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阴险小子的阴谋(1 / 2)
还不时用口将烈酒喷洒周边以驱除恶臭,然后在油纸阳伞下用成卷粗纸也就是草纸将分解尸体手脚黏附的腐肉一块一块擦去。
最后将基本弄干净的骨骸,先放髋骨、尾椎骨,接着把骶骨、腰椎、胸椎依次竖着往上排列,再接着用几根带竹芯的线把所有的脊椎骨串起来以免散乱。然后,再把脚趾骨、胫骨、腿骨和手指骨、桡骨、尺骨等依次放入,再把头颅放在最上面。
如此,整副骨架就清清楚楚地分段垒放装入了小小的“黄金瓮”。尸体内脏部分则劈碎棺木,生火将内脏、衣帽、秽纸等物一并焚烧。当浓浓的黑烟从青翠的山林像巨大的柱子一样高高升起来,油脂扑鼻的恶臭连鸟兽都避之犹恐不及!
“养尸地”、贡川悬棺、上坪铁坟、安砂石棺、百丈岩穴葬、铁钉石洞葬、三合土墓室等以及一整套的送终、讣音、灵堂、灵牌、入殓、送葬、拜忏、孝制等丧葬文化都是流传很久的说法。
虽然养尸地也是有科学依据的,但是从玄学的角度来讲养尸地阴气重,极易产生一些灵异之物。
颜漠现在身处云南大理,听段水昙说过附近的确有人家把去世的亲人土葬,而最近不知怎么的,有几家土葬的人家尸体被盗。
颜漠一开始以为是因为冥婚的缘故,所以有人偷盗尸体。
原因有二,第一,被盗尸体的人家都没什么珍贵的陪葬品,所以不可能是盗墓贼。
其次,因为一些因素,冥婚在这里很流行,有一些家属出高价买去世亲人的冥婚对象。
冥婚是为死了的人找配偶。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那时,老人们认为,如果不替他或者她们完婚,他们的鬼魂就会作怪,使家宅不安。
因此,一定要为他们举行一个冥婚仪式,最后将他们埋在一起,成为夫妻,并骨合葬。也免得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
旧时人们普遍迷信于所谓坟地“风水”,以为出现一座孤坟,会影响家宅后代的昌盛。当时有些“风水家”也就是“堪舆”为了多挣几个钱,也多竭力怂恿搞这种冥婚。
冥婚在汉朝以前就有了。由于冥婚耗费社会上的人力、物力,毫无意义,曾予禁止。《周礼》云:“禁迁葬与嫁殇者。”但此风气,始终没有杜绝,甚至有的直接表现在统治者身上。例如:曹操最喜爱的儿子曹冲十三岁就死了,曹操便下聘已死的甄小姐做为曹冲的妻子,把他们合葬在一起。
宋代,冥婚最为盛行。据康誉之《昨梦录》记载,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说亲,然后进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后,就各替鬼魂做冥衣,举行合婚祭,将男、女并骨合葬。
明末清初的北京、天津等地仍有冥婚风俗的残余现象,还有个别家庭办死人与死人结婚的“喜事”,谓之“搭骨尸”,男、女两家亲家,谓之“骨尸亲”。
早年,这种“婚礼”的迎娶仪式多在夜间举行,有时,人们正在安睡之际,忽被街巷里的鼓乐吵醒,原来是“搭骨尸”的。抬着一顶纸轿子,由单鼓、单号、单唢呐吹奏前引。有的则不用这种形式,仍用八抬大轿,全份金灯执事,原来只娶一张女人的照片。
三十年代以后,还有仿照“文明结婚”仪式,用西乐队前导,后边四个人抬着一个出殡用的影亭,内挂“新娘”照片。
但现在仔细一想,好像又多了一种可能。
偷盗那些新下葬尸体的也许不是想要帮人搞冥婚的风水家,而是魔发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