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诸晓天下(一)(1 / 2)
时间是续光四十年,冬日。
地点是雪地,竹林。
他在路上盲目的奔跑,四面一模一样,到处是深绿色的竹子,泛着幽深的光芒,与雪地反射的金色光芒夹杂混合,日头正好,纵是冬日也有一股暖人的气氛,他却始终觉得脖子后头阴森冷冰,似乎有双眼睛正凝视着他,盯着他,像野兽的目光,不,就是野兽的目光。
他已经二十三岁了,但还是个孩子,没有经过世事的洗涤,在远离阴暗和冰冷的温室一直长大。
身上锦衣绸缎已经破破烂烂,从破口处还能看出淤青和血痕,脚上的狐皮白靴已经在掩在土黄色中,穿上这身行装的他是否会想到如今要在这他昔年玩耍打滚的洁白雪地,嫩绿竹林里逃亡,甚至感觉到隐藏在洁白下的污秽和嫩绿中的可怖呢?想必是不会,只因就算他再愚蠢毕竟也知道这身装束玩玩闹闹还算可以,若是拿来逃亡就实在捉襟见肘了。
今天本是他爹爹五十大寿,他本该在宴客厅堂里被领着拜见那些与父亲交好的江湖前辈,与前辈高人相共畅饮,哪怎知会落得这糟糕处境。
想起父亲,他不禁就流下泪来,点点滴滴溶在雪里,再也不见,他强打精神,又一头钻进了竹林,他要找一个人,那个人一定可以帮他,可以救他,救他爹爹,救他一家。
“王之齐。”他在口中默默念了念这个名字,父亲口中的救星,就是叫做王之齐的中年男子。咬紧牙关,不消几时,他便消失在竹林中。
他方走远,就有一人从他经过的这根竹子上越下来,说也奇怪,这人体格虽显瘦弱,然而人也不矮,体重想来也不算太轻,可龟在这纤细的竹子上却不使其稍屈,可见其轻功之高。
“王之齐?这家主人手底下功夫虽然不强,却真认识个难缠的人物,难怪临死还来威胁我,呵呵,有意思。”这人看似十分喜欢自言自语,喃喃的念了几句,身形微展,已然往着那华衣青年的方向纵身跃去。
这时却有一人的身影又出现在这片竹林中,在这根竹子下驻足看着两人离开的方向。
他身上着着青灰色的布袍,腰间配着长剑,剑鞘是檀木制的,看不见剑身。
他眼中有少许焦虑,带着些些惊异,他确定那人施展的身法乃是当年月神教的不传之密,他只在杀死月下圣姑那一战中看见过。
“到底,为什么呢?”他不解,竟不自觉读出了声音,突然,他又一声低叹,似是想通了其中的关节,怪不得当年行动如此顺利,只怕月下圣姑只是月神教拿出来放在明面上吸引火力的傀儡,他当即就想知会当今正派势力,但一思量,就准备先追上前面二人再说,毕竟那孩子乃是故人遗孤,不能放之不管。
想到此处,他又是一声低叹,他刚从林家出来,那里已经只剩下一地尸体,大多数是毒发身亡,少部分内力深厚的也是不敌敌人,身上伤痕无数,林家家主林护家更是身中数十剑,而贯穿心口的那一剑,就是致命的一剑。
当他终于追上前面两人的时候,那林家遗孤已经再也逃不了了,他正龟在一片密集的竹子前面,而黑衣人正站在他面前,可以看见他脸上正笑着,很残忍,很可怖。
而龟在那里的青年一脸惊惧,脸上有几道剑痕,左手更是被一剑钉在地上,鲜血如注,与被融化的雪混合在一起,淡淡的猩红色。他突然眼中一闪,喊叫起来:“王叔叔,王叔叔,我是林亚仁,救我!”
