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贵的东西才会用心对待(1 / 2)

加入书签

“那姐姐来教你啊。”牧晚歌说了一句,便带着牧小山去内室了,只是内室的光芒没有外面的亮,她怕费眼睛,过会儿,还是带着牧小山来到堂屋。

反正堂屋还有她一半的地盘呢,她就要去外面读书。

“小山,你姐姐以前识字吗?”沈辙突然问道。

“不识啊。”牧小山答道。

“那现在怎么识字了呢?”沈辙又问道,他这话不单单是在问牧小山,其实也是在问牧晚歌。

“不是姐夫你教的吗?”牧小山便道。

“我可没有这么厉害,教不到你姐。”沈辙答道,他看向牧晚歌,越发觉得她身上都是迷。“沈辙,你以为这天下人就你识字?我告诉你,本姑娘是天才,以前隔壁村有夫子,我天天都去那边打猪草,慢慢的,我就识字了。”牧晚歌看着沈辙冷笑一声,道:“若是这世上有女学,我早就是女状

元了。”

“大言不惭!”沈辙说了一句,在她的对面坐下,道:“你别以为识得几个字就能够如何,这时间,识字的女子多了去了,也就是这贫瘠的乡下,没什么人识字罢了。”

“识字的女子不一定会种田,本姑娘,又识字,又会种田,这就是我的厉害之处。”牧晚歌嘴角轻勾,道:“而且,我不但识字,我还能够教人。”

说着她又继续教牧小山识字,一边又道:“小山,你可得给姐姐加油啊,姐姐现在孑然一身,茕茕孑立形影相吊,也就期盼你长大后,能够做我的小山,与我相偎相依了。”

她这话虽然是说给沈辙听的,带着一点刻意的成分,可是听来,仍旧是让人觉得心中酸楚。

本是一句刻意的话,可是说到后面,她自己也觉得酸楚起来,本以为日子有个盼头了,本以为两人可以相偎相依,可是到最后,还是只剩下了她一人。

可是那又如何,她也不是那等只会悲哀的人,一个人,照样能活,反正她还年轻呢,趁着现在,好好的提升自己,才是王道。只是她本以为乡下人淳朴,单纯,可是如今看来并不是如此,找男人,不一定要限于乡下的,世家贵子、王孙贵族也都可以嘛,只要人好,都是她的盘中餐,正好,沈辙已经不是她的菜了,她要趁着

这段时间好好的提升自己,将自己变成一个精致女人。

想着,她一边让牧小山自己写字,一边却是在纸上列起自己的计划来。

早上鸡鸣一遍起床,沿着山上跑一圈,锻炼身体,一定要将体质锻炼上去,否则日后自己一个妇人出门,实在是太不安全了。

鸡鸣两遍回来,做早餐,然后开始收拾自己,自己长相不差,但是皮肤有些黑,要多用点美白的产品,嗯,用鸡蛋做面膜是种不错的选择。

另外,要给自己做一个帷貌,还要给自己做一张面纱,每天出门的时候,都要记得带上帷貌,少晒太阳,才能够变白。之后,坐要坐直,要多喝花茶,使自己体带馨香,再去河里捡一块小石头来,用线将它绑住,每天做完针线活之后,都要晃动它,眼睛盯着它,听说这样眼珠跟随它转动,就会使人的眼睛变得顾盼生

辉。

哼,她一定要变成前凸后翘、肤白貌美、眼如秋水的美少女,再找到一个如意郎君,到时候后悔死他去。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