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4姑娘,李玥回来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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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冷虽然痛恨正妻的嚣张跋扈,可诸葛雯有一件事做的他十分认同,那就是属于洛家大房,属于他妹妹苏悦君的财产不能旁落他人口袋。

每每想到洛熙平,他就气愤难平,他的妹妹妹婿皆是为洛熙平而死,他却连他们留下来的唯一孩子婵儿都不能好好对待,害得她惨被凌迟。

还是他的贤儿,当初如果洛熙平肯听婵儿的话,直接将他送出城,也不至于他到现在连自己儿子的音讯在哪里都不知道。

诸葛雯前脚去了洛府谈判,后脚就出了事,这当中未必不是洛熙平搞的鬼,不管他喜不喜欢这个正妻,她疯癫了,总是于他名声有损。

就凭这几点,他就不能让洛熙平霸占了妹妹的财产,可是他一时之间也拿他没有办法。

他所依仗的沈遥快成了泥菩萨,他自己也是三灾八难的,差点连乌纱帽都要丢了,至于他从陆家偷来的孩子洛庭尹还未满十六岁,不能召唤凶兽火璃,对于现在的他来说是远水解不了近渴。

洛熙平虽然成了暮日夕阳,红不了几时,可是他却生了一个极精明强干的女儿洛樱。

若不是有洛樱,出了洛婵和洛庭轩的事,洛熙平怎么可能能置身事外,还好好的做他的侯爷。

洛樱不仅背倚陵王宋亦欢,还是镇国公二公子卫元极的情人,有这两尊大佛在前面挡着,他是万不敢在这种时候明目张胆的对付洛熙平的。

就在他憋屈的以为自己只能哑巴吃黄莲的时候,他就在集芳阁撞见了顶风作案的洛熙平。

守孝期间肆意淫乐,是很严重的罪名,一旦传了出去,很快就会有监察御史提出弹劾,洛熙平不仅连清平侯的爵位都保不住,还有可能受到重罚。

逮到这么好的机会,他怎么可能放过,当然,他也不会真的跑到皇帝面前去告他一状,这样就会弄的人尽皆知。

一旦惹恼了洛樱,就等于惹恼了卫元极,卫元极这臭小子可是什么事都能干得出来的,他背后又有大长公主和皇后撑腰,他可不敢在这种时侯去拔这老虎的须。

洛熙平在家孝期间做出这样的事,哪里有脸敢让府里的人知道,敢让洛樱知道,所以,这是他拿回妹妹财产的最好时机。

果如他所期,最后,洛熙平不得不花钱消灾,让苏冷睁一只眼闭一只权当没撞见。

这一笔钱多的让洛熙平心痛的快要滴血,没办法,他只能自认倒霉,这种不光彩的事要传了出去,他名声被毁不说,还会受到重责。

出了这档子倒霉事,洛熙平终于消停了,整天盘算着到哪里再弄这一笔钱来填补亏空。

想着,想着,就想到地下秘密的那些古董珍宝,那些珍宝是他最后的财产了,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会动的,他也不敢轻易去动。

剩余的古董珍宝上都刻有花家的印记,想要变现为银子本来就是件很麻烦的事,弄不好,还会牵上当年的花家旧案。

唉——

他垂头丧气哀叹不已。

哀叹之后是愤怒,巨大的愤怒。

到底是谁盗走了他的锁心钥,连最后一丝希望都不给他留下来。

就在他愤怒的恨不能将桌子捶出一个洞来的时候,有人来报,说江家的江望祖来退婚了。

洛依没了一条胳膊,已经成了一个残废,任哪个世族大家的公子也不可能愿意娶一个残废为妻,就算是做个小妾都没有资格。

江望祖来退亲本也不算是意外之事,但前阵子就闹出陈慕升退亲的事,你也来退亲,他也来退亲,把他侯爷的脸面放到哪里去了。

不要说她洛依只是断了一臂,就算四肢全断了,他不答应,江家也必须将她娶进门。

江望祖不过是江家的一个庶子而已,有什么了不起的。

他当即怒喝一声,真一掌将书桌捶烂了:“将那个畜牲打出去!”

……

此时,花园石径。

江望祖一边走,一边嘴巴里正嘟嘟囔囔的抱怨道:“真没见过这么无理的人家,也没见过如此不要脸的姑娘,明明成了个残疾,还痴心枉想着要嫁到我江家。”

说到气愤之处,他回头朝着洛依所住的院子愤怒的望了一眼,“呸”的一声,朝地上吐了一口痰。

“也不拿镜子照照自己是个什么德性,配嫁到我江家吗,配嫁给我江望祖吗,我真是倒了血霉了,怎么就和这样一个残废订了亲,这婚我是退定了。”

他实在是气极了,当初和洛依订下婚事时,原是父母之命,媒灼之言,再加上他们两个是旧相识,他也就勉强同意。

洛依虽是清平侯府的姑娘,实际上也就是一个孤女,本来还有老太太在,对大房至少有些维护,现在可好,老太太死了,洛婵死了,就连洛庭轩也死了,大房彻底没落了。

这也就罢了,洛依有洛婵那样被凌迟而死的姐姐,还有洛庭轩那样助纣为虐的亲哥哥,早就没了脸面,依他看来,很快,整个清平侯府都要树倒猢狲散了,谁还敢要她,真是晦气透顶了。

况且,论才情样貌,她都很普通,他早就想来退亲了,只是洛府接连出了这么多的事,他心里念着旧情不好来雪上加霜。

如今,看洛府一切似乎已经尘埃落定,他这才带上了退婚书前来退婚。

当年,订婚时他们家给了洛府丰厚的定婚礼,他大大方方就不要回去了,只要能退了这桩婚事皆可。

谁知道清平侯连他的面都没见,直接叫了两个下人推推搡搡的将他轰出了院子。

他气恼万分,心想洛熙平又不是洛依的父亲,只是二叔。

他不见他,他只能直接去找洛依,但凡洛依有点自知之明都应该同意退婚,结果洛依和她那个不讲道理的二叔一样,连面都没见,又命人将他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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