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节 踏上打脸的征途(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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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要出门,自然马上就让许多人都开始上心了。

门下十几个臣子,除了司马相如在上林苑里已经乐不思蜀之外,其他人人人都想跟着一起去。

但很显然,这是不可能的。

长安的事情总要有人处理,加上刘德也不想带太多的人。

于是,最终刘德决定,只带汲黯、宁成还有石穰、主父偃四人,其他人统统留守。

带上汲黯,是因为汲黯深明祭祀之道,不管是祭拜已故的汾阴悼候周昌,还是大阳县的天子庙,汲黯都是必不可少的参谋。

带上宁成,则是刘德觉得或许可能会用到他。

石穰是私人医生,刘德对于自己的健康,比谁都看重!

而主父偃则是因为他与汾阴悼候周昌的孙辈有些交情,到时候有个熟人领路,方便许多。

刘德要去河东,一去就可能是半个月甚至一个月。

薄皇后自然有些心忧,她是将刘德看成了自己亲生的儿子。

所谓儿行千里母担忧,河东跟长安虽然不远,但那也出了函谷关了,薄皇后自然是担心的不行,派了李信过来,又是送了新衣裳,又是送来了一些路上吃的。

反倒是陈阿娇高兴的不行。

终于能跟刘德表兄一起出去玩了,小丫头兴奋得不得了。

倒是馆陶警惕万分。

谁不知道老刘家的孩子每次出门都能带回一两个狐媚子?

以前皇帝弟弟的那些档子事情也就罢了,如今。刘德也要跑出去?

于是,刘嫖对着陈阿娇千叮聆万嘱咐,交代了许多注意事项。可惜,陈阿娇一个也没听进去,心思全在怎么出去玩耍了。

没办法,刘嫖只能派出自己的两个心腹婢女一路上照顾陈阿娇,顺便盯着刘德一些。

她自己也知道,刘德真想找女人,那两个侍女也是摆设。起不了任何作用。

不过是掩耳盗铃而已。

但起码,掩耳盗铃,也能自我安慰不是?

不管怎样。丙戊年六月十四,刘德带着陈阿娇,在郅都率领的南军卫士的保护下,一行八十多人。分乘十多辆马车。踏出了长安城的城门。

…………………………………………

刘德一行,沿着渭河南下,过鸿门,进入渭南平原。

这区区几十里,刘德等人花了两天时间……

一路上,刘德表现的就像是一位出游的贵族公子哥,这里看看,那里瞧瞧。还特意绕了一圈,跑到鸿门去瞻仰了一下当年刘邦虎口脱险的地方。

看了之后才发现。其实也没什么好看的,时光早就将当初戒备森严的军帐,变成了阡陌农田,葱葱原野。

进入渭南平原后,道路坦荡,秦代的直道宽敞而整洁,马车行驶的非常平稳。

只用了一天时间,刘德等人穿越了广阔的渭南平原,来到了秦岭脚下的华阴县之中,华阴县与后世的潼关咫尺相对,华阴再往前就是函谷关了。

必须要说明的一件事情是,此时的函谷关还是秦关。

它位于后来的灵宝县境内。

在刘彻朝时,函谷关才东迁数百里,到了新安。

原因是刘彻朝的大将,楼船将军杨仆以自己不是关中人为耻,于是上书刘彻,恳请将函谷关向东挪,一直挪到他老家。

咳咳……

这个其实很好理解,后世的大天朝,帝都周边的县市中的人民,也会想尽办法让自己变成帝都人民中的一员。

“公子,小的们已经给您和小姐准备好了房间,清扫完毕,您今天晚上先在这委屈一下,明日,我们就能出函谷了……”一个驿站之外,王道躬身来到刘德的马车前禀报着。

刘德现在顶着的身份是枳候薄戎奴的世子。

汉家的太子们就喜欢玩这种cos的套路。

当年,刘德便宜老爹是顶着一个章武候世子的名头到处乱逛,害得地方官常常弹劾章武候教子无方,然后就被先帝一巴掌拍了回去,教子无方,你是说朕吗?

咳咳……

后来的刘彻顶着的名头就变成了平阳侯曹寿,但刘彻有个坏毛病,他喜欢在某地以平阳侯的名头出现了之后,再回头穿上天子的冠旒召见那些见过他的人。

枳候食邑一万一千三百户,倒是也符合刘德目前身边随从和护卫的仪规,因此,一路上都没什么人怀疑,偶尔遇到巡查的官员,那真的不能再真的枳候印符与令信,就足以应付盘查了。

“阿娇,好了,别闹了,跟表兄下去吃饭先……”刘德抱着一路上都活跃的非常厉害的陈阿娇下了马车,在王道的引领下,走进驿站之中,驿站中的差役们,对于往来关中关外的彻侯子弟们也早就习惯了,因此也并没怎么多心,只是简单的查问了一下刘德令符也就作罢了。

“表兄,这里好破!”陈阿娇一进驿站,就有些不情愿了,嘟囔着小嘴道:“还有一股好臭好臭的味道……”

刘德笑着捏了捏她的小脸蛋,道:“阿娇乖,忍一忍吧,过了今晚,我们就能住行宫咯!”

对驿站还能有什么奢求呢?

更何况是这华阴县外的驿站。

刘德不是没想过干脆去华阴县城找到当地县令,把人家的县衙借过来一用。但想了想还是算了,现在的枳候,也不过是个空头爵位,除了食邑多一些,在地方官眼里,跟路人甲乙丙丁差不多。

不过好在明日过了函谷关,就进入弘农郡了,在弘农,汉家天子有三座行宫,虽然很久没有使用了。但好歹也比住驿站强!

刘德其实也没住过行宫,因此只能尽量夸大的道:“弘农的行宫里,不比未央宫差。要什么有什么,一定让阿娇住的好!”

但不料,这话却被一个刚好路过这个驿站,同样在此借宿的一位官家子弟听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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