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第十四章(1 / 2)
亲爱的, 你是跳章买了,还是看盗版了?不够50%不能看哟!!男鬼走了,
终于到了许愿, 地府工作人员看了她的档案,半天也没出声。
“你这罪过大了啊!”
许愿瞠大眼睛。
“……本来是给你选了个好人家, 大善之家,福禄寿全……可因为你, 人家好好的三口之家, 让你这么一弄,就没了女儿。不只如此, 因为这个孩子的死亡,那对夫妻的感情也会出问题,双方父母也因此对他们生出罅隙,最后一个幸福的家庭, 将面临分崩离析的惨状……你这罪孽大了去了啊!”
许愿心生愧疚。早知道晚一会儿被投胎的身体就死了,她一定抓紧时间……
“有没有办法, 给他们补偿?”
“……有。但是你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许愿:“什么?”
“有一些小世界里, 会出现一些心怀怨恨者,你去消除他们的怨恨。每消除一个人的怨恨,就可以获得一些功德。功德足够多的话,就可以将他他们的命运线拉回来。”
“我可以赊账吗?先把他们的命运拉回来。”
“不能赊账。那是你的身体,命运线一拉回来, 意味着你将开始轮回。到时你就没办法还债了。”
“我不抬胎呢?让别人去。”
“你以为抬胎是什么?还能随便改的?”
“……那好吧。”
范可可犯罪了吗?许愿说, 犯了。只是这件事, 她自己也不知道。
魔不是创世神,它提供给范可可的一切,都不是它凭空创造出来的。
着于她身上种种,比如身材变好,变美丽……这些都是由她自已身上的气运以及生命力为代价强行改造出来的。而例如一些奢侈品,金钱,却是别处移来的。
这世上无主的财物很多,哪怕是银行里,也有不少人已死,但财物还在,且无人继承的无主之财。魔的力量有限,但收集这些无主之财的能力还是有的!
但问题是,现在是法制社会。哪怕这些财物是无主之财,如果没有人提到,过个几十上百年也不会有人发现。可偷盗就是偷盗,哪怕它无主,也不是它可以随意挪用的。
而一旦被查出来,范可可过手的金额,足以给她判十年。
对于警方来说,查一个案子不但要看最终结果,过程也很重要。比如,她是怎么偷盗这些钱财的?能够入侵银行系统,将这些钱转出来,可不是一个普通大学生能做到的。再往前查,犯案时间更是在她高中时期就开始的……这是一个高中生能做到的?
不排除范可可是另一位天才的可能,天才犯罪一直都有。
但经过他们的检测,范可可并没有这方面的才能。就算她考上了国家一流学府,但成绩不算顶尖。当然,他们也借鉴了许愿的经历。因为许愿在此之前,也并没有表现出这方面的才能。
对此许愿给出的解释是,“以前因为喜欢季鸿,想跟他保持一致的升学速度,还怕给他带来压力。”这完全就是恋爱脑的回答,但这答案偏偏让人无法反驳。恋爱的时候总会让人做出一些不理智的事情。再问她,为什么从小就这样。因为她从小表现的就非常寻常。她的答案也很神:“小时候成绩好过一段时间,但家长给的压力也会随之增加。为了能轻松点,所以稍微藏了点拙。”小孩子想偷懒,完全能理解。
反正不管怎么样,至少许愿现在表现出了她应有的能力。她说以前隐藏,那就是隐藏吧。至于查不出来?就凭她的本事,查不出来才是正常的。而范可可却是从头到尾都没有表现出来,所以很自然的,他们认定范可可身后还有另一个帮凶。
警方试图从范可可嘴里知道她身后藏的人是谁,可惜,关于她那个系统的事情,她根本不能说出口。查?这也注定了会是一踪迷案,还是永远都不会有结果的那种。
这些暂时跟许愿没关系,她专门宅着。对于她这样的人来说,别说半个月,就是宅个半年也半点不会思动。她只要求他们,在这段时间里,不要将范可可带离这间屋子,不影响小莲花吸收魔的力量就行。
而随着小莲花吸收的能量越来越多,范可可也从各种漫骂变成了各种求饶。等到第十天的时候,她就彻底不再出声了。颇有一种心如死灰的意思。
而她这个人,也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柔亮顺泽的头发变得暗淡无光,干枯分叉。光滑如珠的皮肤也开始粗糙长痘,身上的幽香彻底消失不见,身材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膨胀起来……一切,又回到了她没有遇到系统之前,甚至比那还要糟糕。
因为在得到系统加持之后,她根本没有很好的保养过这个身体。反而仗着有系统在,肆意的挥霍。
短短的时间内,她变成这个样子,本该是让人震惊的。但所有人都觉得理所当然,许愿跟范可可自己是知道真正的原因,而其他人则认为,这是因为她被关监禁,不能打扮,也不能保养,再加上精神上的压力所造成的。
这样的情况他们看多了,每一个光鲜亮丽的人进来待上两天,都会变个人样出去。
十七天说长不长,对于许愿来说,不过是眨眼的时间。可说短也不短,对于范可可来说,好像过了几辈子。
【恭喜你成功了消灭了魔。】
“成功了?”许愿终于睁开了眼睛,看向隔壁的范可可。此时的她就像失了水的花,干枯萎缩,精气神半分都没有。“她以后会怎么样?”
【没有气运,生命也会变短。但她的运气还不错,至少灵魂还在。】从另一方面来说,许愿救了她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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