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履行合同的原则(1 / 2)
合同的履行是合同法中一个极为重要、关键的问题。当事人之所以要订立合同,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合同的订立是很重要的,因为要设立、变更、终止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以这些权利、义务的实现,只有通过履行才能达到。
为了合同能够得到很好地履行,合同法对合同的履行问题专门作了规定。履行合同应当遵守以下原则:(1)全面、适当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履行义务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报酬以及履行的方式、地点、期限等。
(2)诚实信用的原则。在订立合同时,要诚实信用;在履行合同义务时,也要强调诚实信用。双方当事人要互相协作,只有这样,合同才能更好地履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公平合理的原则。为了合同能够很好地履行,在订立合同时要尽量想得周到、订得具体。如果订立合同时对有些问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得不太明确,怎么办?总的原则是,应当加以补救,不要因此而妨碍合同的履行。首先是由当事人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还不能确定怎么办?为此,合同法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专门作了以下规定:①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②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③履行地点不明确而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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