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薇薇公主(2 / 2)

加入书签

侍卫不傻,自然知道晋元国王口中的‘他’指的是谁,不过有些事还是模糊一点的好。

侍卫继续言道:“小人也不知道这事儿是喜是悲;在我们得到消息的时候,血魔已经被人杀了,大量行尸失去控制,变回了没有智慧的行尸走肉,正在被当地的一些实力强悍的幸存者逐一剿灭;另外,据可靠消息,当地人还得到了化解尸毒的办法,想必用不了多长时间,行尸就会被完全消灭掉。”

听了这一席话,晋元国王再次惊讶起来:“杀了血魔?血族分为三个等级,普通的血族后裔、血妖、血魔;而能够成为血魔的,实力至少也要在真道境;能够击杀血魔,究竟是何方神圣?”

“说来也着实令人匪夷所思,击杀血魔的竟然是一个来参加百院武斗的少年。”

“哦?”晋元国王一愣,见多识广的晋元国王深知血魔的实力,别说是普通少年,就算是一些真道境中期实力的强者,也不一定是血魔的对手;血魔强的不是自身实力,还是能够控制如**一般的尸潮,以及自身携带的刚烈尸毒。

通常情况下,想要剿灭一个血魔,至少要动用五千人的军队和两名真道境实力的强者;而这血魔竟然被一个少年杀了,着实有些出乎意料之外。

晋元国王很感兴趣的问道:“这个少年是什么来路?”

侍卫不假思索道:“他的名字叫沈默,从总学院那了解到的消息是,此人的实力在灵海境四重后期,不过后来我去了一趟金狮佣兵工会,那里的人都说他的真实实力绝对在灵海境!而且似乎是白会长的客人。”

“哦?是白寰玉那丫头的朋友?”闻听此言,晋元国王再次一愣。

而就在此时,一直站在旁边默不作声的公主,突然插话:“我好像听寰玉提起过这个名字,从寰玉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意思可以看得出,寰玉似乎很重视他。”

说话之人,便是晋元国王最疼爱的女儿,同时也是白寰玉的闺中密友,薇薇公主;十六七岁的年纪,却已出落的亭亭玉立,单论相貌丝毫不输给白寰玉,再加上身上散发的与生俱来的贵族气质,宛如翱翔在九天的彩凤;艳丽却又不庸俗,威严却又没有距离感,给人一种庄严典雅的感觉。

“如果血魔真是这个人杀的,同时又和白寰玉关系匪浅,说明白寰玉从一开始就对黑水村庄的尸疫有所防备。”晋元国王若有所思的说道。

侍卫疑问道:“既然白会长早就知道黑水村的尸疫不简单,为什么没有早早上报,将损失降到最低?反而将这么大的事都压在一个普通少年的身上?”

薇薇公主露出一个十分优雅的笑容:“寰玉自然是有她的打算和顾忌,如果什么事都不过脑子,贸然行动的话,那她就不是我所认识的那个白寰玉了。”

晋元国王很赞同薇薇公主的话,感叹道:“白寰玉这个丫头,丝毫不输给当年他爹,无论是智谋还是远见,都绝非常人所能比拟。”

说到这,晋元国王停顿了一下:“如果白寰玉那么重视那个叫沈默的少年,说不定这个少年将来会起到很了不得的作用。”

在短暂的陈思后,晋元国王看向薇薇公主,言道:“那个少年也要参加百院武斗,你就以同学的身份,接触他一下吧,适当的摸摸底细;不过切记掌握好度量,不可走的太亲近,沈霸天那个老狐狸可是精明着呢,别引起他的注意。”

“知道了。”

……

离开王城大半个月的沈默,终于回到了学院;当初刚来的时候,学院里只有本地的学生,而这一次回来,却发现学院里多了很多和沈默一样来参加比赛的外地学生,原本平静的学院变得热闹了起来。

就在沈默向宿舍方向走去时,突然身后响起一个声音。

“沈默!”

转身一看,发现竟然是沈路明!

见到这小子,玛丽塔眉头一皱,脸上的表情说不出的厌恶;

虽然这家伙是沈默的表兄,但沈默却和玛丽塔差不多,从心底里讨厌他,倒不是他是沈霸天的儿子,而是因为他这幅德行着实给家族抹黑;不过为了大局着想,沈默只能口是心非的陪着笑脸。

“哟,这不是沈大公子吗?好久不见。”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