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一章 偷鸡不成蚀把米(2 / 2)

加入书签

黄小麦自己没捞着好,反倒还给萧和平树立了一个破壁燎火的正派形象,一时间没人不夸他作风好。

宋恩礼那儿听陈大梅她们说起这事乐得快直不起腰,翻箱倒柜找了一块老土布,特地亲自登门给人送去“遮羞”,气得黄小麦好几顿没吃下饭,倒是省了一笔开支。

“这回人肯定恨死你了,好心好意叫你去做免费参观顺便培养培养感情,你倒好,把人给坑成这样。”

萧和平嘿了一声,“缺心眼不是?你男人都被人盯上了你这儿还乐呢?”

宋恩礼得意的昂着脑袋,“有的看没得吃,馋死她!”

对萧和平,她是一千一万个放心,要知道她可是拿比鉴定古玩挑剔千百倍的严苛选的人,绝对不可能走眼。

居家过日子不见得那么轰轰烈烈,但他一定就是那个值得她柴米油盐一辈子的人。

萧和平也为自己媳妇的通情达理感到庆幸,不是他贬低别的女人,但事实上换做一般人,就算明知这事是黄小麦故意为之,估计也得怀疑怀疑自家男人是不是真跟她有啥见不得人的猫腻,不然她咋不找别人光找你呢?

后来他问盛利,“现在你知道咋处理这种事了吗?”

盛利却却是连连叹气,“我欠他们家一条命啊!”

这是一块压在他身上的巨石,压得他时刻喘不过气来,每每午夜梦回想起那个浑身是血把生存希望留给他的战友,他就愧疚得像是要被黑暗吞噬,根本没有人能够感同身受。

“我看暂时还是先别逼他了,其实盛利也怪不容易的,换做我们家萧和平,还不定咋样呢。”周末邀请肉联厂的同事到家吃午饭,宋恩礼把盛利两口子也一块儿叫了来。

把人都送走后,她抱着娃跟盛利媳妇谈心。

陈大梅也在,她是所有军嫂里少数知道黄小麦全部破事的,说起时也不免咬牙切齿,“脖子再长,高不过脑袋,大妹子你也别急,盛副团人品还是信得过的,这姓黄的她蹿不上天,至多你受几天委屈,等到时候给她介绍个合适的男人,不怕她不嫁,她这人一看就不是个能吃苦的,指定不会一直这么耗下去。”

盛利媳妇满面愁容,“这主意红旗不是没给我出过,黄小麦心气高着呢,一般男人真看不上,她又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一心想过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好日子,之前我们厂里工会里的大姐给她介绍了好几个,全都没成。”

才三十出头的女人,因为丈夫的“善举”,已经被折腾得好几个月没睡过安生觉,眼眶微微凹陷,皮肤和头发干涩发黄,看上去实在憔悴又糟糕。

所以说美好和谐的家庭真的是已婚女人最好的保养品,一个女人过得幸不幸福,看她的状态就知道了。

盛利媳妇又问宋恩礼,“你都不生气吗?我有时候也觉得是不是我太矫情了,太不理解我们家老盛了,可一想到这些个事儿吧,我这火气就不知道打哪儿冒出来,压都压不住。”

宋恩礼咧着嘴,“为啥不生气?”

她只是没表露出来而已,只是不跟自己男人生气而已。

如果不是萧和平自制力够强,处理得妥当,只怕现在在这儿愁眉苦脸的人就是她了,没勾引成功不代表没勾引,这事她且记着呢!

黄小麦不就是想嫁个军官一劳永逸嘛,她偏就不遂她的愿!

在宋恩礼的劝说下,盛利媳妇总算同意先回家跟盛利缓和关系再见机行事,绝对不给黄小麦一点儿见缝插针的机会。

盛利这人虽然看上去性格挺开朗,平时玩玩闹闹也没啥,但其实骨子里的大男子主义比萧和平还严重,譬如两口子吵架,不管对错他永远不会主动道歉,更不会哄媳妇,他跟大部分这个年代的男人想法一样,男人就是女人的天,当然一切以男人为主;

况且他的直肠子也不允许他在男男女女的事情上绕得了太多弯,实际上折腾到现在,他半点也没觉得黄小麦对他有歪心思,毕竟所有人都知道他有媳妇有娃啊!

这也是最让盛利媳妇感到头疼的地方,不怕他错,就怕他根本意识不到自己错,还听不进去劝。

好在就跟宋恩礼说的似的,她一服软,盛利就没事了,照样乐乐呵呵跟她过日子,就跟完全没闹过矛盾一样。

不过盛利耿直归耿直,到底还是从外面那些对黄小麦的风言风语里听出些不一样来,他心里相信这是个误会相信黄小麦的为人,毕竟流言这玩意儿都是咋难听咋传,但他是军人,除了天职作风问题最要紧,所以在黄小麦请病假养伤期间,不管她有啥事,一律派自己的勤务兵去处理,周到又让人挑不出任何闲话。

黄小麦因小失大,又水泼不进,一气之下回了纺织厂上班,结果没休养好又受了凉第一天就发起了高烧,一下子晕倒在车间里被人送到厂医院,吓得手足无措的扁头再次跑到团部找萧和平。

他妈最近在家老发脾气,扁头一直觉得就是因为他上次没叫到萧和平导致的,所以本能的他想完成他妈派给的任务,让她不再发火。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