黑衣人也不回头,笑道:“想诳我,你还太嫩呢,呵呵,不过放心,就算你想骗我,我也不会让你早死的,哈哈。”
那第三个人突然接口道:“不怕,我就是王之齐,你就是林护家之子?有叔叔护你,无需担心。”
来人正是王之齐,不想那林家遗孤死马做活马医,眼见一人过来,便大叫王叔叔,却歪打正着,正碰上本人。
黑衣人骤然一惊,已经一下拔出了钉在地上的长剑,血管一放开,青年左手的血液一下激喷出来,扬出一片血雾,青年尖叫起来。下一着,黑衣人已经用手中的剑刺向林亚仁,正是心口要穴。
王之齐又怎能任他得逞,身形一晃,人已经扑过去了,手中长剑直指黑衣人后心,这正是围魏救赵之计,攻其所必救。
却不想那黑衣人根本不理会身后一剑,手中长剑不改方向,只怕无需几刻,林亚仁就成为林死人了。
黑衣人可以不顾惜自己的性命,王之齐可不能不顾惜林亚仁的性命,毕竟林亚仁可是林家独子,是血脉的最后继承人,但事到如今,除非他的剑能快,更快,否则林亚仁一定会死。
王之齐一咬牙,右手松开长剑,同时强扭右脚,原本向前的势一下子改成向上,人已经腾跃起来,用脚背在剑柄上狠力一踢,长剑尖啸着飞过去。
黑衣人竟似已经知道了王之齐这一招,他也不回头,右手一摆竟然改刺为削,绕出一个大圈,掌中剑竟也脱手而出,接着整个人扑倒在地,竟似对林亚仁行五体投地大礼。
两剑在空中相错开,扬起了一阵风雪,风雪息后,只见一柄剑没入林亚仁头顶的竹子,只看得到土黄色的剑柄,另外一柄剑斜插在地面,王之齐正用剑鞘支着身子,可以看到他右小腿上被划开一道口子,鲜血如潺潺流水,肌肉外翻,甚至能见到内里的白骨。
他警惕的盯着黑衣人,脸上两道浓眉久久皱着,刚刚他那般改招已经扭着脚踝,黑衣人的一剑飞来之时,他又是旧力用尽新力未生,以往一直保留的三分力气也已经在刚刚那一踢中用尽,再不可在空中躲避,避过要害已是十分勉强,而黑衣人看来是根本就不曾受过一点伤,眼前这一战,只怕已经凶多吉少。
黑衣人嘿嘿地笑起来,起来抖了抖身上的雪,好整以暇地走到林亚仁旁边,露出森白的牙齿,令人头疼的尖锐声音响起道:“小孩儿,就让叔叔先杀了你的王叔叔,再来对付你。”说罢,刷的拔出了已经被急飞来的长剑吓晕的林亚仁的头顶的剑。
而此时,王之齐已经一步一挪,将黑衣人原本的佩剑拔出来,执在手上。
王之齐此刻手中的剑,黑色的剑柄,嵌着一颗珍珠,闪亮洁白,看其通透纯洁,竟像是传言中的真珠,而剑身则不是普通的银色,而是淡淡的青色,他觉得这剑很熟悉,在他生命中占了不小的位置。
他记得一人说过:“真珠,就是一种特殊的珍珠,一般的珍珠是蚌磨河沙最后成型的,而真珠则是蚌磨珍珠,大多数蚌也无法靠此方法磨出真珠,我所见过的唯一一颗真珠,在我自己手里。”
还有一人说过:“在承光大陆极北至高峰有一块万年玄冰,以其将剑淬火,则能得泛幽蓝之光的神器,然而能淬而不断的,不仅看剑胎材质,更有大半是运气,当年我散尽家财得到的千万剑材也只得一柄好剑。”
而这两个人是一个人,王之齐不自觉叫出了他的名字:“诸知晓?”
“王兄,别来无恙。诸某这里有礼了。”不想那黑衣人稍弯腰,拱手道。
王之齐眼中闪过一丝讶异,两眼微眯,细细凝视着他,片刻,讶然出声道:“竟然真的是你。”那黑衣人身形瘦长,竟真的与记忆中他的知己诸知晓的身影重合,那双眼睛中透出的神采也是那般自信与些许的愤世嫉俗。
“王兄果然没有忘了小弟。”黑衣人也不再隐藏,已经摘下黑色面巾,那张脸果然就是诸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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