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二章 百万月薪(1 / 2)
阿朱、阿碧的父母虽然对她们有些愧疚,但心底都认为当年的行为极其正确,没半点错。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若说有错,那是卖之前对宝贝女儿的关爱太少,不然的话,现在收获肯定会更大。
李嬷嬷弥补了阿朱在母爱方面的缺乏。但阿朱不怎么相信母爱。或者说,母爱变了味。 .
原本患难见真情,越是贫穷之家,越有人情味。但夏天的饭菜很容易变味。在某些环境下,事情会向相反的方向发展,越穷越没人情味,只闻铜臭味。
女儿给人为奴为婢,换回父母兄弟荣华富贵,在邻居、亲戚和朋友面前明大肆炫耀,在奴仆面前嚣张霸道。
有钱的是大爷。
阿朱、阿碧的哥哥弟弟今天装穷装病向她讨钱,明天装弱向她讨武功秘笈,后天在青楼、赌场疯狂玩乐。不但半点愧疚都没有,暗底下还对她们很是不满,怪她们无情、不孝、小气……
秦朝不闻不问。
仿若是根定海神针,深插在风浪的中心。
又像是沉默的火山。
高太后和王闰之在某些方面与之相似。但不是定海神针,而是黑洞。高太后是大黑洞,王闰之是小黑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黑洞的旁边,反而是风浪最猛烈的地方。
在琉球,苏轼当仁不让做了实际上的文官之首,从大陆拉来一大批郁郁不得志的年青人。
那些年青人能得苏轼的认可,学识、才智和人品当然不会差到哪里去,缺的主要是经验、城府和资历。
最大的好处是,那些年青人可以忍受屈居吴夫人之下。在这点上,苏轼平时自认开明之极,但怎么都忍受不了。他对吴夫人原来的身份很清楚,不过是个下贱的女奴。在他心里,那是一根怎么都拔除不了的刺。甚至对高太后和秦朝都颇有怨言。
苏轼学着现在高太后和秦朝,不当官,权力却远比当官还大,不缺钱,而且可以自由自在。
苏轼将琉球看作一块变法强国的实验田,顺便发泄一下对秦朝和高太后的怨气,不顾成败,一口气提出十大方略:
第一、高薪养廉。
大宋对官员相当优厚,俸禄包括正俸(钱)、禄粟(米)、职钱、公用钱、职田、茶汤钱、给卷(差旅费)、厨料、薪炭等许多令人眼花缭乱的名目。
但宋代官俸制度十分混乱,官员无实职者可以领俸,有实职者则可以另加钱,在物质上优待官员。
宰相、枢密使一级的高官,每月俸钱三百贯,春、冬服各绫二十匹、绢三十匹、绵百两,禄粟月一百石;地方州县官员,万户以上大县县令每月二十千,小县县令每月十二千,禄粟月五至三石。
正俸之外,还有各种补贴,如
茶、酒、厨料、薪、蒿、炭、盐诸物以至喂马的草料及随身差役的衣粮、伙食费等,数量皆相当可观。
苏轼在此基础上整整翻了一倍,反正花的是秦朝的钱,他不心痛。若说有痛,那是痛快。
苏轼去掉各种令人眼花缭乱的名目,只留下五个:钱、米、田、房、职。
在秦朝看来,那就是工资、公粮、私田、公房和公款。
公款的数目变化最大,不好下定论。
另外四项可定下标准。合在一起,折算成钱,最高一级俸禄是一千贯一个月。
在秦朝看来,那是百万月薪,千万年薪。若再算上公款和贪污等收入,年收入上亿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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