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叁捌节 民不举官不究(1 / 2)
早在七八十年前,土地庙所在的小山包,连同周围很大一片土地,都是属于一个人的。
那时候,陶大爷才刚刚出生不久,身份嘛,也仅仅只是地主家的小儿子而已,跟庙祝完全没有一丝一毫的牵扯。
和性格已经定了型,对佃户们从来都看不上眼的哥哥姐姐们不同,陶大爷小的时候就一直很善良。只要听到佃户家出了事,他总是第一个站出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伸出援手,尽可能的为他们提供帮助。
因为这份热心肠,陶大爷成了附近十里八乡认可的好人,甚至被乡民们说成是天上下凡的小仙童。
正是从那个时候开始,陶大爷对这些神神怪怪的事情产生了兴趣。
后来,随着战争的爆发,地主家的状况出现了很大的变化——因为军阀的贪婪以及一次又一次的剥削,也是因为几个哥哥不知道如何持家,还内斗的十分厉害,陶大爷家的状况江河日下,渐渐衰弱,眼看着要不行了。
先是父亲的因病去世,过不几年,母亲也跟着去了。随后,几位兄长之间的矛盾彻底爆发,整个家也分裂成了好几块。
看不惯哥哥们的尔虞我诈,正好,太祖刚刚建立了井冈山根据地,于是,在几位乡民的提议下,陶大爷暗中收拾了行装,带上了父亲留给自己的那一份遗产,离家南下,走了几百里路,去井冈山投奔了太祖,成为了革命队伍中的一员。
这一去,就是十多年。
等到战争结束,再次回到家中,陶大爷这才发现,自己的家已经不复存在了——随着白军的战败,之前花了不少钱跟他们攀上了关系的几位哥哥,都跟着他们一起撤离了内地,去了海峡对岸的那座岛上。剩下的,只有那些常年失修,已经不能住人的破屋子。
跟着革命队伍干了十几年,陶大爷已经培养出了足够的觉悟。想着反正只剩自己一个人了,用不着住那么大的房子,而周围的乡亲们,刚刚才熬过那一段最为艰苦的战争时期,正是需要帮助的时候,于是,他就拿出了地主家小儿子的身份,做主捐出了绝大多数土地,仅仅只给自己留下了一个小山头。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陶大爷搬到了岭上居住,顺便成为了土地庙的庙祝。
一来,是因为土地庙就在边上,常年帮着照顾,一来二去的,周围的乡民们就自然而然的把陶大爷误会成了庙祝,也就是说,其中有一大部分原因,是出自于被动。
二来嘛,也是因为陶大爷小时候对神神怪怪的东西比较有兴趣。
没成想,这件顺手而为的小事,又为陶大爷带来了不少的麻烦——安生了十几二十年之后,动乱时期突然而至。自上而下的政令,在茫茫大地上烧起了一把无名火,而这把火的攻击对象,就是一切拥有‘封建’属性的东西。
虽说从来都没有干过什么坏事,甚至还为祖国的重生出了一份力,可那个时候,全国都乱成了一团,谁都不会在意你过去做出了多少贡献。所以,理所当然的,陶大爷和他一直守护着的土地庙,也随着时代的大潮,成了不少人眼中的攻击对象。
幸好周围的乡亲们还记着陶大爷的好,帮他打了掩护,幸好陶大爷本人见机得快,先一步‘响应’了号召,把仅剩的那个山头也捐献出来,为自己顶了‘罪过’。要不然,在那十年之中,他能不能熬过来还是个问号。
乡亲们念及旧情,心中还是把这座小山包当成了陶大爷的私产,但从法律上来说,自从他把地契拿出来的那一刻起,这座山就已经成了村里的公共资产,无论是他,还是他唯一的继承人陶大勤,都没有真正的所有权。
同样的道理,也是因为乡亲们没有异议,陶大勤才能随意的在山上开辟菜地。说句不好听的,但凡谁家看不过眼,去镇上或者县里来个上访举报,再碰上个较真的调查员,呵呵,挨批评都是好的。
严重一点,甚至有可能被罚款——要是在山脚下开一块荒地种菜,最多不过是违反了当地的民政指令而已。这是在岭上,按照法律规定,这一片都是林场,随随便便开荒种地,那可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大事’。
当然,陶大勤这会儿可没想到那么多,虽然上过高中,也在一定程度上接触了不少外界的信息,但说到底,他的生活方式以及个人观念还是跟村民们差不多——不过就是开了块菜地而已,这么点儿不起眼的小事,会不会犯法,他压根儿就没有考虑过。
这不,心无旁骛的一心埋头整地,花了两天时间,陶大勤已经在小山包的顶上开辟出了大概半亩左右的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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