平时得罪人多,村里的人都不待见他,看着他快饿死了都没人施舍一口。

就在他躺自己的破房子里干等着饿死的时候,还就天无绝人之路了......大明出了明君,让陕西的灾民都去西安府吃老朱家的大户!

大半个村子的人都去了,饿得快不行了的王进宝爬着出了屋子,哭求着大家伙带上他去西安吃大户。

大家看他可怜,就喂他口吃的,让他跟着去了西安,从此过上了梦寐以求的生活——吃不饱,饿不死,也不用劳动,最关键的是还没有什么贫富差距,所有人都是叫花子,这样就没人觉得他是个干啥都不行的废物点心了。

而更让他感到喜悦的事情在崇祯五年的时候发生了,他这个除了偷鸡摸狗和撒泼耍赖之外,什么事儿都干不了的二流子,居然成了一个对国家对百姓有用的人了!

他摇身一变,成了番号为陕西团练军洛字营的一员,而且还是个十夫长!

虽然只管着区区九个团丁(连他在内一共10人),也没有任何阶官,吃的也是普通团丁的一份口粮。但是王进宝还是将自己看成了大明王朝的一名官员!

这可真是扬眉吐气,出人头地,威风八面,整个人都觉得精神百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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