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出发吧(1 / 2)
都有这样过吧,某一刻某一个人,给你带来生命的狂喜,之后无论这个人做什么,你都离不开。
去海鲜大排档吃夜宵,清炒花蟹真好吃,吃得我还想再活五百年。说正事,吃夜宵的搭子需要慎重挑选,几乎跟选麻友差不多。
比如管春,已经饿得半死,哪怕葱爆大肠在锅里翻炒,看看手机,他就能咽咽口水按时回家。这狗逼人品就有问题,太残忍无情。
又比如韩牛,年纪大了,半截入土,吞个花蛤便有机会痛风嗝屁,一命呜呼,吃夜宵恨不得随身带着骨灰盒。不管他多么幽默健谈,夜宵都不能带他。何况他近况不好,一上桌就要推销成功学,连好笑这个优点都没有了。
经常在自己的通讯录翻翻,找不到能凑一桌的夜宵搭子,很寂寞。
在这个时候,我忍不住会想念裤衩。
裤衩爱吃夜宵,食欲良好,跟我口味近似,相当于舌尖上的双胞胎。我几乎都忘记了为什么跟他绝交。
裤衩很穷,在我的微博互相关注好友里,比他更穷的只有梅茜了。
他在我的生命中进进出出,非常频繁。因为他的女朋友的爱好是分手。动不动分手。和好了,就离开我的生命。分手了,就进入我的生命。
菜不合口味,筷子一丢,分手。裤衩进入我的生命。过几天女朋友电话打来,裤衩离开我的生命。
逛街提不出选择建议,购物袋一扔,分手。裤衩进入我的生命。过几天女朋友电话打来,裤衩离开我的生命。
一次他女朋友开车接我们。男人穿衣服,大部分都是跑到阳台,哪件晾干穿哪件。于是他当天比较混搭,耐克运动裤下面是一双军用靴。车子开到高架,他女朋友发现了,二话不说,嘎吱靠边停,说,分手,下去。
裤衩说,虽然我穿得毫无品位,但把我丢在高架上,会被撞死的。
女朋友说,死罪。
我说,那我也要跟着下去?
女朋友说,诛九族。
后来网开一面,高架出口将我们踢出去了。
没几天,裤衩给她过生日,托我定好饭店,还搞了个惊喜策划书,内容跟春晚似的丰富多彩,其中我要表演数来宝。
大家到地点,女主角不见了。她说她和闺密们在酒吧,喝完再过来。
我×,居然有人不吃饭就去买醉,要不是我们快饿死了,一定会像曹操爱上关羽一样惺惺相惜。
接着等到西红柿蛋汤热了三遍,裤衩再打电话过去,女朋友娇嗔地说:“这才第一场啊,等第二场KTV结束了再说吧。”
全场骂娘,KTV怎么不烧掉的,娱乐场所怎么这么作孽的,社会风气怎么如此恶劣的。
大家都不敢说裤衩女朋友,因为裤衩在旁边跟着骂,已经很尴尬了。
裤衩女朋友叫什么来着?算了,叫她数来宝吧,为了给她过生日,我还得背数来宝。
饭店打烊,数来宝还是没有来,裤衩说了很多次让我们散掉,我们说不行还可以吃夜宵嘛,边吃边等。
边吃边等,太可恨了。
之后某次他们分手,裤衩进入我的生命。
在夜宵的海鲜大排档,我问裤衩,究竟她要作到什么地步,你才能死心。
裤衩说,前两年开游戏机店失败,二十来创业失败一次接一次,什么未来都看不到。如果不是数来宝陪着他,他说不定真的会垮掉。
那种感觉,好比在沙漠中走了三天,皮肤直接冒出浓烟,在渴死的前一刻,见到一汪清泉。又好比被关进保险箱,即将呼吸完最后一口空气时,小偷带来电钻。
都有这样过吧,某一刻某一个人,给你带来生命的狂喜,之后无论这个人做什么,你都离不开。
她只是作了点儿,只是不成熟了点儿,但她这样不谙世事地陪着你,从来没有想过要走。就算分了几次,也会再回来。
数来宝那么变化多端,却是裤衩世界里最稳定的存在。因为她总是会回来的。
我想了想,小情侣之间冷战打架循环互虐,多的是。在我老家,村口老太天天抡着拐杖骂老头,可是老头一走,老太牵挂着他,也下去找他了。
只是那时候裤衩因为老迁就女朋友,已经没有其他朋友了。
他一口干掉一杯,认真地对我说:
“张嘉佳,非常感激你们对我好。我也知道,以对方为唯一的感情很傻逼,但我还是想试一试。”
裤衩为什么叫裤衩?
因为有次毛毛生病,管春在外地,打电话给裤衩,让他帮忙送个东西给毛毛,说挺急的。他翻身起床,穿着裤衩就买了送过去。那是小年夜,零下三度。
不过是一瓶急支糖浆,毛毛有点儿感冒。并非大不了的事情,但裤衩就是会把每一个字当真,然后死心眼。
所以当他一条路走到黑的时候,大家狗急跳墙打着探照灯,也不能将他照亮。
这条路的尽头是2010年6月28日,裤衩的婚礼。两人还没领结婚证,决定先置办婚礼。据说是数来宝的要求,别铺张浪费,请三四桌关系最好的就够。不买婚纱,不请装饰,就当聚会吧。
裤衩乐呵呵地对大家说:“牛逼吧,我是单亲家庭,结婚人多做不到,人少还是很容易的。”
当时我们想,见鬼,数来宝居然贤惠了。
2010年6月28日,大家笑逐颜开,在南京江宁区一个不大的饭馆,就四桌。别看人少,战斗力大,喧哗声都快把屋顶掀了。
韩牛正在表演肚脐眼盛酒的绝技,毛毛急匆匆跑到我们的2号桌,小声说,数来宝一直在洗手间哭,不肯出来。
我有不好的预感,心一直沉下去。
毛毛又冲去洗手间,大家忐忑不安。
二十分钟后,毛毛脸色苍白,告诉我们,数来宝说,觉得自己没那么爱裤衩。求婚没好意思推,家长见了,筹备婚礼越花钱越不敢说,拖着拖着就结婚了。
全桌人脸色都白了,最白的是站在一边的裤衩。
毛毛接着说,她说会出来参加婚礼,但结束后就走。
这是一场我经历过最揪心的婚礼。客人尽欢,而新郎新娘笑得勉强。
我一口菜也吃不下去。管春紧紧握着毛毛的手,因为毛毛的眼泪一直在掉。
婚礼结束后,不管以后亲戚怎么议论,新娘就要离开新郎了。
九点钟散席。我们几个人呆呆坐在位置上,留下来,还是走掉,都不对。
送走父亲,裤衩和数来宝落座,大家沉默。
数来宝说:“对不起,花的钱我以后还你。”
裤衩说:“没关系,幸好还没领证,差点儿连累你一辈子。”
数来宝说:“我走了。”
裤衩说:“好,我送你。”
我跟着他们离开,背后听到管春的一声冷笑:“我×,这年头,碰到好的人,简直比碰到对的人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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