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chapter 011 逆天读心术(1 / 2)

加入书签

在此之后,纳兰容若还问了些不痛不痒的问题,类似于父母是否健在,家住何方,为何会在醉花楼吧啦吧啦的,但是都被我东拉西扯挡了回去。

在他离开之后,我在醉花楼优哉游哉过了好几天安生日子,但是也不知道为什么,自打那天下了舞台,沈宛就一直闷闷不乐的。眼看着那张完美的瓜子脸瘦成了一根药杵,前些天刚新做的衣服都像是挂在身上,通风得很。

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一头栽进厨房为她做了一顿丰盛的大餐。

“姑娘,你吃点饭吧!”我把碗筷备好,放在她的面前。

沈宛抬头看了一眼桌上的饭菜,扬起淡淡的一抹笑:“青烟,这是你做的吗?”

“对啊!香不香?是不是看一眼就想多吃两碗饭呐!”我给自己也盛了一碗饭,乐颠儿地吃了起来。话说,就连铃子和枫泾都鲜少吃过我做的饭呢,想来真是觉得有些脸热。

“嗯,很香。”她拿起筷子夹了一块指甲盖儿大小的芹菜粒,小口得咀嚼完毕之后搁下筷子,笑道:“青烟,你的手艺很不错。”

“嘿嘿!家姐教的!”我一口吞掉大块的红烧肉,咬着筷子自豪地说。

不过,我发现沈宛放下筷子之后就没有拿起来过,直盯着窗外的锦带花丛,蹙起的眉惹人心忧。

“姑娘,这几天你茶不思饭不想的,到底是怎么了?”我开门见山。她这都好几天了,再这样下去绝对会瘦成纸片人。

“我没事。”

据不完全统计,女人嘴里的‘我没事’就是我有事,而且事儿还很大!你以为不告诉我,我就没办法知道了?

“姑娘!”我一把抓住她的手。

啧啧,还没事?明明心里都苦成黄连了,还硬撑着。

哎!也怪不得那天晚上她不高兴了,也怪不得纳兰容若会来找我了。原来是因为纳兰容若知道那首词是我代笔的了,并且还暗讽她掩目捕雀,所以也怪不得她这几天闷闷不乐了。

但是,沈宛在这个时候就已经和纳兰容若在一起了?未免也太早了吧!

“青烟,青烟,你怎么了?”见我久未回神,沈宛摇了摇我的手。

“啊,我只是觉得姑娘应该多吃些饭,这样情郎见了才会欢喜!”撒开手,我拿起筷子就往她碗里夹了好些菜。

“姑娘你放心好了,我会主动向容若说明是我非要帮你写词的只要你吃饭,好不好?”

“青烟,你怎么会知道我心中所想?”

听我说完这一席话,沈宛惊得跟什么似的,望着我说不出完整话来。不过也幸好她没有问我为何称呼他的情郎为‘容若’,不然我就呵呵了。

“啊嘞?”我夹菜的手一顿,惊觉自己好像说漏了,于是脑子一转,立马捂住眼睛叹一口气道:“姑娘有所不知,我自小就能读人心,为此还被人当作怪物,所以才会被牙婆子卖到醉花楼。本想从此以后安分过活,若非为了姑娘,也不会……”说到这里,我还真的流下了两滴激动的泪。

“青烟,你别伤心了。”沈宛拉下我的手握在手心,细声安慰。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